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成果使用權
1樓說的是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問題,法律依據是專利法第六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
二樓回說的是商業秘密的答問題,法律依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該職員的做法是違法的。至於歸屬問題,是這樣的:
一、如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權和日後的專利權歸公司;如該員工是發明創造者,公司應按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獎勵。
二、著作權歸個人,如是集體創作,則歸集體;有約定,從約定。
2樓的建議很好,請樓主收集、保留證據,去公安局報案。先保證商業機密不外泄,別的都好說。
2. 技術開發合同中,關於技術成果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內容以及歸屬問題
你好,作為一個法律來人,我可以自幫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因此,你的單位是受其他單位的委託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並未約定的話,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的單位(即你的單位);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為專利權人。
望採納,可追問。
3. 設計成果的歸屬權是屬於我自己,還是公司,還是客戶
問:
設計成果的歸屬權是屬於我自己,還是公司,還是客戶?
答:
你說的設計成內果的歸屬權應該是容版權問題。
如果你的設計成果是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取得的,則版權(就是你說的歸屬權)屬於你所在的公司。
如果你的設計成果是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取得的,你所在公司在投標時用到了你的設計成果,其實應該說是你參加了投標,招標人對所有的投標人(包括未中標的)都支付了投標補償費,則版權(歸屬權)屬於招標人(就是你說的客戶)。
直接解釋就是:
如果你的設計成果是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取得的,你離開了你所在的公司以後,公司可以再版,客戶可以對你的設計圖紙(設計成果)進行復印。
4. 如何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
根據中發〔2015〕8號文件的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要求,為解決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的瓶頸問題,自治區出台了本《暫行規定》,進行事業單位科技成果管理改革。通過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將科技成果管理由過去的「審批制」改為「放權制」,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下放給事業單位,更有利於調動事業單位及其科技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產業化。
以前,科技成果的使用和處置一直按照現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執行,科技成果對外投資、轉讓,要由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及備案。這次改革將事業單位科技成果的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使用事項的審批納入了改革范圍,取消了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事項的所有審批和備案要求。改革後,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科技成果的使用、處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審批或備案。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都下放給事業單位,減少層層審批,縮短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時間,大大激勵了科技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這一突破,不僅簡化了程序,而且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速度。
5. 設計成果知識產權
一、專利申請權和日後的專利權歸公司;如該員工是發明創造者,公司應按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獎勵。
二、著作權歸個人,如是集體創作,則歸集體;有約定,從約定。
6. 設計圖紙使用權
理論上講這叫侵犯了你們的知識產權,當然可以起訴,主要取決於標的的大小,因為版起訴是有成本的。權
請你的那位朋友協調呀,或者在當地網上、報紙上披露、投訴。。。。。多種渠道做宣傳,給那家商場施加壓力。
最重要的是吸取教訓,設計也應簽合同,不給錢不交圖,在市場經濟環境里,做呆頭鵝是不行的,免費設計的流毒必須清除。
7. 規劃設計成果知識產權到底屬於誰,這個知識產權法有明確的約定么
不清楚您所說的「規劃設計成果」具體是指什麼?
我理解是指設計圖紙,如果是,則有:
設計圖紙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在圖紙完成之日起,著作權就形成了。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具體細分有十多項權利。
正常情況,著作權屬於完成作品的人。
但是,針對這種技術圖紙,有特殊規定:首先,如果您是企業的員工,並且是在完成單位分配的任務所完成的設計圖紙,則該作品屬於「職務作品」。針對技術圖紙這種特殊的職務作品的權屬規定為: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就是你所任職的單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如果您所表達的「規劃設計成果」不是設計圖紙,則請明確具體成果內容,便與我進一步給您答復。
8. 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等的文本、圖紙等最終成果,其著作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還是乙方
在做規劃前會有合同,上面有說明,我們這里都是歸雙方所有,也有歸甲方所有的。
9. 設計比賽作品一獲獎、著作權和使用權就歸主辦方所有呢!請問這樣合法嗎!
這要看來舉行比賽時自的相關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果其中有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和使用權歸舉辦方所有的說明條款,你參加了且沒有其他異議就標志著你認可該條款,根據《合同法》舉辦方不違法。如何沒有,同時也沒有和參加者有另外的協議,舉辦方違法。
10. 勘察設計文件的所有權為什麼不屬於業主
這一問題設計的法律關系還真不少,主要考慮一下幾個問題:
1、勘察設計單位和業主單位首先是內平當主容體間的一種合同關系,那好,雙方的相對權利義務關系一般是採用文字形式明確約定的;
2、勘察設計成果文件(報告或圖紙)包含了除了規范確定的、一般性技術知識外,一定還包含了設計人的獨創成果,也就是包含了設計人的獨有的知識創新性,這一部分當屬知識產權范疇。也就是說業主單位只可以在約定的工程項目中使用,而不得傳播或用來復制盈利;
3、從實際的勘察設計內容形式上,文件上有設計人的全部的原著簽證、印鑒、署名,很顯然這些不可能屬於業主單位;
4、確定這一原則的其實還是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