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模版
㈠ 關於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新房辦房證)
是的原所有人應該填開發商名嗎,受讓方應該填房屋合同上的姓名。共有人可以填你的名字,具體的共有份額可以和你愛人商量,你也可以填50%。
㈡ 購買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轉移申請書怎麼填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1、受理編號:由登記部門填寫。由各區縣分編。各區縣登記部門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區縣簡稱;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受理的,單獨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編制的地名、門牌或樓號填寫。
(1)平房只填到門牌號,一般門牌後不再填部位;
(2)樓房有門牌的填到門牌號、樓號,無門牌的填地名及樓號。不填部位及單元號、房號。
3、圖號、地號:按房產平面圖或者房屋登記表中的圖號、地號填寫,如沒有的不填寫,如有幾個圖號、地號的應全部填寫。
4、原房屋所有權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5、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6、房屋狀況:填實測的房屋狀況。
(1)樓(幢)號:填寫按自然院落、房屋結構分別編定的幢號;
(2)部位及房號:填寫按自然間分別編定的房號或樓房的單元號、房號;
(3)建築結構:填鋼、鋼和鋼筋、鋼筋、混合、磚木、其他六類結構;
(4)總層數:平房層數填平房;樓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總層數分別填寫,錯層的按局部最高層數填寫,樓上房不填層數。地下層數用負數表示,填在括弧里。如地上6層,地下2層填6(-2);
(5)所在層數:填登記的房屋所在樓房中的層數;
(6)建築面積:以建築平方米為單位,填房屋實測面積;
(7)套內建築面積:填套內建築平方米數;
(8)平房間數: 按自然間填寫;
(9)房屋規劃用途: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載的用途名稱填寫,無記載的不填寫。房屋所有權證中的設計用途欄,按房屋規劃用途填寫,房屋規劃用途欄空白的,設計用途欄不填寫。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據《房產測量規范》中房屋用途分類規定(見附件),按照二級分類28項填寫。申請人可按房屋登記表中使用用途填寫。
7、成交總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總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8、單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單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9、匯率:填寫購房合同時的外匯牌價。
10、契稅額:填寫繳納契稅總額。
11、契稅單據號:填寫契稅憑證的編號。
12、購房時間:填寫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時間。
13、申請人情況:
(1)名稱或姓名:買房人(受讓人)、代理人:填買房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買房人委託的登記申請受委託人姓名。
賣房人(轉讓人)、代理人: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賣房人委託的登記申請受委託人姓名。
(2)性質(買房人):填寫本市城鎮居民、本市非城鎮居民、外省市個人、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軍人、外國個人、外國記者、其他個人;北京行政事業機構、北京企業、中央行政事業機構、中央企業、外地行政事業機構、外地企業、港澳機構、台灣機構、外國機構、其他等。
(3)份額: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權人所佔有房屋的份額;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單獨所有的,不填寫;
(4)證件名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名稱;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照、證書名稱;
(5)證件號碼: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編號;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照、證書編號;
(6)聯系電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電話號碼;
(7)地址: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聯系地址;
14、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蓋章或簽名:買房人(受讓人)加蓋與買房人(受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賣房人(轉讓人)加蓋與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可由代理人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
15、申請日期:由申請人按申請的當天日期填寫。
共有房屋轉移登記的,共有權人欄由交易權屬登記管理系統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統的,可另加附頁
㈢ 房屋登記申請書轉移登記如何填寫
房屋登記申請書轉移登記可以參考房管局參考範本填寫。
一、權屬登記分別為: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注銷登記。
二、房屋權利人在總登記或產權轉移、變更、注銷時進行登記,申請人在房屋權利原始取得時進行登記。
三、登記程序如下: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託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2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1個月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㈣ 北京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哪裡可以下載
可以去建委網站看看
㈤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怎麼填寫
現在房管局都有制式的申請書,不會填寫,工作人員會指導如何填寫的。
㈥ 房屋登記申請書(所有權轉移登記)怎麼填寫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1、受理編號:由登記部門填寫。由各區縣分編。各區縣登記部門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區縣簡稱;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受理的,單獨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編制的地名、門牌或樓號填寫。
(1)平房只填到門牌號,一般門牌後不再填部位;
(2)樓房有門牌的填到門牌號、樓號,無門牌的填地名及樓號。不填部位及單元號、房號。
