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連使用權房更換
① 這是一套使用權房子, 現在要換房證, 需要改房主名,需要錢嗎
依法到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做過戶登記,繳納的費用如下:
交易費:建築面積*3元/平方
評估費:評估價*0.05%
印花稅:評估價*0.05%
契稅:建築面積*1.5%(144和超過144平米收3%.144以下收1.5%
工本費:83元
② 大連甘井子區使用權房屋想變更產權需要多少費用
50年工齡辦產權的話要不了幾個錢,萬八千的。
使用權的房子其實動遷都一樣的,只不過產權單位會分一部分錢而已,如果不想給他們錢,那就得買產權,到房地產交易市場(五一廣場)去問問。
③ 大連有兩套使用權的房子是否可以同時變更成產權房
事實上大連有兩套使用權的房子是否可以同時變更成產權房的
④ 大連我的是使用權房子, 現在要換房證, 需要改房主名,需要錢嗎
你這是直系親屬 5% 我買的別人的使用權房 10%呢 這個收費標准有文件的 不用懷疑
⑤ 聽說大連使用權房子可以辦產權,是真的嗎
不是真的。
依據《大連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新建的房屋,建設單位或個人應在房屋竣工後3個月內持土地使用許可手續、規劃許可手續、施工許可手續、房屋竣工驗收手續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房屋權屬初始登記。
購買商品房,購房人應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的交易手續申請房屋權屬登記。購房人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辦交易過戶手續和權屬登記手續,但雙方應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
(5)2017大連使用權房更換擴展閱讀:
城鎮房屋權屬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因房屋滅失、他項權利終止等,房屋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房屋所有權證書、他項權利證書及房屋滅失或他項權利終止的證明文件申請房屋權屬注銷登記。
2、經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拆除的房屋,拆遷人與房屋所有權人達成補償協議後,可由拆遷人代為申請房屋權屬注銷登記。房屋權屬注銷登記後,由登記發證機關收回房屋權屬證書。
3、房屋權屬登記中,登記發證機關認為需要向社會告知的,經房屋權利人申請,可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告,其費用由申請人承擔。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沒有他人提出權利主張的,登記發證機關方可為其辦理手續。
⑥ 大連使用權房子改名需要什麼程序,我房是房產使用權房屋,因為父親過
使用權的住房,因為你們不具有住房產權,是不能辦理辦理住房過戶回,或更名手續的。答
就像你租住一家賓館,你能把賓館這個房間辦理成你名字房產證嗎?當然不能。
需要你和住房所屬單位協議,買斷產權,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才可以辦理你名字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明和出讓性質土地證。
⑦ 大連市公有房屋(使用權房)自然承租更名 流程如何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去產權單位咨詢,每個產權單位的要求都不太一樣!如果是大連市修繕公司的公房就不好辦了,聽說這個公司也是從別人手裡接過來的房子,所以都不太清楚!現在大連這樣的房子想辦成個人產權的很難了,大部分都是辦成使用權過戶!
新型的好辦一些,過戶直接去它們公司花點錢就辦了。如果不放心可以找中介,我聽說星海那邊有些小中介可以辦,具體費用就不清楚了。
你現在最關心的是不是家裡的其他人也想要這房子的承租權啊!如果原產權人(爺爺、奶奶)沒有遺囑,正常情況下他們的子女都有繼承權。因為有子女贍養老人,所以一般這個贍養的人會多分一點。子女之間另有協議的可能按照協議來辦。
如果要承租,戶口在這個房子里的人一定要簽字同意。
大連的使用權分兩種:一是因為超建而不予發放產權證的,所以只能是開發商給個收據,連發票都沒有。這樣的房子原則上不給改名的,誰住把最初的收據給誰;二是產權歸單位,個人住這樣的房子需要每月向單位交租,單位給個綠色的租賃協議。這樣的房子是可以把戶口落在裡面的,如果有人想過戶房子的承租權,戶口在裡面的人要同意。你說的情況應該就是後者!如果是繼承和子女都要簽字。
⑧ 大連市使用權房屋辦理產權有哪些具體規定
原來使用權辦理房屋產權,帶著你的土地使用證,戶口本和戶主的身份證,辦理產權的地腳不一樣,費用不一樣,具體多少錢你就得到當時辦理時候再問一下,政策沒改的話,原來是這樣的
⑨ 大連使用權房產證到期物業拖著不給辦新證怎麼辦
起訴物業,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專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屬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