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權房國家會徵收嗎
❶ 上海使用權房和產權房有什麼區別
一樓的回答是正確的。
使用權房也可以買賣和租賃,但不能辦理產權過戶,也不繳納稅收。當然不能上戶口和發產權證,只有一紙合同。
❷ 上海使用權房屋想要賣出的重大問題
1、你的住房「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所以該房屋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只是將自己目前擁有的「租賃權」有償轉給他人而已。
2、為了社會穩定和諧,政府當然希望「賣房」不要引出新的住房矛盾來,所以才要求全體同住人都到場簽字,防止有的同住人事後以「本人不知情就喪失了住房」為由向政府發難。
3、「理論上這個房子是戶主的」,錯了,你只是挑個頭代表一下而已。如果當時申請分房時只有你一人住的話,說不定你單位還不會將這房分給你呢。就算當初租賃房卡上就你一人在,但是你後來把這些親戚引進來了同住,就要現在負責處理好善後。有始有終嘛!
4、至於你說有法院判決書,其中明確了你對房屋有處置權,不妨帶上,再去交易所咨詢下。 有可能可一人獨立辦手續。
❸ 使用權房動遷問題之上海市最新動遷政策
導語: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也就是我們平時所稱的公房。隨著社會的發展,原建築物拆除或翻建而遷移到別處的情況時有發生,相應的也產生了因使用權房動遷而產生的法律問題。動遷政策是關於房屋拆遷各項內容的有關規定,不同地區對於動遷政策的規定不盡相同。那麼,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上海市的最新動遷政策法規。
1.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決定進行動拆遷?
答:目前,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市、級人民政府在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徵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其主要情形有:為了國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設施等相關的公共事業建設、安居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及舊區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為公共利益需要而進行的建設項目。因此,關於房屋徵收要遵守以下三個原則:一是政府主導,即建設項目的組織與實施,以及房屋徵收的實施都是由政府組織;二是房屋徵收公共利益優先;三是禁止為經濟利益集團、個人利益進行拆遷。
2什麼是「二輪征詢」?
答:第一次征詢主要徵求居民改造意願,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達到規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計劃。第二次征詢主要徵求居民對改造方案的意見,與居民簽訂附生效條件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一定期限內,居民簽約戶數超過規定比例的,協議正式生效並履行,並啟動改造工作。
3.如何理解「數磚頭+托底保障」?
答:「數磚頭+套型保底」,是上海舊區改造一種新機制,如果「數磚頭」也不能解決居民的住房困難,就要進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說起碼要給居民確定一個居住面積底線。這在以前的動遷政策里是沒有的。所謂「套型保底」,指針對舊改地塊的房屋普遍不獨立成套的現狀,按照滿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則,以被拆除房屋為基本單位,套型面積補貼標准一般不超過建築面積15平方米(具體由動遷新政試點區人民政府確定)。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滿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遷居民的居住現狀和生活水平。
4.結果公開如何理解?
答:結果公開應當包括:(1)各種依據公開,包括拆除房屋的權證、建築面積、評估價格、居住困難認定等。(2)操作過程公開,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權屬、人口調查,建築面積、居住困難的認定,拆遷評估、簽約、裁決等各環節。(3)簽約內容公開,包括貨幣補償總額、安置房源(套數、地址、面積、價格)及其他補償費用。
使用權房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但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以上是小編從各方面為您解讀有關上海使用權房動遷政策的不同規定。希望對您進一步了解上海的動遷政策有幫助,在遇到拆遷時可以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❹ 上海如果買了套只有使用權沒房產證的房子拆遷能分到房子嗎
沒有房產證,不能證明你房屋的產權,如果你住的時間很長了,可以請求將該處房屋公證成為自己的,並要求拆遷補償
按照建築面積
❺ 使用權房子到年限了會收回嗎
我國是土地國有,買房子實際是國家土體使用權的出讓,所以我國房屋有內產權年限。
《城市房地容產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內,產權人擁有對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的完全所有權。按我國有關土地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有一定的期限,但並不意味著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產權也隨之到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後,使用人要求繼續使用的,國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後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❻ 如果上海使用權房被非法賣出,戶口還在,享有動拆遷補償嗎
你所說的非法買賣指的是什麼?買賣行為,產權人有決定權。拆遷補償也是只針對產權人。你所說的非法買賣不會只是你戶口還在吧
❼ 上海使用權房買成產權房有時間規定嗎
首先的問題就是你的房產是屬於使用權房;上海的確是說1-4月中旬不辦理這項業務的。你可以選擇先借一套房子結婚,下半年再辦理轉產,然後購房。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和下家和中介定下協議,要求下家首先支付一定的房款並給你足夠的時間轉產,而你則用下家給你的這筆錢先去支付首付,剩下的以後再慢慢還。但是如果用這種辦法的話,你房產的價格可能會被下家壓的很低;因此如果不是非常急的話,不要用這種冒風險的事情。
❽ 關於房子使用權的問題
我國是土地公有制國家 實行土地公有和集體所有制度
在城市中 所有土地都是國有的,您購買的內房產是容土地的使用權和房屋的所有權。就是從國家手中租賃了70年的土地使用權。根據我國物權法,70年後您房屋坐落的土地自動續約70年,也就是說您依然享有70年的土地使用權,但是您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就是您從政府手裡「租賃」70年使用權的錢。
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如果土地是農民家世代分的的那麼使用權都是永久的,也有部分土地是大隊集體所有,租賃給農民的,那麼這個都有租賃期限。
農民都有宅基地,另外還有農地、林地等。宅基地才可以蓋房子,而且蓋多大都有規定。你在田地里特別是基本農田裡是禁止蓋住房的。
城市戶口的人不可以購買宅基地,也不可以購買集體土地形式的購房——即小產權房,國家是不承認城市戶口人對集體土地的佔有的。
但是農村戶口人可以購買城市的商品房。
因為對農民來說土地是生產工具,也就是說離了土地農民就失去了謀生的手段(外出打工不算啊,那個是新時代勞動力過剩的現象)。而對城市人口來說,土地只是生活用品。
❾ 請教專業人士,上海市區使用權房與產權房在拆遷中有什麼區別,想請教一下,注意非專業人士請繞道!!!!
動遷的房子大多都是使用權的,你轉成產權沒有什麼意義,最多到時候補貼給你一點合理的轉產費用,我以前接觸過動遷組的人,獲取最大利益的原則很簡單,房子大戶口少,就談面積!房子小戶口多,就談戶口!照目前來看,你已經有6個戶口了,也沒必要再去轉成產權了!如果戶口本上有人享受過一次動遷政策的話,那你就要三思了,他是不能夠在享受第二次了(以家庭為單位)!現在都是陽光的動遷政策,做釘子戶也沒意義,就看你怎麼和動遷組談,以爭取到在本該屬於你們的那部分上在加上些許的合理補助!
PS:這只適用於這兩年,以後再有什麼政策,我也無從知曉了!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❿ 關於上海使用權房子
使用權房屬於公房,在動遷時由動遷組根據規定與承租人及同住人簽訂動遷協議。其他2個兒子戶口遷出了但還住在那裡的,可以享受到相關待遇,不住在裡面的就不會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