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子拆分房卡
1. 使用權的房子,可以繼承分割嗎
沒有產權,不能繼承不能分割。
但是一般來說,同住人可以申請變更承租人,繼續承租該房屋。
2. 我在上海有套使用權的老房子,房卡和戶主都是我的名字,只要我同意了,我哥的戶口就能遷入我的戶口裡了
僅在上海有套使用權的老房子,房卡和戶主都是你的名字,你同意了,我哥的戶口還是不能遷入我的戶口裡了。
3. 使用權的房子如果出現動遷或者拆遷我的房子會怎麼處理,會如數還給我房費嗎
你所得的使用權是以哪種方式取得的?是交納的房租還是?
拆遷他人擁有所有權而你擁有使用權的房屋,應當根據當地的政策,以及你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的約定執行.
4. 使用權的房卡會過期嗎
答:使用權的房卡事實應該會過期。
5. 使用權公房,房卡有兩人共同承租,其中一人已去世,另一人可以承租嗎
大概可以吧。。。。
6. 永久使用權的房子拆遷問題
如果原來產權單位已源不存在,對該房屋的拆遷只能按照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對待。但是如果該房屋使用人只有這一套房屋用於居住,一般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遷人應為其安排住處或將建好後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繼續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應租金的。
永久使用權,在法律法規上並無規定,和土地使用證不一樣,不存在房屋使用權證這一說。
房屋拆遷補償是針對房屋產權也就是所有權進行的補償。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沒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權人的證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權證),從法律意義上說也就不是拆遷當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補償。
實踐中也有拆遷人願意對使用人進行補償的,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簽訂協議,任何法律法規也不會干涉。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拆遷人不願意,的主張和要求也沒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據,因為畢竟不是合法的被拆遷人,不具備拆遷補償安置的主體資格。
7. 使用權房可以分割嗎
一,看房子的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是雙方都有產權登記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否則為一方婚前財產。
1,產權證是行政機關對房屋權屬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確認,在離婚房產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會改變產權,即房產證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決給房產證上的產權人。
2、如果產權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則該房產是完全屬於夫妻共同房產,在離婚時候都應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進行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房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3)雙方都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房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然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房產處理。
三,如果房產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的,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仍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給一
8. 房卡房的使用權和居住權問題
如果是爺爺的房卡,當然要所有子女都同意;如果已經是你父母的名字,就不需要。你們戶口在,有發言權。
9. 使用權房子可以分戶嗎
1.首先我們應該區分戶籍和房籍的查已
2.戶籍分戶需要新戶主有新落戶獨立的地址,除集體戶口以外
3.房籍分戶前提是房屋可分隔
希望我這個公評網上的估價師能幫助到您,謝謝您及時採納!
10. 使用權房的戶主和房卡名字有像小朋友一樣的年限要求嗎
你沒看前兩天的一個貼子?戶口對口高一,出生就在裡面,仍然被拒絕了,因為戶主是個親戚(類似你這樣),所以你要麼有本事改成你,要麼可能多半被調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