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原出讓房屋所有權公證
1. 房產所有權公證
房屋產權不需要公證,《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根據上述規定,產權只有經過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對需要公證的只有繼承和贈與兩種情況。《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規定:
一、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 房產公證,怎麼去公證處公證
一、房產公證的流程
1、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填寫表格。
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核對信息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簽名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公證完成。
擴展材料:
一、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公證房產所需的費用
1、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單身的,需要有單身公證證明,這個證明是房屋產權只屬於產權所有人自己,沒有房屋產權共有人。費用是80元。
2、房屋是繼承的房屋,需要遺囑的公證,公證費用是400元,不包含錄音·錄像的費用。法定繼承人需要公證自己與繼承房屋產權所有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費用是100元、
3、夫妻房產在夫妻關系分裂的時候,需要將共有的房產析產到一方的名下時,需要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費用是400元。
4、夫妻需要確定婚姻關系維系之前的房產屬於個人的房產時,需要辦理婚前財產約定,費用是400元。
5、房屋是贈與的房產,需要公證贈與合同,費用是房屋評估價的2%,沒有達到200元的最低標准時,按照200元最低費用繳納。
6、房屋的交易金額達到五百萬以上的,公證產權轉讓的費用比例是隨著費用的增加,而不斷的降低的,從3%降低0.01%。
7、公證房產原來的產權所有人死亡公證,就是常說的死亡證明,費用是80元。
公證是房屋管理過程的一部分,是房屋交易的必要過程,能夠更好更快的實行房屋交易,以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3. 房產共同所有人其中一方自動放棄房屋所有權,去公證處公證需要什麼手續,人在醫院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公證機關公證員可以到醫院現場公證,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證件房產證房產份額轉讓協議書等材料。 不應該是放棄所有權,應是房產份額的轉讓,如下:
放棄所有權。這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所有權的拋棄。所有權是最完整的物權,具有物權的所有權能,其中包括處分權,對所有權的拋棄也是行使處分權的一種方式。放棄所有權應以登記後生效。當然,放棄房屋所有權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權利為前提的.
放棄所有權的,應提交所有權人表示放棄所有權的書面聲明。按照房地一致原則,房屋所有權放棄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一並放棄土地使用權,不能不放棄土地使用權只放棄房屋所有權,否則放棄所有權後的房屋系無主財產,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權後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主體不一致的情形。同樣,也不能單獨放棄房屋土地使用權而不放棄房屋所有權。放棄所有權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無需向特定當事人做出意思表示並徵得他人同意,因放棄所有權而申請注銷登記的,需要提交放棄所有權的書面聲明。
4. 房屋轉讓合同需要公證嗎
房屋轉抄讓合襲同有效,可不用公證。
房屋產權的轉移是以產權登記為依據的,所以說買賣房屋一定要進行過戶,公正只是起到一個雙方交易不成功時,一方對另一方進行索賠的1份證據,並不是房屋產權的確認依據。所以房屋買賣過程中的公正程序並不是必須的。
5. 如何辦理房產公證
推薦閱讀:房產贈與公證的法律常識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注意的問題房產公證法律常識 公證員了解後得知:宋某軍已去世;宋某軍和余某妹是原配夫妻 ,該夫妻二人共有子女五人,分別是宋大某、宋二某、宋三某、宋四某和宋某朝,別無其他子女;宋某軍的父母均先於其死亡;沒有靠宋某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沒有他人對宋某軍盡主要贍養義務;該房產沒有抵押等權利約束。 焦作市眾信公證處的公證員告知宋某朝:如通過公證將該房產變更登記在其名下,應提供宋某軍的死亡證明,宋某軍及其配偶、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然後宋某軍配偶及其子女對該遺產做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宋某軍配偶余某妹將其享有的該房產權利轉讓或者贈與宋某朝;最後宋某朝去房管部門辦理該房產的變更登記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上述房產中屬於宋某軍的個人份額為其遺產,被繼承人宋某軍的遺產應由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繼承。 一、轉讓 (一)合法的房產轉讓 房產的轉讓是指房產的產權人將房產的所有權有償地轉移給他人,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出售。房產的轉讓首先要確定房產所有權的歸屬,房產一般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所有,其他組織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包括房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故房產的所有權以登記為准。房產轉讓的過程中,應房產的所有權人(賣房人)和受讓人(買房人)簽訂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然後買賣雙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交付房款和房產過戶的義務的約定。 (二)房產轉讓中的誤區 1.認為沒有房產證也可以轉讓房產。有的轉讓人雖在該房中居住多年,原購房款也已經交清,但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在這種情況下就轉讓房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具備法律所要求的效力要件,因此其效力是否發生還有待進一步確定的合同。這樣的《房屋買賣合同》就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轉讓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後該合同才會有效。 2.認為房產登記一個人名下,該個人就可以轉讓房產。許多房產只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但實際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故房產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應該夫妻雙方共同處分,也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的轉讓方應該是夫妻雙方。 3.《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房款付清,但因為暫不想過戶,認為讓轉讓方去公證處申請辦理一份委託買房的《委託書》買賣雙方就萬事大吉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書是公民、法人委託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文書。