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識產權
1. 深圳市知識產權局可以辦什麼事情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二)承擔規范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擬訂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擬訂規范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三)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四)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訂專利工作計劃,審批專項工作規劃,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五)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確權判斷標准,指定管理確權的機構。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斷標准。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六)組織開展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副司局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以及局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
(二)條法司
協調提出有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擬訂、修改及有關知識產權對外談判的方案;擬訂有關專利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提出修訂專利法、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和專利代理條例及相關法規、規章的建議和草案。組織擬訂專利等確權及侵權談判標准;擬訂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
(三)保護協調司
承擔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承辦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承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有關工作。
(四)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承辦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的事宜;承辦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辦涉及港澳台的專利及有關的知識產權事項。
(五)專利管理司
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擬訂規范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地方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六)規劃發展司
組織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局年度工作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擬訂局年度財務計劃,編報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制定計劃、財務和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審核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對局重大項目組織論證和審核,監督計劃執行;承擔局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工作的政策、制度制訂及監督等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國專利統計工作,負責專利統計信息的統一管理、編報和發布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司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及有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事項;擬訂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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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知識產權城是怎麼回事啊
這篇文章可以解釋深圳知識產權城是怎麼回事:
深圳新聞網9月12日訊
未來,深圳將通過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助力創新創業。9月12日,深圳知識產權城揭牌儀式在特區報業大廈舉行。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謝紅,深圳報業集團黨組書記、社長陳寅,深圳報業集團黨組副書記、副社長、總編輯宣柱錫,深圳報業集團黨組副書記、副社長、總經理王躍軍,福田區副區長何傑,華為高級副總裁宋柳平,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董事長張全文等為知識產權城揭牌。王躍軍主持會議。
記者了解到,深圳知識產權城是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與深圳報業集團嘗試利用深圳成熟的市場條件、產業集聚、專業水平、金融資本等優勢,合作建設的全板塊、全鏈條、高品質的知識產權服務綜合體。
深圳知識產權城項目啟動後,項目運營方將對報春大廈進行樓體現代化設計和內部合理化布局。建成後,將入駐各級政府組織的辦事機構、知識產權的受理機構、知識產權研究機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知識產權法律維權機構、知識產權鑒定機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知識產權運營及交易機構、各個知識產權協會,以及銀行、保險等機構,為企業和機構提供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運營、海外維權、投融資、保險服務等專業、權威、高端的一體化服務,打造橫向整合服務機構、縱向規范服務行為的集成式知識產權服務航母,做知識產權服務解決方案的綜合提供商。記者在現場獲悉,項目預計在2018年年底正式開始運行。
作為全國科技創新戰略高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科技和產業創新中心、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深圳匯聚了華為、騰訊、中興、比亞迪、大疆等優秀的科技創新企業群體,是中國最具競爭力的知識產權創造主體集聚區。知識產權城的建立,是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的一種有力嘗試。通過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的集聚、品牌化、融合式發展,將有效確保深圳市知識產權服務能力與企業創新發展需求相匹配,加快知識產權與產業、科技和經濟的深度融合,發揮知識產權服務對科技創新、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推動深圳市的產業轉型升級,助力創新創業。
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謝紅在致辭中表示,打造深圳知識產權城是全省創新發展和知識產權領域的一件大事。作為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的標志性項目,知識產權城的建成運營,必將有力推進廣東省的知識產權事業發展。
3. 深圳知識產權補貼怎麼申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對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的促進和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快「深圳速度」向「深圳質量」轉變,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決定》(深發〔2004〕1號)和《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科技強省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深發〔2004〕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每年從市財政預算中安排用於加強我市知識產權(僅含專利、商標、版權,下同)工作發展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自願申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科學決策、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管理職責及分工
第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是專項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職責如下:
(一)向市財政部門提出年度專項資金預算,並執行已批復的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受理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專項資金申請,並組織考察、評審、審核,對資助項目實施跟蹤管理;
(三)會同市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組織項目驗收,進行績效評價;
(五)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
(六)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五條 市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審核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審查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辦理資金撥款;
(三)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績效進行評價;
(四)參與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
(五)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責任:
(一)編制項目預算;
(二)負責項目實施;
(三)對項目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接受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按要求提供項目預算執行的有關情況,並對資料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 資助內容
第七條 專項資金資助方式包括資助和獎勵。
專項資金80%以上用於資助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等項目,市政府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為資助的重點。
第八條 專項資金資助和獎勵的內容:
(一)國內外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二)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三)市專利獎及國家專利獎配套獎勵;
(四)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及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
(五)知識產權宣傳培訓;
(六)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
(七)對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資助。
第四章 資助條件及標准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專項資金資助: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及市政府明確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
(二)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並在我市工作的個人;
(三)在深圳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或者在深圳市以外(含境外)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具有深圳戶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一)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二)申請人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兩年的,或者因涉嫌違法行為正接受執法部門調查的;
