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認證審核清單
⑴ 知識產權貫標相關清單和表格
企業知識產權貫標是一項體系建設工作,工作量相對比較大,具體會涉及到貫標啟動、調查診斷、體系構建、手冊編寫、發問宣貫、實施運行、內部審核、管理評審八個階段~這其中涉及到的表格清單太多了!
另外,在做貫標過程中最好有專業的貫標輔導機構參與進去~如有興趣的話可以進一步深入溝通下!
⑵ 知識產權貫標認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
2. 組織結構代碼證書
3. 覆蓋范圍行政許可證
4. 企業自我聲明
5. 運行3個月有效文件
6. 申請組織簡介(公司主要業務流程、組織機構圖、組織簡介)
7. 體系文件(知識產權手冊、記錄文件、控製程序與管理制度文件、知識產權職責分配表、法律法規清單、受控文件清單、記錄文件清單、適用性聲明)
8. 申請體系文件與國標對照說明
9. 內審與管理評審證明材料
10. 保密性聲明
11. 申請書
具體可以參考中知(北京)認證有限公司,或中規(北京)認證有限公司的網站。
⑶ 知識產權貫標內審員審核哪些內容
知識產權貫標內審員,是根據內審計劃開展相應的審核,審核的內容主要是審核版企業的知權識產權管理體系的方針、目標、手冊、管理控製程序等是否與企業的管理實際需要相適應,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對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標是否有遺漏,找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⑷ 知識產權貫標初次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證書/上級機關批准組織成立文件)及年檢證明的復印件(包括各下屬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證書/上級機關批准組織成立文件)及年檢證明的復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包括各下屬組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 申請組織簡介(包括組織架構圖)
4) 主要業務流程圖(製造型、服務型等各類型組織均需提供)
5) 申請組織資質證明的復印件
如: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
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試點企業
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其他相關資質證明文件或未涉及
6) 如申請認證的業務領域屬國家行政許可范圍的應提供以下許可證書的復印件
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C 證書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
建築企業資質
安全生產許可證
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
其他行業資質證書或未涉及
7) 本組織管理體系包括臨時場所/多場所/子證書並提供以下認證申請書/合同附表
《多場所分布表》(申請書附表1)
《本次認證所含子證書名單》(申請書附表2)
未涉及
8) 申請組織承諾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供真實有效材料的聲明性文件
9) 申請認證管理體系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同一文件可包含多項內容):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受控的管理體系手冊(含體系文件發布令)
程序文件
記錄文件
管理體系架構(職能分配)
組織內審和管理評審的證明記錄文件
適用性聲明
本體系文件涉密或敏感性聲明
本體系所覆蓋范圍的活動或過程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文件及清單
體系相關其他文件
系文件清單(包括體系文件發布令、程序控制以及過程記錄等文件清單)
10) 申請認證體系文件與對應標准(GB/T 29490-2013)要求的對照說明
11) 其他補充材料
⑸ 知識產權貫標認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
2. 組織結構代碼證書
3. 覆蓋范圍行政許可證
4. 企業自我聲明
5. 運行3個月有效文件
6. 申請組織簡介(公司主要業務流程、組織機構圖、組織簡介)
7. 體系文件(知識產權手冊、記錄文件、控製程序與管理制度文件、知識產權職責分配表、法律法規清單、受控文件清單、記錄文件清單、適用性聲明)
8. 申請體系文件與國標對照說明
9. 內審與管理評審證明材料
10. 保密性聲明
11. 申請書
⑹ 知識產權管理系統認證方面的資料采供部需要是哪些
申請初次認證材料
1.1 申請組織相關材料
1) 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證書/上級機關批准組織成立文件)及年檢證明的復印件(包括各下屬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證書/上級機關批准組織成立文件)及年檢證明的復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包括各下屬組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 申請組織簡介(包括組織架構圖)
4) 主要業務流程圖(製造型、服務型等各類型組織均需提供)
5) 申請組織資質證明的復印件
如: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
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試點企業
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其他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或未涉及
6) 如申請認證的業務領域屬國家行政許可范圍的應提供以下許可證書的復印件
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C 證書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
建築企業資質
安全生產許可證
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
其他行業資質證書
或未涉及
7) 本組織管理體系包括臨時場所/多場所/子證書並提供以下認證申請書/合同附表
《多場所分布表》(申請書附表1)
《本次認證所含子證書名單》(申請書附表2)
未涉及
8) 申請組織承諾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供真實有效材料的聲明性文件
1.2 申請認證審核材料
1) 申請認證管理體系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同一文件可包含多項內容):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受控的管理體系手冊(含體系文件發布令)
程序文件
記錄文件
管理體系架構(職能分配)
組織內審和管理評審的證明記錄文件
適用性聲明
本體系文件涉密或敏感性聲明
本體系所覆蓋范圍的活動或過程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文件及清單
體系相關其他文件
系文件清單(包括體系文件發布令、程序控制以及過程記錄等文件清單)
2) 申請認證體系文件與對應標准(GB/T 29490-2013)要求的對照說明
3) 其他補充材料
這些資料自己都需要熟悉,這關於到後面的審核環節。
⑺ 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的流程條件資料
【辦前必讀】
第一、貫標的認識
1、貫標"對於企業來說,就是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國家標准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制訂,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頒布,於2013年3月1日起實施.這次貫標的大力實施意味著國家要規范市場,加大知識產權的有效監督與管理,也是正式吹響了企業優勝劣汰的號角
第二、貫標對企業有哪些重要價值
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作為我國首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准,實施貫標將作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基礎條件,是企業申報科技項目的前提.
