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佔有權對抗所有權
A. 關於民法留置權的問題
沒有沖突,所有權不能對抗留置權。A行使所有權不能對抗C的留置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權人合法佔有債務人交付的動產時,不知債務人無處分該動產的權利,債權人可以按照擔保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行使留置權。實踐中A應當報警,要支付修理費,然後向B請求賠償損失。
B. 物權法中「佔有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什麼
佔有首先是經驗性的實證概念,表達了對物事實上的控制支配狀態。而構成佔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權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體、有作為有體物的客體以及體素和心素要件。
佔有權是指對財產實際掌握、掌控的權利。佔有權是行使物的使用前提,是所有人行使財產所有權的一種方式。佔有權可以根據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離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
佔有的法律特徵
1、佔有是一種法律保護的事實狀態。佔有不是一種權利,只是一種事實狀態。這種事實狀態就是一種對物的實際控制。物權法對其規定,並對這種事實狀態予以法律保護,使其具有準物權的性質。
2、佔有的對象僅限於物。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佔有的對象僅限於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但須注意的是這里的物並非必須是獨立的物,對某一獨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佔有。
3、佔有是對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這種管領力,就是對物具有實際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間、時間和法律上的結合是判斷事實上管領力的標准。空間上的結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時間上的結合要求這種控制有一定的連續性,法律上的結合強調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佔有權的分類
佔有權就是指事實上的控制權。
控制有事實控制和名義控制。事實控制就是指實際控制方,分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權控制和無權控制。
名義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圍內,其通過一定行為就能行使所有權中的全部四項權能。
比如租賃物,承租方就是事實上的合法,有權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義控制,可以通過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權。
C. 基於合同佔有不動產 能對抗所有權人嗎
不能,但你返還不動產後如有產生經濟損失,可向合同相對方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D. 物權法254條如果佔有人不是所有權人,所有權人可否要求返還原物
當然可以了。
正常情況下,如果說自己的物品被他人佔有了,那麼可以要求返還,當然前提是其他人的佔有,沒有合法的理由。
如果其他人的佔有有合法的理由,比如說抵押質押等等,那麼是不可以要求返還的。
E. 佔有權和所有權的異同
所有權包含佔有權,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所有權是對物的獨占的支配權,而佔有隻是對物進行控制的事實狀態。即使是合法佔有,佔有人只享有佔有權,而不能享有所有權。因為一物之上不能並存兩個所有權,佔有權並不能成為所有權。
(5)合法佔有權對抗所有權擴展閱讀:
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一種最充分的權利,是一種絕對的權利。
所有權(ownership)是人類社會特有的一種制度。一個民族如果不知所有權為何物,或在其制度安排中僅給予所有權以次要地位,而且如果它認為,「我的和你的」(meumandtuum)只不過意味著「當下你我所持有的」,這個民族生活就生活在一個與的世界不同的世界裡。
但是為了弄明白他們的世界為什麼會不一樣,為了評價以「公共管理」取代「所有權」的這一模糊設想或所有權在20世紀重要性已下降、特徵已發生變化這一的模糊要求的可能合理性,首先要對「所有權是什麼」有一個清晰的理概念。
所有權所內涵的標準的附屬於財產的要件權利義務(incidents),即:通常情況下,適用於特定成熟法律制度所承認的、對某物具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所承認的最大利益之人所享有的法律權利、義務,以及或其他附屬於財產的權利義務要件。
這樣做也就是要分析所有權的概念;指的是「完全的」個人所有權這一的「自由主義」的概念,而不是其它他受到更多限制的觀概念,盡管,在某些場合下,它們亦可叫做所有權。
其次,法律制度為決定「誰擁有某物」所採用的規則的種類以及,在多個主體都對主張對某物享有均有要求權利的情況下,誰享有優先權的問題。
再次,分割所有權(splitownership)的情形,在這里,標準的附屬於財產的權利義務要件由兩個或多個主體分割所有。
最後,分析社會利益對所有權所作的限制,以及所有權與公共管理之間的關系。這種論述順序具有如下優點:只要描述了完全所有權的標准情形,它的變體和或可能的替換形式,就會通過對比,顯得更為清晰,也更易於理解和評價。
參考資料:網路_所有權
F. 我不知道這個所有權和使用權,唉,現在真的好害怕。
這樣一說,我其實嚇了一跳,好像是沒有考慮到車子的特殊性,這實在是我的過失。
但是仔細考慮一番,
你的所有權到底可不可以對抗他人的合法佔有?
因為是車子而被完全否定,我也不敢苟同。
我會盡快幫你問一下,最好可以讓周圍的人幫我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再回復你。
另外這個才是我的ID,你追問就行了,每次你都發一個新的問題,我有可能會沒注意到。
G. 請問物權法中佔有權和所有權的區別,另外能舉個實例嗎
物權法中所有權是對物的獨占的支配權,而佔有隻是對物進行控制的事實狀態。
在某物的所有權的歸屬已經確定的情況下,即使物已經為他人佔有,佔有人非依法律規定不能成為所有人。即使是合法佔有,佔有人只享有佔有權,而不能享有所有權。因為一物之上不能並存兩個所有權,佔有權並不能成為所有權。由於佔有與所有權存在著區別,因此對佔有的保護和對所有的保護也應當區分開來。
比如:物權法中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房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並可以排除他人對於其財產違背共意志的干涉,它是一種最充分、最完整的財產權或物權。
房屋佔有權就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
有時候,房屋所有權人並不是房屋佔有權人,比如:房東與房客之間即出租人與承租人的關系,也就是房東享有了房屋所有權,而房客則在合同履行期內享有房屋佔有權。
H. 善於佔有對抗所有權
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都是無權佔有,都不能對抗所有權人。只有有權佔有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對抗所有權。
I. 關於佔有權和所有權的問題
佔有權是所有權的一種權能。所有權包括:佔有、收益、使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