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版權
『壹』 這種情況,攝影師擁有版權嗎
看你有沒有一紙協議,不然還是很難說……告訴你個簡單的方法,把模特的五官換一下,換眼睛、換鼻子,換嘴……都可以。朋友教我的方法,就是避免將來扯皮。
『貳』 攝影著作權問題
我國《著作權》明確規定了,攝影作品的擁有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對於攝影師而言,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通過許可他人使用獲得報酬,都必須以自己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即版權,詞異義同)為前提。攝影作品版權的歸屬問題對於攝影師十分重要,如果把並不擁有版權的攝影作品銷售到圖片市場上去,不僅贏得不了任何收益,還有可能引起一些糾紛。許多攝影師都會問:"我拍攝的作品難道版權不屬於我嗎蘆。要知道,判斷攝影圖片版權歸屬的最終依據是相關的著作權法律。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誰是法律意義上的作者呢?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三種情況:(1)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3)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不管攝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確認一幅攝影作品的版權歸屬,首先要看這幅作品是在怎樣的狀態下產生的。創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權的歸屬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一幅攝影作品的產生有下列五種形式:1、自主創作;2、合作創作;3、委託創作;4、職務作品;5、法人作品。
1、自主創作的作品
對於自主創作的作品,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也就是說對於攝影作品而言,如果是攝影師在其自主狀態下拍攝的,只要該作品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律又沒有另外的規定,那麼無論作品是否發表,攝影師對作品都擁有版權,這種權利就包括上面講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自由攝影師外出采風拍攝的作品即屬此類。
2、合作創作的作品
對於合作創作的作品,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在文學創作中,有合作的情況,在攝影中同樣也有合作的作品,特別是一些創意性質的藝術作品,從構思到布景、再到拍攝,有時需要兩個人、甚至兩個人以上共同合作完成,這類作品的著作權就應該歸合作作者共同擁有。比如兩個攝影師通過共同努力在攝影室中完成了一幅精彩的攝影作品,這時決定作品是否發表,應該由兩個人 共同決定,作品在發表時,應該署兩個人的名字,使用作品所獲得的報酬也應該由兩個人共同享有。
3、職務作品
對於職務作品的歸屬,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規定。在英美法系中,著作權更多被認為是一種商業利益。他們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僱主,包括法人、公司、團體或其他組織。比如H聯社記者拍攝的所有與業務有關的照片,其版權均歸美聯社所有。在大陸法系國家,更注重保護著作權的精神權利,因此,如法國、德國等國家都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著作權屬於作者。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確認攝影作品是不是職務作品,可以從兩個方面考慮,第一、攝影師與所在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這包括有正式勞動合同的正式勞動關系,也包括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勞動關系,是攝影師的作品成為職務作品的前提條件;第二,該攝影作品的創作是不是屬於工作任務的范圍。如果不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拍攝的作品,就不能算職務作品。
對於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除非是法律法規規定或事先有合同約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同時,為了保護單位的利益,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同時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末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對於職務作品,我國《著作權法》還規定了在下面兩種情況下,作者只享有作品的署名權,作品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第一種情形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職務作品;第二種情形是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比如攝影師完全利用單位的設備拍攝、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攝影作品,或者攝影師在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著作權屬於單位的攝影作品,作者只擁有署名權,作品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為單位所有。
4、委託創作的作品
攝影師接受他人委託創作的作品,屬於委託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末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n由此可見,一些攝影師接受個人或者單位委託創作的攝影作品,如果事先沒有合同約定,這些攝影作品的著作權就屬於作者。比如一些攝影工作室為顧客拍攝的明星照,如果和顧客沒有事先的約定,作品的版權就是屬於攝影師或者工作室的。如果顧客把這幅作品隨便使用在任何商業用途,攝影師作為作品的版權擁有者都可以追究使用者的責任。但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攝影師也不可以隨便使用這幅作品,因為攝影作品的使用還必須尊重被攝者的肖像權。
5、法人作品
法人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作品作為參與其中的自然人就不享有著作權。比如某市宣傳部門組織編委會編輯出版《當代xx城市風貌》畫冊,如果其中的攝影作品是由編委會主持拍攝,作為攝影師是代表編委會的意志去進行創作,畫冊中的作品也是由編委會承擔責任的,那麼編委會就是攝影作品的作者。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由編委會行使。拍攝該攝影作品的攝影師並不享有著作權的一切權利。
