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墾集本荒地使用權
你是農村的吧 這種狀況我也略有了解 在兩三年前 農村搞山林權證的變更時 你可以去變更為私人的 如果現在那塊土地還沒有確認為國家或集體的 你依據取得實效制度 再經過一定期限就是屬於你的了
Ⅱ 自己開墾的荒地,使用權可以歸自己嗎
1、自己開墾的荒地,到底歸誰?
根據《國土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所以農村開荒的土地,其所有權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其所有權不屬於個人,所以不能與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權利。
2、自己開墾的荒地需要繳納地租嗎?
對於這個比較專業性的問題,筆者咨詢了農業部門管政策方面的人員,他們是這樣回答的: 首先要確定開荒是合法還是非法的,是國有荒原還是集體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國家所有的,那就是按著市場情況對外發包,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國家不控制這部分的價格。不像集體所有的耕地,國家有強制性的規定,國家所有的耕地,不會轉變為集體所有,更不會變更為機動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開墾的荒地應該都是私自開發的,很少經過正規程序去開發,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屬於村集體所有,而村集體就會以正常發包形式進行對外承包,而農民開墾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錢以及勞力,所以村集體會優先承包給你,並且收取適當的承包費。
3、合法開荒地能使用多少年?
《國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正常合法的開墾荒地,可以使用50年! 當然,只限合法的!
Ⅲ 開墾荒地的使用權
荒地的使抄用權由承包人所有襲。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四十八條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但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七十四條 勞動群眾集體組織的財產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包括:
(一)法律規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
(二)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
(三)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水庫、農田水利設施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財產。
第八十一條 國家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的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
Ⅳ 開墾荒地多少年具有使用權
根據《土地法》規定,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誰先開荒誰有使用權,但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如果擁有使用權,可以補辦承包證。
Ⅳ 自己開墾的荒地是否有使用權 還是規村集體所有
土地來上開墾荒地未經村民經自濟組織同意,村委會有權收回,但對他的人力物力投入,使得荒地變為農用地,村委會可考慮給一定的補償.
通常做法是,誰開的地誰免費種三年。然後收回重新賣。
買方主要是看誰賣的。要是村委會賣的,並簽訂土地發包合同,買方就可以有使用權。
要是私下二人轉包,就不行,不受保護,就算買了,以後村也可能收回。
這個要搞清賣方是誰?
Ⅵ 農戶開墾集體所有的荒地使用權在沒有縣級部門發證歸誰
農村荒地無論是否被開墾耕種其所有權不變,即是經上級扯准開墾手續,也就是給予開墾者使用權,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
Ⅶ 請問農村開墾的荒地使用權歸誰所有權歸誰
雖然土地經當事人開墾,但土地及使用權仍然屬於集體所有。擅自開墾的行為,並不會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另外,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Ⅷ 集體開墾的荒土廢棄後,使用權歸國家嗎
1、自己開墾的荒地,到底歸誰?
根據《國土 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z 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 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所以農村開荒的土地,其所有權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其所有權不屬於個人,所以不能與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權利。
2、自己開墾的荒地需要繳納地租嗎?
對於這個比較專業性的問題,筆者咨詢了農業部門管政策方面的人員,他們是這樣回答的: 首先要確定開荒是合法還是非法的,是國有荒原還是集體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國家所有的,那就是按著市場情況對外發包,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國家不控制這部分的價格。不像集體所有的耕地,國家有強制性的規定,國家所有的耕地,不會轉變為集體所有,更不會變更為機動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開墾的荒地應該都是私自開發的,很少經過正規程序去開發,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屬於村集體所有,而村集體就會以正常發包形式進行對外承包,而農民開墾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錢以及勞力,所以村集體會優先承包給你,並且收取適當的承包費。
3、合法開荒地能使用多少年?
《國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正常合法的開墾荒地,可以使用50年! 當然,只限合法的!
Ⅸ 自己開墾的荒地是否有使用權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荒地的使用權是屬於二大隊的,一大隊開墾荒地的行為侵犯版了二大隊權的權利,二大隊有權要求一大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該權利的救濟權利是不受時效限制的。
一大隊使用了荒地這么多年,雖然開墾用了不少成本,但也獲得了很多收益,如果依不當得利制度,扣除開墾成本,或許一大隊還應該返還二大隊一定的收益金額。因此,二大隊有權處分自己的權利,只補償一大隊一些苗錢也是合理的。
Ⅹ 農村荒地開墾的使用權問題
村裡面有權收回荒地,因為荒地的所有權歸村裡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