《委託書》中如受託人的許可權過寬,如受託人可以隨意出售,這樣就可能損害轉讓方利益;如受託人不去辦理過戶,而轉讓方又去了外地,這就加大了過戶的成本。 二、抵押 (一)合法有效的房產抵押 房產所有權人可以為保證債務的履行為自己的房產(沒有權利限制)設定抵押權。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一百八十八條規定,抵押人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的,抵押權自辦理登記時生效。房產抵押雙方簽訂《房產抵押合同》後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該抵押權才生效。 (二)房產抵押的誤區 1.以為把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他人就是把房產抵押給了他人。房產抵押權不登記不生效。 2.以為房產登記在誰名下誰就可以抵押。如屬夫妻雙方財產需夫妻雙方共同抵押,如夫妻雙方離婚,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法院的調解書註明:該房產歸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居住權,或者給他人設定了權利,該房產抵押仍需夫妻雙方同意或者其他權利人同意。 三、贈與,遺囑,遺贈扶養協議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並在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遺囑人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包括集體組織)簽訂的,遺贈人將其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按協議轉移給扶養人所有,扶養人承擔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 (二)贈與,遺囑的誤區 1.生效。以為家庭成員之間簽訂一份協議,將房產給某個人就可以生效。合法有效的贈與要房產的所有權人(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產贈與合同》。誤以為夫妻一方立一份《遺囑》就可以生效,如是夫妻共有財產,夫妻一方只能針對自己的產權份額立《遺囑》,《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時生效。 2.以為贈與人贈與房產要經過受贈人以外的其他子女的同意,贈與人如沒有債務無須經過他人的同意。誤以為《遺囑》不能變更,撤銷,《遺囑》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變更,撤銷。
6. 房屋產權如何公證
房屋產權不需要公證,《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專法登記,屬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根據上述規定,產權只有經過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對需要公證的只有繼承和贈與兩種情況。《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規定:
一、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7. 公證房屋所有權但沒有過戶怎麼操作有效么
房子公證了沒過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公證只是對這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我國規定不動產權是登記注冊制,沒有產權證,就沒有所有權。房屋交易雖然辦理了公證,但還應該以過戶登記為准,如果不進行產權登記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買賣只公證不過戶的風險如下:一、賣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雖然簽訂了合同,也進行了公證,但法院就此類糾紛判決時,不一定會判房子屬於購房者。二、房屋權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產權所有人由於民事訴訟、刑事懲罰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賣方權利就不能全面行使。這樣的房子可能被沒收、拍賣,購房者只能向賣房者要求返還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賣房。四、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五、聯建房、小產權房拿不到產權證。購房者在購買這類房屋後,是無法取得合法房產證的,如不符合城市規劃,政府可以對這類房屋進行無償拆除,所有損失只能購房者自己承擔。這里要提示,房產證已經變更為不動產權證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和國家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8. 債務人財產房屋自原給債權人公證是否有效
1、雙方需簽訂抵押合同,約定由債務人將房產抵押給債權人。
2、雙方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並備案相關的合同文件。
至於協議是否需要公證,法律上並無強制性的規定。關鍵在於一定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樣本
房屋抵債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以物抵債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關於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元的債務,丙方自願以自有財產清償乙方所欠甲方的該項債務。
第二條 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套房屋(下稱房屋),清償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_元的債務: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交付給甲方,並與甲方簽署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 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負責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有關手續,房屋辦證所需稅費由甲、丙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第五條 丙方保證對所交付房屋擁有所有權,房屋產權無爭議,亦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第六條 丙方保證所交付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未設定抵押或權利受到其它限制。
第七條 產權人為甲方的房屋產權證書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於《合作經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即告清結,該項債權債務關系歸於消滅。
第八條 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個月內,因任何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________元債務,並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______收違約金,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各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9. 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或轉讓協議等)可以在公證處公證嗎
不是不能比較難 公證是以甲方欠乙方錢無力償還 甲方自願把房屋抵押給乙方 公證後乙方就能拿到房子 但這種沒有法律效力。而且未來如果有房產證的話 甲方後悔完全可以收回房屋 對乙方沒有一點好處
10. 我要買的二手房是房改房,能否到公證處公證,以便明晰購房後的房屋所有權屬
要以,但公證費用也挺高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