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化版權
老早的小說,如果作者死了五十年的話,就沒有版權了,其他的不太清楚,
❷ 外文書籍進入公共版權,但是中文譯者還活著,在網上使用這個譯本有問題嗎
需要獲得授權
❸ 關於一些漢化授權遇到的種種問題
1、漢化日站作品是否需要原作者授權?如果聯系不到作者,你認為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著作權法來說,漢化其實就是一種翻譯行為,翻譯是必須經過原作者同意並授權的。中國和日本都加入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所以互相認可著作權的,隨意漢化人家的作品而不經過許可,本身是違法的。但事實上,法律這么規定,現實中卻並非如此,否則那些漢化漫畫、游戲的都將萬劫不復了。所以,聯系不到作者,只要你不謀利,應該完全沒問題,但請標明作者和出處。
2、購買同人本掃描漢化是否需要原作者授權?原因是?你認為應該如何處理?
答:其實和上面答案一樣,雖然你購買了同人本,但並不是說你擁有了這個同人的著作權,其權利仍然屬於原作者,漢化依然需要授權。但現實和法律規定不同,只要漢化不謀利,完全沒問題。
3、目前種種原因成功要到境外站點及作者授權的情況非常少,你對此的看法?
答:境外作者可以賦予你權利,自然也可以拒絕;聯系這些作者,也是費時費力的事情。還是那句話,中國的法律環境決定了大家覺得別人的東西就是自己的,管你有沒有版權……
4、原作者有要求撤除漢化作品的權力嗎?原作者以外的其他單位團體及個人有要求撤除漢化作品的權力嗎?
答:原作者當然有權,還有追償的權利。其他團體和個人,如果得到原作者的授權,自然就有權利要求其他人不得侵犯自己的著作權了,要知道,獲得著作權並不是白得到的,而是花錢買來的。他們獲得著作權,自然要從這個著作權上獲得利潤,而漢化作品都是不花錢就可以得到的,無形中侵犯了他們的權利,自然會追究漢化組的責任。楓雪曾經因為漢化校園迷糊大王而收到律師信,你明白了吧!
5、你認為喜歡的漢化作品可以保存到本地電腦嗎?可以列印收藏嗎?可以傳輸給朋友看嗎?可以放到網路硬碟嗎?可以貼在個人網志嗎?可以貼在其他非個人站點嗎?可以發表在動漫期刊嗎?
答:保存在電腦里,列印個人收藏,給朋友看都無所謂。但是如果放網路硬碟、貼博客、動漫期刊之類的公眾能夠輕易獲得的地方,恐怕就構成侵權行為了。
❹ 為什麼網路上的日本漫畫都是免費的,他們有版權嗎上面的漢化版是直接翻譯日文的還是引進台灣的譯本呢
是沒有版權的,一般都是日本周五齣雜志,當天在日本的圖源人買雜志將每一頁割下來掃描發回大陸,再經過漢化組的翻譯嵌字美工修圖成為我們看到的漫畫。版權問題貌似是因為跨國不了了之,追問起來還是麻煩啊。
❺ 游戲漢化有「版權」這一說嗎
游戲漢化是服務於我們這些玩家 至於有沒有漢化版權 這就沒人管了 因為漢化應該不屬於侵權 在我國的法律裡面 好像沒有漢化外國的游戲就是盜版侵權吧
❻ 國內的一些漫畫漢化組未經授權就私自漢化並發表日本的漫畫作品不是侵權的嗎為什麼沒人管
以前沒人管,國內的法規也沒有人確定版權問題。現在不一樣了,好多熱門漫畫的版權都被騰訊買了。
❼ 論壇對於日本動漫漢化是否涉及版權或者無授權問題
且不說漢化,即使是在網上放出動畫或漫畫的下載來就算是侵權違法行為。
漢化組的話專你去漢化字屬幕或者翻譯沒有問題,但是你放下載來後一樣是違法的。
以前在論壇看到過國內某網友去日本留學,在那邊下載了國內論壇的一個動畫MP4。
內容是正在播放的新番動畫,結果第三天就收到了網路公司的警告信,如果有第二次將停網並可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只是日本對於中國網路上的這些盜用行為很難追究,在日本本地如果下載這些一旦被查到將會追究到底。
=============================================
未經原作者許可就修改了該作品就是侵犯版權,不管是否進行了商業活動,其次在網路發布下載也違反了知識產權法。
❽ 關於游戲漢化版權的問題,專家進
如果A能提供證據證明B是在A的漢化基礎上進行的開發,可以向B主張侵權。
個人理解,A漢化了該款游戲,對該漢化內容享有著作權,但應與該游戲的英國開發商聯系,取得對方授權。
僅供參考
❾ 個人製作漢化字幕的版權
雖然你的字幕不是用於商業用途,但你的片源是非法的啊,片子本身就是侵權的. 你加上的字幕自然也是無版權可言的
❿ 外語歌曲翻唱中文需買版權嗎
外語歌曲翻唱中文需買版權嗎?音樂作品是互通的,比如我們可以見到現在有不少的外語歌曲在國內流行,在該首音樂作品非常流行的時候,這首外語歌曲也會翻唱成中文,更加符合國人進行演唱、聽歌,這是否也需要版權的呢。外語歌曲翻唱中文需買版權嗎無論是在專輯里還是演唱會上演唱都要付版權費,在專輯里演唱涉及到作者的復制權,在演唱會上演唱涉及到作者的表演權,另外說明一下,只要向作者付費就可以了,作者是權利人,公司不是歌曲的權利人。人們所說的翻唱實際上是指將已經發表並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其中根據自己的風格重新演繹但不改變原作品的一種行為。如果所翻唱的音樂作品已經以錄音製品的形式出版發行過,再以CD、卡帶等錄音製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屬於法定許可的范圍,不需要經著作權人事先許可,但要在兩個月內按照法定許可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找不到著作權人的,可以向中國著作權協會支付報酬。如果在錄像製品、電視音樂(MTV)或現場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屬於非法定許可的使用方式,須經作者本人或協會的許可,音著協負責對會員的作品有權發放翻唱使用許可。如果翻唱外國歌曲一般會涉及到是否要將外文歌詞翻譯成中文的情況,我國著作權法把這項權利規定為作者享有,如果翻唱外文歌曲需要將歌詞翻譯為中文的話須經作者本人同意,並合作者協商有關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