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所有權更換
1. 房產證怎樣換不動產證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流程:
辦理的流程是權利人提出申請、到指定經辦機構提交材料、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查看和內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登記並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依申請的不動產登記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相關的機構完成不動的登記後,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申請人證書或者證明。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1)房產證所有權更換擴展閱讀: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反映的權利狀況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是一致的。
我國《物權法》第17條是這樣規定的:不動產權屬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以上可以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證明力強於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
2. 換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版;4、 審批;5、 繕證;6、 收費權;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3. 房屋所有權證如何更換所有權人
房產變更登記辦理的內容如下:
(一)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機關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等名稱發生改變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
5、建設工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四) 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分割、合並的原因證明文件;
5、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3)房產證所有權更換擴展閱讀: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直接到辦證大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國土規劃分局窗口、地稅局契稅窗口以及銀行窗口。
2、受理;
3、審核(根據規定必要時安排現場查看);
4、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
5、發證並歸檔。
4. 房產證所有權人名變更
帶著本房主的死亡證明及其他相關證件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公證費一般是3、4千左右,公證書下來後,去建委變更房產證即可。
補充:
繼承公證必須做,不然建委不給辦理的。
5. 關於房產證所有人變更問題
可以通過繼承取得房屋產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的朋友可以依據《繼承法》的規定,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取得繼承權。
2、《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 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可以變更嗎
當然可以,發生新的買賣,贈予或者繼承等,所有權人都可能會變
7. 房屋所有權證怎麼換不動產證
形式抄上肯定是有很大區別,但是其實對於老百姓來說,區別意義不大
對於個人來說,兩個證都是證明房屋權屬的文件
沒有特殊情況,個人無需申請證件換發。但是發生了權屬等變更情況,會收回舊《房產證》換發新的《不動產產權證》
《不動產產權證》其實就是根據我國2016年新出台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而調整的
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為未來房產稅的開征提供信息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