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使用權印花稅率
根據 2012年 4月 25日下發的《關於明確財產和行為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 2005〕 8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 2005〕 156號)相關規定,印花稅計稅依據應與契稅計稅依據一致,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應列入印花稅征稅的計稅依據按核價計算徵收印花稅。」
❷ 土地租賃稅的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租賃費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形動產租賃稅率是17%,不動產租賃稅率是1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第十六條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出租土地使用權印花稅率擴展閱讀
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88)國稅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
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企業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❸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什麼稅目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根據不同抄征稅項襲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❹ 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交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少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並要注意以下幾點: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並劃線注銷。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准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並粘帖印花稅。
❺ 房地產土地出讓合同需交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1、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專移書據,稅率為屬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 為每件5元。
2、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按所載金額0.5‰貼花,納稅人為立據人。
❻ 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合同是否為應納印花稅憑證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
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而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的財產租賃合同包
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其徵收范圍
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因此,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合同不是應納印花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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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土地租賃合同印花稅怎麼交納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版表中列舉的憑證和權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繳納印花稅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賃合同,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
在印花稅稅目表的「財產租賃合同」稅目中並沒有列舉土地使用權租賃項目,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❽ 土地租賃合同是否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
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繳納印花稅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賃合同,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
(8)出租土地使用權印花稅率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❾ 出租土地的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其徵收范圍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因此,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合同不是應納印花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