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所有權人簽訂的賠償協議
非所有權人簽約等原因簽署的購房合同無效,需要賠償相應的責任。
Ⅱ 私人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私人簽訂的協議受合同法的調整,只要協議內容不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均具有內法律效力。
《合同法》容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Ⅲ 簽訂了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您反悔後,對來方可以起訴,要求您賠源償,可以賠償的費用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Ⅳ 民間賠償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民間賠償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Ⅳ 民事侵權賠償未經所有權利人同意簽訂的賠償協議是否有效
賠償協議只能是經過雙方當事人的同意才能簽訂呀,如果權利人都不同意,那如何簽賠償協議呢。即使簽了也無效。
Ⅵ 簽訂賠償協議可否再起訴
1、簽訂判處協議後,是可以起訴的,但想重新要求賠償,是很難的。
2、因為賠專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是屬不能反悔的。除非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認為簽訂賠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法院如果查明屬實,就會判決撤銷賠償協議。如果不存在可撤銷的證據和理由,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仍然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Ⅶ 私下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有法律效應沒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賠償協議私下寫就有法律效力。版
《中華人民共和權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Ⅷ 賠償單位不在場和擔保人簽訂的賠償協議有效嗎
主體有問題,賠償當事人應該是賠償人和受償人,擔保人是第三方,不屬回於賠償主體。
就算擔保答人是賠償單位委託出面與受償人進行協調的,如果沒得賠償單位出具的書面正式全權委託書給擔保人,說明由擔保人來簽署賠償協議,那麼賠償協議無效。
Ⅸ 甲乙雙方已簽訂賠償協議,但甲方不是賠償人,還需簽訂什麼協議
那這個協議就是無效的,沒有任何意義,你需要跟賠償人簽訂賠償協議。當然如果當事人願意代為賠償也是有效地
Ⅹ 房產買賣非產權人簽定售房協議並收對方定金需雙信賠償嗎
只要產權人跟非產權人簽有委託協議,房產買賣非產權人簽定售房協議並收對方定金就是合法的,只要房主不找麻煩,那他所有的行為就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