店鋪使用權轉讓要交什麼稅
1. 商鋪產權轉讓要什麼稅
房產轉讓依據房屋使用性質不同,繳納的相關費用也是不一樣的,商品房買賣過戶的專收費標准如下:登記屬費住房,權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轉讓手續費住宅按6元/平方米繳納,雙方各承擔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繳納,雙方各承擔50%。契稅首次購買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格的1%繳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其它全按成交價的3%繳納。普通住宅的標准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屬非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營業稅普通住宅,未滿2年按全額的5.65%繳納,2年外免徵;非普通住宅,未滿2年按全額的5.65%繳納,2年外按差額的5.65%繳納;商業用房按差額5.65%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滿五年免徵,其它按差額的20%或是全額的1%繳納。土地出讓金劃撥住宅用地轉讓的按成交價1%繳納。印花稅產權證按件貼花每件5元繳納。工本費核發一本證書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證書,按10元/本繳納。
2. 土地使用權轉讓要交哪些稅
主要繳納稅種:
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二十四條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後,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3. 二手商鋪過戶一共要交多少稅
轉讓方(賣方)涉及的稅費:
1、增值稅及附加。
(1)如果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和成本資料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同時,以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如果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和成本資料的,按照核定徵收方式徵收(其中:增值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0.35%,教育費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1%)。
2、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規定,轉讓方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3、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不計入扣除項目,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可以計入扣除項目。
4、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立據人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因此,轉讓商鋪或其他房產的,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
受讓方(買方)涉及稅費:
1、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規定,契稅稅率為3%—5%。不同地方有不同規定,但大部分地區都是按3%稅率繳納契稅(成交價不含增值稅)。
2、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立據人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因此,個人或購買商鋪或其他房產的,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
(3)店鋪使用權轉讓要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商鋪過戶一般這份合同會劃分好雙方權責問題。商鋪過戶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
辦理商鋪過戶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4. 賣一手商鋪使用權要交什麼稅
我看到你的問題了,但表述很模糊:到底你是買還是賣?是使用權還是所有內權?
單從你的題面來看容,你的問題實質上屬於將自有商鋪用於出租(出讓商鋪使用權),有關稅費在當地地稅部門繳納,需提供房產證、租賃協議、收款憑證等材料,大概稅率為5%,具體咨詢當地地稅機關。
希望對你有幫助~
5. 出售商鋪應該繳納哪些稅金
出售商鋪應該繳納的稅金
(1)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本題出售商鋪是銷售不動產行為,應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城建稅。位於市區的,城建稅應按營業稅稅額的7%進行徵收,縣級5%,其他地區1%。
(3)教育費附加應按營業稅稅額的3%進行徵收;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的2%徵收,水利基金按照營業稅的1%徵收。
(4)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出售商鋪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出售商鋪收入。
(5)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按照土地增值稅稅率表,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50%的部分,稅率為 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100%、 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稅稅率表,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200%的部分,稅率為 60%。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的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5%的基數。即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項目金額也包括三項:
一是購房發票所載金額(實際上包含了條例中第六條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以及「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兩部分)
二是加計扣除金額(加計扣除金額=購房發票所載金額×5%×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的年數)
三是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轉讓舊房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上述四稅及附加均必須提供相應的完稅憑證)。
(6)企業所得稅,與其他收入合並計算,並按季度預交,年底統一匯算清繳
6. 關於轉讓商鋪要交納哪些稅費
二手商鋪出售方需承擔的稅費主要有: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和手續費等。
其中,個人所得稅為差額部分的20%,即 (賣出價-買入價-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裝修費用-貸款利息-公正費)×20%;營業稅為差額部分的5.55%,即(賣出價-買入價)×5.55%;印花稅為合同價×0.05%;手續費為合同價×0.5%;土地增值稅為增值額的30%—60%,即(賣出價-扣除項目)×(30%—60%),扣除項目包括買入價、營業稅、契稅、發票金額扣除額(當年-發票年限+1)×5%×發票額。如發票是2003年的,發票金額為100萬元,發票金額扣除額=(2011-2003+1)×5%×100萬元(更多的商鋪知識盡在wangpuonline)。
當增值額未超過50%時,土地增值稅=(賣出價-扣除項目)×30%;當增值額超過50%、未超過100%時,土地增值稅=(賣出價-扣除項目)×40%-扣除項目×5%;當增值額超過100%、未超過200%時,土地增值稅=(賣出價-扣除項目)×50%-扣除項目×15%;當增值額超過200%時,土地增值稅=(賣出價-扣除項目)×60%-扣除項目×35%。
二手商鋪購買方需承擔的稅費主要有:契稅、印花稅和手續費等。其中,契稅為合同價×3%,印花稅為合同價×0.05%,手續費為合同價×0.5%,若有貸款則繳納登記費500元。
7. 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繳納哪些稅
土地使用權轉讓要交哪些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專繳納5%的營業稅。屬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8. 營改增之後,轉讓商標使用權應該繳納什麼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規定:「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 …… (三)文化創意服務。 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2. 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第十七條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的規定:「
三、原增值稅納稅人(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一)進項稅額 …… 3.試點地區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從稅務機關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以下稱通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上述納稅人憑通用繳款書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否則,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貴公司向境外公司購買商標使用權的行為屬於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屬於營改增的范圍。應按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代扣代繳增值稅。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從稅務機關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以下稱通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9. 店鋪經營權轉讓 要交營業稅嗎
這個是其實在營業稅上並沒有徵收依據。
國稅發[1993]第149號 (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回定,轉讓無形答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以上列舉並未包括經營權。
另外,稅總在國稅函[2009]7號答復,轉讓經營權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銷售分公司轉讓其租賃加油站經營權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雖然上述答復是對加油站的,也僅是對廣東地稅,但頗具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