(三)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四)申請人在申報其他財政資金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給予資金資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1.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六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准),申請人在繳納有關費用後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並低於補貼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2.申請人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六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准),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託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資助1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3.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發明專利申請並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1000元,但對電子申請率未達100%的專利代理機構不予資助;
4.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第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申請人在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一並申請資助的,按以上資助標准一次性給付。
(二)境外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在取得境外發明專利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
3.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准辦理。 對境外發明專利的資助按納稅額度實行分類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上一年度實際納稅額度(含國稅實際入庫數以及地稅自繳、代扣代繳稅費)在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不超過500萬元,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含10億元)的不超過10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不超過2000萬元。獲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不得超過2000萬元。
(三)PCT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依照PCT規則提交PCT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在取得國際檢索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資助的,單位申請的每件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的每件資助3000元。
(四)境外商標注冊資助條件和標准
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台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000元。
深圳商標代理機構、外地商標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標境外申請並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500元,但代理續展的不再資助。
(五)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計算機軟體開發完成後一年內在國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並在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每件資助600元。
經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300元。
(六)對同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包括專利、商標、版權)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七)以上所列的各項資助金額不得超過申請人在申請、注冊、登記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第十二條 「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企業參與評選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2.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3.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其主要研發人員能熟練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具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或者運營的能力;
4.專利申請或版權登記的數量近三年連續保持增長,或者其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或廣東省著名商標;
5.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指對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占企業研發投入5%以上;
6.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內沒有發生經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終認定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評選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2.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固定的專職工作人員;
3.發明專利代理量或商標代理量居全市各專利代理機構、商標代理機構的前20名,或者其知識產權運營模式在全國、全省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評選,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經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每家資助20萬元,全市每年不超過20家。
第十三條 市專利獎及國家專利獎配套獎勵的條件和標准
對獲得深圳市專利獎的項目給予獎勵,每項獎勵30萬元,每年不超過25項。具體按照《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深府〔2012〕126號)及其相關規定執行。
對獲得國家專利獎的項目給予配套獎勵。獲國家專利金獎的項目,每項配套獎勵50萬元;獲國家專利優秀獎的項目,每項配套獎勵10萬元。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等公共服務項目資助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及市政府明確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二)對特定知識產權項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礎和繼續研究分析的能力;
(三)具有從事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相關工作的人員和能力;
(四)能為本行業知識產權工作提供公共服務。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重大專項是指根據國家、省的統一部署或者本市知識產權工作重點,需要重點推進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版權備案公共服務項目資助的申請人應具備對我市數字作品授予時間戳並對數字作品進行版權登記受理的技術設備和技術能力。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其中,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公共服務項目,每項不超過30萬元,總額不超過280萬元;版權備案公共服務項目,每年資助不超過2家,每家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申請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團組織及其他組織,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請人具有比較豐富的知識產權培訓經驗,或者曾經作為主要承辦人承辦過知識產權培訓項目,聽眾反響良好;
(三)宣傳培訓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重點和自主創新要求、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
(四)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培訓選題要求提出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根據其規模和水平給予資助,每項資助一般不超過10萬元,資助總額每年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六條 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聯盟已經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符合我市的產業政策導向;
(二)聯盟具備一定產業基礎,能利用資助經費建立本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專項資料庫;
(三)聯盟應向我市相關產業開放該專項資料庫,為該產業發展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項目實行合同制管理,每項不超過30萬,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90萬元。聯盟在推動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面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可以給予多次資助,但對同一聯盟資助累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七條 對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受本辦法資助的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是指在國家級展會上承擔知識產權尊權維權任務並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示範單位;示範協會是指在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方面成績突出並獲得國家及廣東省示範試點稱號的協會組織;版權產業示範基地是指在版權創造和保護成績突出並經國家版權局、廣東省版權局授牌的版權興業示範基地。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每家資助不超過10萬元,每年認定不超過5家,每年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五章 資助申報及審批
度預算。制定年度支出預算時,適當預留一定的機動經費,當年度執行中實際支出超出預算時,所需資金從機動經費中解決,經市財政部門審核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在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網站上常年受理申請,經審核後撥款。
第二十條 除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以外的其他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項目,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一)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當年知識產權工作目標發布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並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評價。