2.貫標有助於提升企業領導和廣大職工知識產權意識,調動職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3.推動企業產生具備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新技術.通過自己生產銷售或通過技術貿易許可轉讓他人,將給企業帶來豐厚經濟收益.
4.提升企業無形資產價值,在企業融資上市、投資並購及企業出售等資產運作上獲取更大的收益.
5.鞏固企業市場地位,通過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使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在銷售市場的地位明顯增強.
6.貫標驗收合格後,可向科技主管部門申請戰略推進項目、專利實施計劃等項目.
除了上述給企業帶來的價值外,在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已經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情況作為科技項目立項,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認定的重要參考條件或者前提條件.及早通過貫標及認證,將有利於企業享受有關的國家政策、加快企業發展.
第三、貫標啟動的背景
1、為了企業實現全面現代化的進程,十七大提出要大力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國家2013年啟動兩化融合戰略,即工業化和信息化,貫標作為兩化融合戰略的關鍵一環,201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啟動貫標,在政策推動下,截止2017年中期,全國已經有20多個省開展了企業知識產權貫標工作,超過1.8萬家企業通過貫標,並都進入了國家、省、市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行列,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的企業約4000家.
2、2016開始,各部委加大對貫標的認可和支持度,2017年,形成了企業貫標的"小高潮",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紛紛加入貫標建設當中.
第四、貫標的有效期
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需要向認證機構申請復審.
第五、辦理時間與費用
答:辦理下證快,費用基本全網最低,有意詳聊;時間90-12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資料及條件補助情況】
第一、申請條件
1、有經營所場所,沒有場所可先籌備
2、有一定的員工數量;
3、純貿易類企業除外,其他基本符合申請;
建議:(先申請幾個商標,版權或專利),加大通過率,提供補貼力度;
第二、貫標實施流程
1、項目策劃:劃定輔導級認證范圍,成立企業貫標項目組,建立與企業對接;通道,做啟動會的准備;
2、啟動大會:現場動員,辦法管理者代表任命書,做貫標知識培訓 ;
3、現場診斷:通過座談、面訪、查閱文件的方式,充分了解現有知識產權管理架構、知識產權方針和目標、管理體系、管理過程和管理資源,出具診斷報告,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制定企業知識產
4、體系建立:協助企業依據標准要求,在已經形成的管理體系和文件寄出上,編制、規范、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及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方針、目標,知識產權管理手冊,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管理職責,管理資源保障,審核和改進,並一一落實簽發;
5、試運行:各部門按新的管理體系和文件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形成記錄文件,並反饋新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6、內審/管評:組織企業進行貫標內審和管理評審,形成內審和管理評審記錄,做認證准備.
7、認證:提交認證請求,配合完成文審和現場審核,直至獲得證書
-第三、貫標認證流程
【提交認證申請書→簽訂認證合同→第一階段審核(包括文件評審)→問題整改→第二階段審核→不符合項的跟蹤整改→認證決定→頒發認證證書
⑻ 知識產權的認證服務都有哪些東西啊
主要體現在:
(1) 專利轉讓與代理服務;
(2) 商標轉讓與代理服務;
(3) 著作權轉讓與代理服務;
(4) 軟體的登記代理服務;
(5)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代理服務;
(6) 工商登記代理服務;
(7) 無形資產的評估服務;
(8) 專利等無形資產的咨詢與檢索服務;
(9) 其他知識產權認證、代理與轉讓服務。
拓展:
不包括:
(1) 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的法律服務(列入「律師及相關的法律服務」,代碼 7421);
(2) 專利等知識產權的調解、仲裁服務(列入其他法律服務,代碼7429);
(3) 出版商的活動(列入出版業的相關行業類別中,代碼882);
(4) 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活動(列入社會事務管理機構,代碼9424);
(5) 未申請專利的技術轉讓及代理服務(列入科技中介服務,代碼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