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項著作權
『壹』 著作權的內容包括哪些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
(1)哪一項著作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的意義
1、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三百多年前源於西方,促進知識的積累與已交流,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為社會進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著作權保護不僅僅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版權產業也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
2、著作權調整的范圍很廣,涉及到調整作者、國家、集體之間的利益問題平衡創作者和使用者的關系,即要充分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又必須給作者以限制,滿足公眾的需要。
可以說,著作權(版權)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動每一個角落,但是包括許多人,乃至作者和法官、律師對著作權法存在誤解,更多的老百姓缺乏著作權法律常識和版權意識。
『貳』 以下對著作權的認知,哪一項是正確的
A、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
B、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C、著作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圖書出版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
D、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可以不通知著作權人,但應支付報酬。
答案:
A、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
B、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C、著作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圖書出版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
原因:見2010年修訂版的著作權法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條。
一、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一)著作權作品的定義與保護條件:
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造成果。
著作權作品要成為著作權客體,須具備的條件(著作權客體的構成要件):
1、獨創性。亦稱原創性,是作品成為著作權客體的首要條件。指由作者獨立構思而成的,作品的內容或表現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於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襲、剽竊、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復制性。符合著作權保護條件的作品,通常都能以某種物質復制形式表現的智力創作成果。復制形式包括印刷、繪畫、攝影、錄制等。我國著作權法並沒有像英美法那樣要求作品必須固定在有形載體上,而只要求作品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因此不排除對未被有形載體固定的口頭作品的保護。
著作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現形式。單純的思想或情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學、藝術等客觀表現形式的,不能稱為作品,不能成為著作權客體。(不保護思想本身)
『叄』 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亦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
著作權法中的人身權不同於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權。這種權利是與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這自然也就承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享有人身權。但這個問題在世界各國的版權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
大多數保護作者人身權的國家,在版權法中規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權。因為人身權是作者人格的一種反映,而承認法人有意志則是近些年的事情。
(3)哪一項著作權擴展閱讀:
國內最早由來
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權」一詞,始於中國第一部的著作權法律《大清著作權律》。清政府解釋為:「有法律不稱為版權律而名之曰著作權律者,蓋版權多於特許,且所保護者在出版,而不及於出版物創作人;又多指書籍圖畫,而不是以賅刻模型等美術物,故自以著作權名之適當也。」
此後中國著作權法律都沿用這個稱呼。如今華人社會通常還是使用版權一詞,不過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對於著作相關權利的正式稱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肆』 什麼是著作權包含哪些內容
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著作權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僅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廣義的著作權既包括狹義的著作權內容,還包括著作鄰接權,即作品傳播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如藝術表演者的權利、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圖書和報刊出版者的權利等。
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具體包括: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還包括決定以何種形式發表和在何時何地發表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作者有權署名,也有權不署名;有權署真名,也有權署假名(筆名)。作者也有權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修改與否,怎麼修改以及是否授權他人修改,都應根據作者的意願,不應強制。
修改作品與改編作品不同。這里講的修改,是對作品內容作局部的變更以及文字、用語的修正。改編是指在不改變作品基本內容的情況下,將作品由一種類型改變成另一種類型(如將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或者不改變原作品類型而改變其體裁(如將科學專著改寫成科普讀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作者有權保護其作品不被他人醜化,不被他人作違背其思想的刪除、增添或者其他損害性的變動。這項權利的意義在於保護作者的名譽、聲望以及維護作品的完整性。
保護作品完整權與修改權是互相聯系的,侵犯修改權往往也侵犯了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上述權利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四項權利,一般認為,均屬著作權的人身權。伯爾尼公約只是明確規定了作品的身份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兩項精神權利,即使在作者轉讓了經濟權利之後仍然享有。
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變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獲得報酬的權利,屬於著作權的財產權。
(4)哪一項著作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所保護的對象是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有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 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應具備獨創性,而認定獨創性根據獨立完成和個性體現這兩個方面進行。
著作權通常不包括思想和公共領域的表達形式,以及一些唯一的表達形式,例如商業模式只有思想沒有具體表達形式不是作品,當商業模式寫成方案這種具體的表達時,該方案才可能構成作品。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 文字作品;
二、 口述作品;
三、 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 美術、建築作品;
五、 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著作權
『伍』 b站會員社區規范題以下對著作權的認知,哪一項是正確的
著作權的范圍復非常廣泛,關於制著作權的各種規章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之中。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依法對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專有權。
著作權包括:第一,享有著作權的作者可以決定是否對他的作品進行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決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實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時請求有關的國家機關以強制性的協助來保護或實現他的權利。
著作權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它與工業產權構成知識產權的主要內容。在廣義上,它也包括法律賦予表演者、音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或出版者對其表演活動、音像製品、廣播電視節目或版式設計的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根據我國的著作權制度,著作權是一種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混合權利,行使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權。例如,作者將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時,不僅是在行使出版權,往往也是行使發表權。
著作權也是一種內容不斷發展的權利。在世界各國,著作權包含的內容並不是永遠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發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術的不斷產著作權生,也在得到不斷的發展和補充。總之作者享有著作權不會影響作品的傳播。
『陸』 著作權是獲得那項權利
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人身權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我國《著作權法》具體規定了13項財產權利: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製片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
原始取得著作權(創作作品取得)的,同時獲得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通過版權貿易,即著作權許可使用或者著作權轉讓獲得著作權的,獲得的是著作權財產權,無法獲得著作人身權。
『柒』 12.下列哪一項屬於著作人身權的內容。( )
B.發表權
(一)至(四)人身權;(五)至(十七)財產權。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捌』 著作權的概念具有哪幾方面的含義
著作權的概念具有哪幾方面的含義,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僅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廣義的著作權既包括狹義的著作權內容,還包括著作鄰接權,即作品傳播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如藝術表演者的權利、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圖書和報刊出版者的權利等。那麼著作權的概念具有哪幾方面的含義?著作權的概念著作權的概念具有哪幾方面的含義?第一點、著作權的主體是著作權人,即依法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的主體不僅包括直接進行作品創作的作者,而且還包括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其他人,如作品改編者、作品翻譯者、著作權的被許可使用者、著作權的合法繼承人等。此外國家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成為著作權的主體,如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把其著作贈與、捐獻給國家後,國家即可成為該著作權的主體。第二點、著作權的客體是基於創作活動而產生的作品,即通過人的思維的分析、概括而產生的、以一定形式表現出來的腦力勞動成果。第三點、著作權的內容是兼具財產權和人身權內容的專有權利。著作權的概念具有哪幾方面的含義?著作權屬於民事權利,它既不同於一般的財產權,也不同於一般的人身權,而是兼具財產權和人身權的雙重內容,並且這種權利為著作權人所專有。著作權的概念具有哪幾方面的含義?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玖』 b站答題 下面哪項不受著作權的法律保護
製作漢堡包的方法、新聞時間、跳水動作都不受著作權的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體;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因此,題中三項均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但製作漢堡包的方法可受專利法的保護。
(9)哪一項著作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中國史上第一部的著作權法律為1910年頒布的《大清著作權律》。而新中國第一部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於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實施。
根據著作權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