(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深市監保〔2010〕17號)的規定,從知識產權專業專家庫中隨機抽出9位以上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由專家組按照申請項目得分高低形成候選名單。
(三)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實地考察評價意見和專家組評審意見,提出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報市財政部門復核。
(四)市財政部門復核後,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將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申訴,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調查,並在收到申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並回復申訴人。經調查異議成立的,不得給予資助。
(五)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市財政部門根據公示結果辦理資金撥付。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二十一條 宣傳培訓項目、知識產權分析預警及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項目、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培育項目的承擔單位採取申報評審方式產生,實行合同制管理。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與項目的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書。項目完成後六個月內,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按協議內容組織項目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按照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並在三年內不受理其任何資助項目。
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報市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市場發生變化,項目實施已無意義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而需要撤銷的,經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後,項目資金退回市財政部門。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及市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跟蹤管理,組織績效評價,將每年度評價結果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財政部門,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專項資金預算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不定期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對資金的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績效檢查評價。
第二十六條 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者違反其他財經紀律的,由市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有前款違規行為的,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三年內不受理其資助申請,並將申請資助的單位及責任人、個人列入政府資金使用誠信黑名單。
第二十七條 受委託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在項目和經費的評審、評估和審計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與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串通作弊等行為並出具相關報告的,取消其對所有受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的評審、評估和審計資格,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參與評審的專家利用評審機會以權謀私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辦法規定的所有項目的申請。此外,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及其它違紀違法行為的,由市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及其它有權部門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本辦法實施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財行〔2011〕9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之前申報的資助以收到受理材料的日期為准,受理日期在本辦法實施之前的,仍按照原《管理辦法》執行,在本辦法實施之後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4. 深圳壹舟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怎麼樣
深圳壹舟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是2013-12-09在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注冊成內立的普通合夥企業,注冊地容址位於深圳市羅湖區黃貝街道愛國路1058號金通大廈B座912A。
深圳壹舟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40300085748375G,企業法人寇闖,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深圳壹舟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的經營范圍是:知識產權代理;版權代理。(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須取得行政許可文件後方可經營)^。在廣東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420201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45家。
通過愛企查查看深圳壹舟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更多信息和資訊。
5. 深圳賓亞知識產權是做什麼
知識產權代理是指代理當事人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行為,主要包括國內外專利代理和商標代版理,還包括版權權登記代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代理等其他知識產權類別的代理行為。
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業務范圍
專利代理的業務范圍包括所有與專利相關的法律行為,主要包括: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訴訟、專利戰略布局、專利咨詢等方面的業務內容。
商標代理的業務范圍包括所有與商標相關的法律行為,主要包括:商標申請、商標注冊,商標爭議與異議。商標維權等業務內容。
6. 深圳的知識產權制度有多嚴
作為創新之都,深圳將立法建立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企業或者個人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不僅處罰的額度或將大幅提高,而且三年不得承接政-府投資項目。《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草案)》昨天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程度是體現一個創新型城市國際競爭力的最重要指標,也是我市經濟轉型和經濟增速的根本保障。我市知識產權的創新活力以及其在國內外市場的數量位居全國前列。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突破2萬件大關,連續14年高居全國榜首,國內發明申請量破6萬件大關,位居全國第二。
但與這種創新實力不匹配的是,目前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效果差的現象還普遍存在,嚴重挫傷了企業的創新積極性並阻礙了企業的海外市場拓展能力,給深圳的經濟發展和創新動力都帶來負面影響。此次啟動《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立法,就是要從制度建設層面作出一些突破性嘗試,解決目前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亮點一:建立糾紛快速解決機制
知識產權權利人在糾紛解決中的首要目標是快速停止侵權,快速恢復其商業優勢,保障其經濟利益,因此在處理糾紛時需要有一種快速、有效、執行力強的解決方式。而目前知識產權訴-訟或行政處理因諸多因素存在周期長、效率低等問題。
《條例(草案)》總結提煉實踐中具體做法,建立了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訴調對接等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具體來說:一是行政機關在知識產權案-件立案前後可以進行調解,立案前達成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後達成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免予處罰或者應投訴人請求撤銷案-件;二是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可以分別在知識產權案-件立案前和受理前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確認或者根據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仲裁機構應當根據調解協議製作裁決書或者調解書。
亮點二:網站知曉用戶侵權要及時刪除內容
互聯網技術創新日新月異,利用網路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新型侵權問題也日益凸顯,很多網路侵權案-件數額巨大、情節隱蔽、認定困難、後果嚴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條例(草案)》對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涉及網路侵權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充分的細化和完善,明確了認定網路侵權和網路教唆、幫助侵權的具體情形。
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網路服務提供者未盡到網路注意義務的,就權利人損失擴大部分與侵權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亮點三:知識產權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
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條例(草案)》開展知識產權信用懲戒,讓知識產權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從而達到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
《條例(草案)》還設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對明知屬於他人知識產權、五年內侵犯他人同一知識產權三次以上的、其他侵權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規定除賠償損失外,還應當支付三倍於賠償損失的懲罰性賠償金。
除了大幅提高民事賠償的上限之外,條例也規定了罰款的下限——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業界評論,此舉對於打擊侵權的小商家有重要意義,此前,這些侵權商家並不害怕被維-權,因為很多法院對輕微的侵權案-件只是罰幾千元而已。這個條例一旦實施,違法成本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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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自網易新聞。
7. 深圳知識產權公司太多了,怎樣找到有經驗報這個項目的
這個就看代理公司的資質和通過率了,在龍華那邊,叫知幫辦,申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