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司法拍賣
A. 通過司法拍賣拿到的土地,規劃設計條件以及出讓合同的手續,懂的來……
您好,土地規劃還是沿用之前的,不需要簽署出讓合同,法院給您您出具材料,辦理變更。希望對您有幫助,一次委託終身服務。
B. 關於土地使用權被人民法院查封拍賣後如何辦理變更土地登記的答復
根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福建省土地管理局《關於人民法院執行涉及土地權屬案件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閩國土[2000]035號)和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法發[2004]5號)精神,經研究,函復如下: 你區由龍海市原管轄的步文、郭坑兩鎮組建而成,原由龍海市登記注冊的土地使用權,人民法院依照上述文件規定查封拍賣的,在難以取得被執行人配合(如拒不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稱遺失等不來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情況下,買受人可以憑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認的權利申請辦理土地權屬變更手續。如果原登記注冊檔案仍在龍海市的,應先辦理土地登記檔案移交手續。你區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一並注銷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登記。在辦結後,應將注銷結果書面通知原土地使用者。 人民法院執行集體土地使用權或處理農村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經與你局取得一致意見後,可以裁定予以處理,有關權利受讓人應到你局辦理土地徵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有關稅費。符合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政策的,參照其執行。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二○○四年四月十三 【列印本頁】 【關閉窗口】
C. 法院拍賣國有土地也有權拍賣不是國有土地嗎
不是,法院拍賣也不能改變原來土地的用地性質。法院拍賣的目的只是為了變現,然後用於支付債權人,法律沒有賦予人民法院如此大的功能許可權。
D. 集體土地所有權可以由法院拍賣嗎
不能由法院拍賣
一、所有權是屬於集體的,不能買賣也不能抵押,抵押的應該是土地使用權。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抵押問題。單獨以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權外,其他都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與土地使用權一同抵押的,如屬企業房產,法律允許,但以後能否轉讓變現則無法律規定。
(4)土地使用權司法拍賣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物權法》和《擔保法》的規定,農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本條第一項「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包括了農村宅基地上房屋、土地承包經營權上農舍、木本植物,在廣義情況下還可包含多年生的草本植物(一年生的草本植物一般不認為是土地附著物);
第二項「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土地承包法》第三條規定的,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是典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
第七項是兜底條款,在沒有相反規定的情況下,所有有合法處分權的財產都可以抵押。
《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三)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與物權法規定大同小異,只有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了一項禁止性規定: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以農作物和與其尚未分離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抵押無效。
再往下梳理部門規章,我們發現國土資源部曾經在1995年下發了《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定》,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作了細化。
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該規定於1995年廢止。
E. 通過法院拍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怎樣辦理過戶手續
拿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辦理過戶,
出讓日期是辦理時間,出讓金即拍賣價格。稅費等另行向稅務部門支付。
F. 法院能只拍賣地上建築物而不拍賣土地使用權么
可以拍賣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能夠強制執行:
1、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仍然是被執行人的財產。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人一樣,對劃撥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盡管這種處分權受到了限制,要經過有關政府批准)的基本權能,具有獨立的財產價值和財產屬性。
2、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強制執行損害了債權人的依賴利益。目前,仍然大量存在國有企業以劃撥方式佔用的國有土地,這些劃撥的土地也都登記在使用人名下。
3、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被執行人財產進行執行將造成更多的權利分離情形。按照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和土地管理部門的規定的處置程序,劃撥土地使用權不屬於債務人財產,但是債務人對其上的建築物卻扔有所有權。
4、將劃撥土地作為被執行人財產進行執行不會損害國家的利益。
法律已經規定了國家對劃撥土地所應收取的出讓金享有優先權,在拍賣被執行人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時要首先繳納土地出讓金,在裁定劃撥土地使用權以物抵債時,承受的債權人也要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出讓金優先權制度保證了國家在土地上的經濟收益。
(6)土地使用權司法拍賣擴展閱讀:
1、及時有效的查封。
不論土地使用權被抵押與否,在法院依法處置前,都應進行查封,這是執行的基礎。所謂及時,是指在債務人尚未來得及對其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前查封。只要沒有進行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那麼,在執行程序開始就應該對已經掌握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查封。
2、合法的評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47條的規定,在對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前,「應當委託依法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3、公正的拍賣。
委託合法的拍賣企業是公開拍賣的前提。應根據《拍賣法》第11條、第12條的規定,對受託企業進行審查,只有符合法定條件的拍賣企業,才有資格成為受託對象;對拍賣依法進行監督是公正拍賣的保證。
G. 司法拍賣的土地 是土地使用權還是國有土地出讓
您好,我是注冊執業的土地估價師和房產評估師。關於您所咨詢的問題,司法拍賣的土地,需要核實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一般對應的是經濟合同,則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集體建設用地。如果是國有土地,需要根據估價期日,核定剩餘年期下的證載用途和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市場價值。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記得選為最佳答案。未盡事宜,可以私*信聯系。
H. 法院拍賣房產,土地使用權不是被執行人的怎麼辦
所以我去的拍賣的房子最好不要買,你買下來裡面的人不搬了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