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已設抵押權
①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程序是什麼
一、申請
(一)申請人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人為抵押人(土地使用者)和抵押權人。
(二)申請時限
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收到抵押登記申請先後為序辦理抵押登記和實現抵押權。
(三)申請人應提交的證明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土地使用證。
(4)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權屬證明。凡是地上有建築物、附著物的,申請人還應向土地登記機關提交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權屬證明,如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6)有關部門批准部分抵押文件。宗地部分抵押的,申請人必須向土地登記機關提交有關部門批准部分抵押的文件。
(7)地價評估及確認報告。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人除了向土地登記機關提交以上證明文件外,還應分別情況提交以下材料:
(1)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的證明。
(2)抵押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涉及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證明。
(3)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地、荒丘、荒灘等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該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證明。
(四)收件
二、地籍調查
三、權屬審核
(一)對申請人的審核
對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人的審核按照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一般步驟和要求進行。
此外,土地登記機關還應重點審核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抵押人應為土地使用者並與《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權利人一致。
(2)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與抵押合同簽訂雙方一致。
(二)對土地使用權的審核
(1)設定抵押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類型應為出讓。若為劃撥的,則應按照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證明,在抵押合同中確定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地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2)設定抵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應為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佔用范圍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通過拍賣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因處分抵押集體土地使用權,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為國有土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應取得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三)對抵押期限的審核
抵押期限應小於土地使用期限減去已使用期限的剩餘期限。
(四)對抵押貸款額的審核
抵押貸款金額應小於土地評估價值,且應當符合金融部門規定的抵押率。
(五)對宗地部分抵押的審核
土地使用權部分抵押,可能會導致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因此,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抵押。
(六)對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審核
一宗地多次抵押後,其抵押貸款金額的總和應小於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價值。
經以上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土地登記人員填寫《土地登記審批表》。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不涉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因此,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不需報人民政府批准,經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即可直接進行注冊登記。
四、注冊登記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的注冊登記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在《土地登記卡》(續表)「序號」欄填寫本次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此《土地登記卡》上進行注冊登記的順序號;「日期」欄填寫本次注冊登記的時間;「登記的其他內容及變更登記的事項」欄填寫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的類型、編號、日期、抵押權人名稱、通訊地址、抵押范圍、權利順序、抵押貸款金額、債務履行期限等;「經辦人」欄由填寫本次注冊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人員簽字;「審核人」欄由負責審核本次注冊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機關負責人簽字。
五、頒發證書
土地登記機關根據《土地登記卡》在《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上記錄土地使用權抵押內容,填制《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並頒發給抵押權人。
② 在簽署本合同,甲方已告知乙方本房屋所在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已設有抵押這是什麼意思
意思土地沒使用權,已抵押他人,提醒你注意。
③ 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那再出租算投資性房地產么
將某個項目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首先應當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專念(投資性房地產,屬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其次要同時滿足投資性房地產的兩個確認條件:
(1)與該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可以算是投資性房地產.
參考資料:.com//http://www.dongao.com/zckjs/kj/201405/157877.shtml
④ 能否購買已設定抵押權的商品房
讀者:張寶上海市敏鑒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敏健律師答:
首先,作為一項房地產開發項目,由於其本身具有投入資金量大、工期長、工程項目多的特點,一般來講,開發商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權或部分已竣工的房地產向銀行進行抵押借款,是開發商較常用的融資方式,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並不禁止已抵押的房地產的依法轉讓。因此,購買這種商品房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其次,由於欲購買的商品房已經設定了抵押權,因此,在轉讓該房地產時對權利的轉讓法律上設定了一定的限制,這種限製表現在:抵押人(即開發商)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即銀行)並告知受讓人(即購房者)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如果購買人對此權利的限制不清楚,就存在可能導致購房作為無效的風險,即一旦開發商在還貸上出現問題,銀行就可能行使抵押權,將該房地產依法拍賣,使你的權利落空。另外,開發商轉讓已抵押的房地產所得房款必須專項用於向銀行還貸,因此,作為購買者必須對此具有高度的風險意識。
再次,在上述情況下購房,開發商與你的房地產交易手續和開發商與銀行解除抵押權手續兩者之間的相互銜接就顯得至關重要。具體來講,你與開發商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前,不僅要查驗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還應當與借款銀行聯系,得到該銀行的明確承諾,保證收到相應房款的同時解除抵押,在一定的時間內不行使拍賣權利。操作時,最好買房手續與解除抵押手續一並操作,盡量減少、避免兩種手續辦理上時間差,避免出現一時的權利前、後空間,致使你的購房權利處於不安全的狀態中。
總之,只要你清楚了解上述風險,在實際操作上高度關注銀行對該抵押物的處置態度,掌握好支付房款與解除抵押之間的時間合理銜接,並在簽訂買賣合同時,設定較高的賠償金,便可使你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
⑤ 「該房屋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啊
房地產由房和地組成,就是這個房地產的地被抵押貸款了。
⑥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抵押權銀行行使權力求償時,應如何操作
銀行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款以及支付利息等。
如果銀行勝訴而對方又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執行判決。法院就可以拍賣土地了。
⑦ 請問律師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權該怎麼辦
可能會受影響,到時候如果開發商不配合你辦房本,你可以起訴開發商
⑧ 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權該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都是抵押給銀行的,
⑨ 關於使用權和抵押權
1、由於產權登記在乙方公司名下的,其在銀行抵押等行為合法有效,應當應當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2、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屬於合同履行的問題,因為產權沒有轉移,就合同約定,甲公司只能起訴乙公司履行合同內容,並承擔違約責任,因為銀行抵押了的,必須先清償銀行債務後剩餘部分再歸甲方,甲方若不能獲得產權的話,乙方公司則只是給付甲方債務問題了。
3、甲公司要想獲得產權的話,就與銀行協商,代替乙方公司清償全部債務,解除抵押,銀行撤訴,就甲方替還的債務再向乙公司主張權利。
⑩ 如果發現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已被抵押,購房人該如何處理呢
需要告訴購房人的是:被抵押的房地產不一定不能買。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回,在抵押期間答,抵押人在通知或取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轉讓抵押物,但應將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 告知受讓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開發商將抵押的房產(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權被抵押預售)登記、產權過戶時,必須取得抵押權人(一般為銀行)的同意,由抵押權人出具同意辦理的書面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