我國《著作權法》在確認作品的著作權屬於作者的同時,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下的問題:比如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問題;匯編作品的著作權問題;電影、電視作品著作權等。雖然攝影作品的版權歸屬問題有時會是一個相當敏感而復雜的問題,但是攝影師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應該注重攝影作品的版權問題。因為只有攝影師擁有作品的著作權才能通過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來使自己的作品進入圖片市場,獲得收益。
『叄』 我拍攝的照片是否享有版權
是有,個人拍攝照片享有全部權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版權是指任何人對於自己的文學、藝術、科學作品所擁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出租、展覽、傳播等權利。當然這也包括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擁有的同等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第二條中指出: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五)攝影作品。
你個人拍攝的照片,未經過同意被公司用於商業行為屬於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攝影師版權擴展閱讀:
版權的保護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肆』 攝影師版權
是的照片的版權屬於你的了
因為你以付過錢了
《婚姻慶典服務》國家標准回(以下簡稱國標)於12月1日開始答實施。國標中明確規定:婚慶公司製作的婚禮音像製品(含照片、錄像帶、光碟等)應保證質量,並在規定時間內交付顧客。交付的同時,應將錄制過程中所有的原始資料(包括底片、錄像帶及數碼資料等)一並交付給顧客。
『伍』 攝影師給他人拍攝的照片,在攝影師死後版權歸被拍攝的人嗎
在與肖像有關的美術、攝影作品中,由於著作權的主體(攝影師)與肖像權的主體(模特)不一致,因此二者常常會發生沖突。
.以他人(模特)為原型創作的肖像作品,作品的著作權人為創作者(攝影師)而非模特,而委託創作情況下,委託人(顧客)和受託人(攝影師)可對著作權歸屬作出約定,既可屬委託人(顧客),也可屬於受託人(攝影師)。如果雙方當事人無約定或約定不明,則著作權屬於受託人(攝影師)。
著作權法第17條的規定。第三項則規定,「由於照片還可能涉及顧客的肖像權,因此影樓在行使著作權時應遵守民法通則第100條的規定,即營利性使用照片,須事先取得肖像權人的許可。」顯然,此項規定採取了人格權高於著作權的理論,規定了受託人在營利性使用自己擁有著作權的肖像作品時,負有事先取得肖像人許可的義務。但對於是否應向肖像權人支付報酬未作出規定。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此項規定應擴大解釋為著作權人應向肖像權人支付報酬。
當委託人(顧客)委託他人為自己畫像、攝像、塑像時,如果委託人(顧客)只能得到自己的照片、畫像或塑像,而不得到照片、畫像或塑像的著作權時,就會造成肖像權的主體與著作權的主體不同一的情況。在這種不同一的情況下,不管是作為肖像權主體的委託人(顧客)營利性使用自己的照片、畫像或塑像,還是作為著作權主體的受託人(攝影師)營利性使用照片、畫像或塑像,都可能侵犯對方的權利。
具體說,侵權有以下幾種情形:
廣告、商標、產品說明書等商業性書面材料中使用照片、畫像作品;自己或許可他人在商業櫥窗或商業性服務設施,如餐廳、飯店、旅館、商場等處張貼、懸掛或擺設照片、畫像或塑像作品;
自己或許可他人使用照片等作品製成掛歷或作為刊物封面等;將照片等作品參加展覽、比賽等活動;將照片等作品作其他營利性使用。
(發微博也是宣傳攝影師自己,我覺得也得徵得模特同意)
(顧客營利性使用自己照片也可能侵犯攝影師著作權,這種情況下沒聽說攝影師起訴顧客的,顧客花錢了,你起訴顧客不好吧!)
例如網路上流行的惡搞照片(小胖),典型的侵犯小胖的肖像權,如果查到惡搞照片的作者,小胖可以起訴他侵犯自己的肖像權要求賠償,作者說我有著作權!那沒用!小胖沒同意用自己照片惡搞(小胖簽字書面授權)!肖像權(人格權)高於著作權!
『陸』 攝影師的版權問題
影樓攝影師要是拍模特是要簽肖像權協議的,模特同意可以照片參賽、作品展版、發表博客等網權絡平台。不打算參賽、作品展、發表博客。可以不簽。
自由攝影師拍的人文、記錄社會、反映人們的生活,這類叫紀實, 就不用肖像權協議 。
如約拍模特,和影樓攝影師一樣!
如果用於商業用途,廣告用,是必須有肖像權協議!
侵犯肖像權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未經本人允許,二是以贏利為目的。
模特擁有肖像權,攝影師擁有著作權、版權。
『柒』 攝影師拍了照片,但是拍的人沒有給攝影師錢,攝影師有照片的版權嗎求具體法律
若果你是被拍攝方,你有肖像權,攝影師有所拍作品的版權,除非事先約定,而且是有內確鑿證據容比如合同、錄音這些,,該作品版權歸你所有,攝影師也無權將該作品盈利性使用向外發布,如果你發現對方把這些作品對外發布你可以用肖像權讓網站平台,停止使用
『捌』 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
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攝影作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比較常見到的,有很多的攝影作品都是有版權的,那麼如果我們想要享受著作權的話應該滿足什麼條件?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呢我國《著作權》明確規定了,攝影作品的擁有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對於攝影師而言,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通過許可他人使用獲得報酬,都必須以自己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即版權,詞異義同)為前提。攝影作品版權的歸屬問題對於攝影師十分重要,如果把並不擁有版權的攝影作品銷售到圖片市場上去,不僅贏得不了任何收益,還有可能引起一些糾紛。許多攝影師都會問:我拍攝的作品難道版權不屬於我嗎蘆。要知道,判斷攝影圖片版權歸屬的最終依據是相關的著作權法律。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誰是法律意義上的作者呢?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三種情況:(1)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3)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