3、圖號、地號:按房產平面圖或者房屋登記表中的圖號、地號填寫,如沒有的不填寫,如有幾個圖號、地號的應全部填寫。
4、原房屋所有權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5、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6、房屋狀況:填實測的房屋狀況。
(1)樓(幢)號:填寫按自然院落、房屋結構分別編定的幢號;
(2)部位及房號:填寫按自然間分別編定的房號或樓房的單元號、房號;
(3)建築結構:填鋼、鋼和鋼筋、鋼筋、混合、磚木、其他六類結構;
(4)總層數:平房層數填平房;樓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總層數分別填寫,錯層的按局部最高層數填寫,樓上房不填層數。地下層數用負數表示,填在括弧里。如地上6層,地下2層填6(-2);
(5)所在層數:填登記的房屋所在樓房中的層數;
(6)建築面積:以建築平方米為單位,填房屋實測面積;
(7)套內建築面積:填套內建築平方米數;
(8)平房間數: 按自然間填寫;
(9)房屋規劃用途: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載的用途名稱填寫,無記載的不填寫。房屋所有權證中的設計用途欄,按房屋規劃用途填寫,房屋規劃用途欄空白的,設計用途欄不填寫。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據《房產測量規范》中房屋用途分類規定(見附件),按照二級分類28項填寫。申請人可按房屋登記表中使用用途填寫。
7、成交總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總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8、單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單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9、匯率:填寫購房合同時的外匯牌價。
10、契稅額:填寫繳納契稅總額。
11、契稅單據號:填寫契稅憑證的編號。
12、購房時間:填寫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時間。
13、申請人情況:
(1)名稱或姓名:買房人(受讓人)、代理人:填買房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買房人委託的登記申請受委託人姓名。
賣房人(轉讓人)、代理人: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賣房人委託的登記申請受委託人姓名。
(2)性質(買房人):填寫本市城鎮居民、本市非城鎮居民、外省市個人、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軍人、外國個人、外國記者、其他個人;北京行政事業機構、北京企業、中央行政事業機構、中央企業、外地行政事業機構、外地企業、港澳機構、台灣機構、外國機構、其他等。
(3)份額: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權人所佔有房屋的份額;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單獨所有的,不填寫;
(4)證件名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名稱;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照、證書名稱;
(5)證件號碼: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編號;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照、證書編號;
(6)聯系電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電話號碼;
(7)地址: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聯系地址;
14、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蓋章或簽名:買房人(受讓人)加蓋與買房人(受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賣房人(轉讓人)加蓋與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可由代理人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
15、申請日期:由申請人按申請的當天日期填寫。
共有房屋轉移登記的,共有權人欄由交易權屬登記管理系統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統的,可另加附頁
望採納!
㈦ 房屋轉移登記申請書
房屋交換登記需提交的資料:交換雙方當事人為個人的,出具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交換雙方當事人為單位的,出具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權人的應提交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交換協議;房屋平面圖;委託代理的,個人出具公證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單位出具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它資料
服務對象
個人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96號)、《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9號)、《建設部關於印發<簡化房地產交易與房屋權屬登記程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建住房[2000]201號) 等。
需提供材料
書面申請;房屋所有權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當單方執行時);契稅完稅證明;營業稅完稅證明;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服務程序
申請人提交資料→受理窗口收件→相關業務科室審核→受理窗口或登記發證窗口出票→收費窗口收費→受理窗口或登記發證窗口發證
前置條件
納稅申報
注意事項
1、個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使用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登記時申請人應帶上本人身份證件並親自到場辦理,若不能到場應辦理委託書(委託書須經公證處公證),被委託人應該帶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以及本人身份證件到場代為辦理;
2、夫妻共有房產轉讓時,夫妻雙方應共同到場,一方不能到場的,應辦理委託書(委託書須經公證處公證)。
㈧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共有情況怎麼填
共有來可以約定共有人自和共有份額,約定不明,按照等額共有即共同共有處理。婚後買的房屋一般為共同共有,特殊情況下,夫妻雙方應該明確約定。怎麼約定就怎麼填寫。如何填寫申請書?房屋登記機構的受理窗口會協助你們具體操作,這個不成問題。
㈨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寫著共同共有而房產證上寫著單獨所有權什麼意思
最終房屋的所有權是以房產登記部門下發的登記,所有權證書的認定為准。
對於你出現這種情況,你可以詢問一下這個登記部門到底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