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幾年
⑴ 商品房使用年限規定是幾年 年限到期怎麼辦
我國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長?為什麼會有40年和70年兩種說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使用年限規定是多少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到期之後土地會不會被國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麼土地上附著的房屋怎麼辦?
商品房使用年限規定是多少年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實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類型包括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這里所說的40年和7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後開始計算的40年和70年。
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才開始開發。而這裡面耽誤的兩三年或者十幾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裡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關於此問題,目前還沒有執行的實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之後續期的問題不用擔心,但是,目前尚無關於續期的細則,是免費續期還是收費續期,收費標準是什麼,都沒有定論。而商業用地屆滿之後的續期,則無明確的規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9-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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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您好,商品房是多少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專是多少年是和屬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住宅產權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純商業房是40年。但是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具體計算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當天算起的。
⑶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什麼意思一般是多少年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年、40年三種說法,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根據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為三種性質:一種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個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產權年限為70年;另一種是商業用房,這類商用房是指用於商業活動的房屋,其產權年限為40年;此外還有一種是工業用地以及科教文衛生用地其產權年限為50年。簡單來說通俗點講,就是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最高為40年。但是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具體計算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就開始算起的,並非房屋建成以後才開始計算。商品房的產權年限一般都是70年,如果產權真的到期了,那麼,想要房子的話,只需要補交土地稅就可以了。當然了,一般房子的年限都不超過這個年數。在中國,大部分房子都是快到使用壽命的時候,就會涉及到拆遷,房主可以根據拆遷要求,協調商量處理辦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⑷ 個人購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1、商品房的土抄地使用年限,不是從襲簽定購房合同時開始,也不是從房產證辦理時開始,而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時開始。
2、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後,進行開發建設的年限、銷售房產的年限,都要計算在土地使用權年限內,所以,想知道所購買的商品房的具體土地使用許可權,要見到開發商對該房所在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證上的年限減去購房之前的年限,才是購房後的實際使用許可權。
3、一般購房時,開發商不會主動出示土地使用證,購房者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要求開發商出示。
4、關於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規定是70年,如果商品房購買時的年限不足70年的也沒有太大關系,因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會怎麼辦,國家雖然還沒有出台具體規定,但很多法學家從法理上論證住宅到期後不應收費,所以很大可能是到期後無償繼續續期。
⑸ 商品房住宅土地使用權是40年的,到期後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⑹ 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多少
商用房屋復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土地制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
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