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音樂文章
❶ 版權是什麼如果我在公眾場合放音樂,算不算侵權把他人文章發表算不算都是未經他人允許
不經過別人同意,隨意抄襲別人的文章,別人有權告發你的,公共場合放音樂影響別人休息,也是侵權的喲。
❷ 求一個關於音樂作品版權被侵權的論文(法學,范圍小一些)
Q我吧。可以幫你的,專業
❸ 音樂作品如何申請版權保護
1,現在全世界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行使著作權最多的就是音樂作品.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管理的音樂著作權包括表演權/廣播權和錄制/發行權,協會實行會員制.協會將會員編入CAE名錄,確定國際編號.作品匯入WWL(世界作品目錄)確定國際序列號.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http://www.mcsc.com.cn/
2,如果你無法發表你的作品,而又想保護,必須證明你的作品的原創性,這是比較困難的,現有法律很難切實保護證明力不強的作品,沒有相應的機制保護.在實踐中以第一個發表的作者作為著作權人,除非有證據證明其不是著作權人(要證明這個實踐中很困難).----依據<<著作權法>>
❹ 音樂的著作權版權費應該給誰
在一般情況中,音樂的版權費給誰主要看誰是創作人。但是,實際中,並不是說所有的音樂作品都可以確定創作人,並確定版權費的歸屬,其實,音樂的真正創作人還得看具體情況才能確定。
按規定,我國的音樂版權費用是歸版權人所有。但是,有時候創作人就是版權人,但有時候創作人受別人委託進行創作(收取了委託人的費用)等情況,創作人就不是版權人。
而受別人委託創作的作品,雖然版權費屬於受託人,但是在著作權法中,對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又有一定的規定:
1、受託人和委託人自行約定著作權的歸屬。為了兼顧受託人和委託人方便使用作品,就是採用這種方式約定著作權歸屬。但是,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音樂作品歸屬的僅限於著作財產權,但不包括著作人身權。因為,著作人身權只能屬於受託人。
2、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會將著作權屬於受託人。當然,受託人在享有著作權的同時也要受到下面的限制:
(1)受託人要按照約定將委託作品提供給委託人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約定的范圍內使用。如果沒有約定使用范圍,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
(2)受託人行使著作權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託人的正當使用。比如受託人接受委託設計商標標識後,不論委託人是否將該商標注冊,都不得再以侵犯發表權為由阻止委託人在其商品、服務上使用該標識,也不得許可委託人的競爭對手使用該標識。
❺ 我寫了一首歌(含詞、曲),不知如何進行版權保護
其實大多數人自己寫歌,都屬於娛樂,所以沒必要那麼麻煩。我教你幾招,是幾年錢回一個音樂人教我的。
1、把答自己寫的歌曲錄音(如果自己不會就到錄音棚去),並且把歌曲成品和工程文件保存起來。(工程文件一定要要)。刻成碟子。
2、在碟子上要寫上說明,也就是創作這個歌的過程。歌曲的特點。最好寫上自己的身份證號。都存進碟子里。
3、然後到到郵局去把碟子寄給自己,注意要粘貼牢固。收信人和寫信人名字都寫自己。信封上面不要塗改。在信封上也寫上說明。說明的內容要和碟子上的一樣。
4、收到信後不要打開。保存起來。因為上面有郵戳。以後法院打官司的時候就可以用上了。
5、記住此信只能在法庭上當庭打開,其他地方千萬不要打開,否則無效。
6、記住請我吃頓飯,以此表示感謝。呵呵
希望大家都好好保護自己的作品。。
❻ 最感動的著作權過期了的音樂
The Olympic Fanfare、The Olympic Spirit、Presumed Innocent、Summon the Heroes、Star Wars Main Theme
(John Williams)
LOVE THEME(the godfather)
Eternal Alexander、Titans、Titans、Conquest of Paradise、()
Standing In Motion
(Yanni)
Epilogue、Farewell、Letter、Memory、Piano Solo、My Brother、The Last、YoungShin Death
(Dong-jun Lee)太極旗飄揚電影原聲大碟
He's A Pirate
(Hans Zimmer)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THE LUDLOWS
James Horner《Legends Of The Fall》電影原聲
For the Love of a Princess
James Horner 《Braveheart》 電影原聲
John Dunbar Theme
John Barry《looks Like A Suicide》電影原聲
Rock House
Rock House《勇闖奪命島》電影原聲
navras
zion
chateau
Mona Lisa Overdrive
The Matrix Revolutions
Himitsu
《DEATH NOTE Original Soundtrack》
Taniuchi Hideki
❼ 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音樂作品是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而音樂作品可以分為詞和曲兩類,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由創作者擁有,創作者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那麼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依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規定,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可以自行向版權局申請版權登記,但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相關法律規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第八條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並交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託作品的委託人應出示委託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❽ 關於音樂版權
就說鄰接權吧,有些獨立廠牌和音樂家會委託別的唱片公司或者版權代理公司負責某個區域的發行,這導致很難確認版權所有者與代理方之間的具體授權情況,是否包括新媒體的授權應用、授權的期限以及授權的區域等等。要減少此類的版權糾紛問題,唯有盡可能理清楚源版權所有方和相應的版權證明文案。尤其是在國內,授權方提供的信息中往往會缺乏源版權所有方的信息。
說到詞曲著作權就更為復雜了,它應當包含100%的詞作者權利和100%的曲作者權利,這中間的詞作者和曲作者很可能分別簽約不同的音樂版權公司。而當歌曲被翻唱被改編後,又可能出現歌詞繼承作者和編曲者的權利,那麼權利就再次被分割。那麼最後的結果一首歌曲可能有數家版權公司按不同的版權比例控制,只要沒得到這數家版權公司的集體授權都不能算擁有完整的權利。
圖示的是EMI音樂版權公司在詞曲著作權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到表中所列的幾首歌曲詞曲控制比例均是不完整的。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
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下設了一非官方機構CISAC(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為了保障音樂創作者的知識權利不受侵犯,一些國家設立了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加入CISAC聯盟下,像中國的音著協(MCSC)、台灣的TMCS、香港的CASH、韓國的KOMCA和日本的JSRAC都屬於此類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大多數國家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官網都用的是org域名,音著協似乎比較特殊,但事實上它仍屬於非官方機構,只是有國家版權局的背景而已。)
詞曲作者和音樂版權公司以會員身份加入相應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委託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收部分版權的版稅,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則抽取一定的比例作為運營費用。不同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簽訂互為代表協議,如果日本的JSRAC與香港的CASH簽訂了互為代表協議,那麼CASH會員的作品在日本的部分使用版稅將有JSRAC代為徵收,反之亦然。
上面我強調了這些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只是代為徵收部分版稅,因為它們大多隻代為徵收三項公共使用版權的版稅,包括公共表演權、公共廣播權和公共傳輸權。也有少部分例外的情況,如獨立的詞曲作者把所有的權利全部委託給集體管理組織。至於這三項權利具體的應用,像演唱會表演、電台播出、商場/超市/酒店/酒吧..的背景音樂等的使用版稅。所以目前在新媒體領域,詞曲著作權的版稅大多與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關系不大。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方式也有其不科學的地方,因為像國內在版稅徵收的時候大多並沒按歌曲使用情況統計來徵收,這樣徵收的版稅在分配到詞曲作者或者版權公司時往往會成為一盤糊塗賬,最終詞曲創作者的利益就未必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