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權房子動遷
❶ 如果上海使用權房被非法賣出,戶口還在,享有動拆遷補償嗎
你所說的非法買賣指的是什麼?買賣行為,產權人有決定權。拆遷補償也是只針對產權人。你所說的非法買賣不會只是你戶口還在吧
❷ 上海:使用權房用公積金買下、後遇到動遷、問:是否已享受福利分房
你好,原來的使用權房都是屬於國有或集體所有,是當時按政策分配給你居住的,屬於福利分房性質。後用公積金購買則屬於購買了房改房並享受了房改房的優惠政策,也是屬於福利分房性質。所以你屬於已經享受了福利分房的。
❸ 請教專業人士,上海市區使用權房與產權房在拆遷中有什麼區別,想請教一下,注意非專業人士請繞道!!!!
動遷的房子大多都是使用權的,你轉成產權沒有什麼意義,最多到時候補貼給你一點合理的轉產費用,我以前接觸過動遷組的人,獲取最大利益的原則很簡單,房子大戶口少,就談面積!房子小戶口多,就談戶口!照目前來看,你已經有6個戶口了,也沒必要再去轉成產權了!如果戶口本上有人享受過一次動遷政策的話,那你就要三思了,他是不能夠在享受第二次了(以家庭為單位)!現在都是陽光的動遷政策,做釘子戶也沒意義,就看你怎麼和動遷組談,以爭取到在本該屬於你們的那部分上在加上些許的合理補助!
PS:這只適用於這兩年,以後再有什麼政策,我也無從知曉了!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❹ (上海)父母家(使用權房)動遷,兒子戶口也在被動遷房中,動遷組說孩子名字不能寫入動遷房產證中,求解
孩子未成年,不可以
❺ 使用權房動遷問題之上海市最新動遷政策
導語: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也就是我們平時所稱的公房。隨著社會的發展,原建築物拆除或翻建而遷移到別處的情況時有發生,相應的也產生了因使用權房動遷而產生的法律問題。動遷政策是關於房屋拆遷各項內容的有關規定,不同地區對於動遷政策的規定不盡相同。那麼,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上海市的最新動遷政策法規。
1.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決定進行動拆遷?
答:目前,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市、級人民政府在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徵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其主要情形有:為了國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設施等相關的公共事業建設、安居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及舊區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為公共利益需要而進行的建設項目。因此,關於房屋徵收要遵守以下三個原則:一是政府主導,即建設項目的組織與實施,以及房屋徵收的實施都是由政府組織;二是房屋徵收公共利益優先;三是禁止為經濟利益集團、個人利益進行拆遷。
2什麼是「二輪征詢」?
答:第一次征詢主要徵求居民改造意願,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達到規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計劃。第二次征詢主要徵求居民對改造方案的意見,與居民簽訂附生效條件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一定期限內,居民簽約戶數超過規定比例的,協議正式生效並履行,並啟動改造工作。
3.如何理解「數磚頭+托底保障」?
答:「數磚頭+套型保底」,是上海舊區改造一種新機制,如果「數磚頭」也不能解決居民的住房困難,就要進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說起碼要給居民確定一個居住面積底線。這在以前的動遷政策里是沒有的。所謂「套型保底」,指針對舊改地塊的房屋普遍不獨立成套的現狀,按照滿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則,以被拆除房屋為基本單位,套型面積補貼標准一般不超過建築面積15平方米(具體由動遷新政試點區人民政府確定)。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滿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遷居民的居住現狀和生活水平。
4.結果公開如何理解?
答:結果公開應當包括:(1)各種依據公開,包括拆除房屋的權證、建築面積、評估價格、居住困難認定等。(2)操作過程公開,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權屬、人口調查,建築面積、居住困難的認定,拆遷評估、簽約、裁決等各環節。(3)簽約內容公開,包括貨幣補償總額、安置房源(套數、地址、面積、價格)及其他補償費用。
使用權房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但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以上是小編從各方面為您解讀有關上海使用權房動遷政策的不同規定。希望對您進一步了解上海的動遷政策有幫助,在遇到拆遷時可以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❻ 急!!上海使用權房拆遷怎樣賠越詳細越好,在這里謝謝了.
上海的所有權房即 公有租賃房屋有 石庫門房和 工房二種。
目前在城市建設中實施的拆遷政策 名義上還是以市府2001年的111號文
和房管局的26號文等一些規章為主。
但實際上拆遷已經在實行2次咨詢和其他一些新辦法。
拆遷補償方案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標准;在不同的人身上也有不同的結果。
想在網路知道上得到滿意的和詳細的答案是不可能的,
個中緣由你可以自己猜測。
有一句話你要記住:有多大的胃口,吃多少飯是對拆遷最好的寫照。
僅供參考。
❼ 上海市使用權房屋拆遷
人均十一平方以上按面積分
低於十一平方按人頭算
十五萬到廿五左右
看地段了
另加每戶的動遷費
一般在十萬左右
加在一起就行了
❽ 上海使用權房動遷中老人死亡不是動遷相關方子女能繼承嗎
類似的規定有一個叫70號文件的。使用權如果是自己買來的,當然是個人財版產必須繼承下去。權但是首先是子女配偶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直系親屬了,旁系也可以繼承。但是完全無關人士要繼承就難了,除非有遺囑公證之類的。如果使用權不是買來的,是解放一來一直繼承下來的,或者是單位之類的福利房,動遷時有可能被直接收走,沒有錢拿。根據就是70號文件精神
❾ 上海我有一間50平方米的房子,是使用權房,要動遷了,戶口凍結了,現在我可以把使用房變成產權房嗎,大概
如果房本不能更名,它凍結了,你就什麼都辦不了,而且房屋性質你想改變你首先得有戶口本身份證,具體你問房產過戶的工作人員,不知道什麼性質,他們專業能給你解釋清楚
❿ 上海使用權房屋動遷,承租人死亡後還有沒有份額
根據目前的規定,使用權房屋承租人死亡後,由原承租人的配偶與其他直系親屬協商確定新的承租人。如果協商不一致,可由出租人按以下順序確定承租人:(1)配偶;(2)子女;(3)父母。
使用權房屋承租人死亡後按下列規定確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條協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確定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處住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三)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順序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居住情況;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上文所提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不受前述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