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字購買車所有權
『壹』 用他人名字買車。未寫協議。能要回來嗎
車屬於不動抄產,不動產的公示不是擁有,而是登記,不動產登記在誰名下,就屬於誰所有,並發證以示證明,車子的所有權證是機動車行駛證。用他人名字買車,行駛證肯定是他人的,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車是他人的。能不能要回來,要看他人的品德和你的證據,如果他人品德好,會給你配合你過戶,如果他人品德不好,就要看你的證據了,要打官司,要費很多的時間與精力,還要起訴費律師費,起碼又是萬字型大小。
我真搞不懂,自己買車為什麼要用他人名字?其中又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又在規避什麼?是老賴怕債權人來申請執行扣車拍賣?不管什麼原因,總的是動歪心思打歪主意,自以為聰明,哪想聰明反被聰明誤,腦袋不長毛是絕頂聰明,拔掉腦袋上的毛是自作聰明。
『貳』 問個法律方面的問題。用別人的名字買車該怎麼寫作"憑證"
協議書
因某某原因,由你出資購買什麼什麼車,價款多少,車輛型號多少,車牌號多少,落戶在某某人名下,車輛所有權歸你,對方不得主張其任何權利。大體上這么寫,只要有你出資的內容就可以了。
『叄』 公司用員工的名字購買車輛,車輛的所有權歸公司所有。要怎麼跟員工簽合同
好復雜啊
『肆』 如果用我的錢買一輛車,放在別人名下,那車子是不是始終算是該人的財產。出現糾紛該怎麼維權呢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提問的內容屬於《物權法》特殊動產的內容。
一、根據《物專權法》第二十三條(《民法典》屬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交付是轉移動產所有權的法定手段,車子依交易人雙方約定交付到誰的手上,誰便是所有權人。一般而言,承擔購車費用的人為所有權人,當然,如果承擔購車費用的人表示為他人購買此車,即此車歸他人所有。
二、根據《物權法》第二十四條(《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條)對於特殊動產的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登記不是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公示手段,而是在物權已經轉移給受讓人後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手段。因此,雖然登記在您的名下,不一定是你的財產。
三、總而言之,所有權歸屬判斷需要綜合車輛的買賣合同、交付憑證、購車發票(收付款依據)、購車人的意願表示(如果購買時表示贈送給第三人,事後反悔的話車輛仍歸第三人所有)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不能簡單以車輛登記簿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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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車輛所有權是別人的,車名字是我的我能起訴強制過戶嗎
這個要看現在擁有車輛使用權的人有沒有其它證明材料。比如他有購車發票,證明車是他出資購買的,你就不能強制過戶
『陸』 別人用我的名字買車我可以把車要回來嗎
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汽車)的實際歸屬權,歸於實際出資方。也就是誰出的專錢,法院就會屬把車子判給誰。就這么簡單。
車輛用誰的名字去登記落戶,並不影響到車子的歸屬權。
車子本來就不是你出錢買的,所以車子是人家的,也就不存在「拿回來」的說法了。
『柒』 購車付款人是別人名字,而上牌照是我的名字,誰才用有車的所有權
行駛證上的名字,辦行駛證需要購車發票的,所以上面是誰的名字行駛證就是誰的名字
『捌』 用別人的名字買車,需要簽什麼協議嗎
用別人的名字買車,主要簽寫免責協議和歸屬權協議。就是這個車掛在朋友名下,但歸屬權內是你的容,出了事情朋友也不需要擔責。
需要做的是:
1、協議約定清楚財產實際所有權人等;
2、保存購車系您付款購買的相關證據。、
(8)以他人名字購買車所有權擴展閱讀:
借名買車時的注意事項:
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
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
『玖』 新車用別人的名義買的車在過戶給我屬於二手車嗎
是,只要有交易過戶就屬於二手了。雖然車是你的。但是從法律意義來說。只有車回戶口是你的答名字。你才有這台車的所有權。 如果還沒繳納車輛購置稅和上牌。你可以找賣車處重開發票。但是稅錢得你自己花了。具體錢數可以協商。
『拾』 我的車要掛在別人名下, 怎麼簽協議才能證明車的所有權是我的。這個協議怎麼寫,幫忙發一份草稿
法律上,車登記誰名下,誰有所有權,萬一登記人有債務或者把車抵押,你很難拿回
可以寫一個協議,寫明因為什麼原因,車登記誰名下,但是車輛由你出資購買,並且使用,車輛登記所有權人對車輛不用擅自處分,如果因為對方原因造成車輛被查封或者拍賣之類,登記所有權人要怎麼賠償你
最後雙方簽字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