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市場背景
Ⅰ 如何解決商業背景音樂版權
北京天音在線娛樂科技抄有限公司是向各企業提供具有合法版權的背景音樂,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能完全解決背景音樂版權問題的公司,成立於2007年。目前已與上百家著名唱片公司、出版社簽約。截止09年3月,擁有自主版權和簽約推廣音樂的作品已達4000餘首,擁有自主版權的歌曲量在國內位居第一。希望各企業通過我們提供的服務用上合理合法的具有版權的音樂!
Ⅱ 大型商場播放的背景音樂需要跟誰購買版權
大型商場來播放音樂數量較大,涉及自權利人眾多,最好通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統一獲得許可。音著協管理的歌曲數量達到世界范圍內的1400萬首。
當然,如果這個商場只播放很少數量的一部分音樂,也可以通過一些小的版權公司解決,但是只能使用這些小版權公司所有版權的一小部分音樂。
另外,提醒一下,目前有很多的專門提供背景音樂服務的製作公司,號稱自己有版權,實際不然,如果你認為他們有版權就高枕無憂了。那可能官司就離你不遠了。
Ⅲ 電影插曲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有的 只不過做電視節目的背景、音效等等 唱片公司並不會很追究 因為並沒有太大的利益沖突
而電影裡面有的插曲、配樂等等,就必須經過唱片公司的同意,還要簽署書面的協議等 要不然就屬於侵權行為了 很多電影再最後的字幕裡面 都會出現每首歌的名字 作者 出品公司的
Ⅳ 媒體版權的痛點如何解決
隨著互聯網和新媒體的不斷發展,版權成為眾多媒體人的一塊「心病」。如何解決這個痛點?這次參加第四屆觀媒峰會,杭州網副調研員吳幼祥希望借這次峰會,各主流媒體能商討達成共識,讓媒體版權有個良性的解決方案。
吳幼祥說,最近,他為版權的問題傷透了腦筋,杭州網隔三差五接到圖片侵權的索賠,動輒七八千一張圖。其實,不光是杭州網,最近全國很多媒體都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吳幼祥認為,現在出現了一些惡意的索賠行為,很多質量很差的圖片,要價上萬元,「版權是該尊重,但對於這類惡性的維權,我們也需要抵制,維護好媒體版權的生態,不應該讓一些釣魚網站把惡意維權當成『生意』。」
互聯網時代是共享的時代,而這次峰會的主題是「新時代 主流再出發」,吳幼祥認為,新時代背景下,媒體面臨著機遇和挑戰,大家應該合作共贏。所以他希望,在這次峰會上,大家能重視媒體版權問題,通過這次峰會,各大主流媒體一起商討下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最好能大家達成一個共識,將有價值的東西進行分享,合作共贏。
Ⅳ 請詳細的跟我解釋一下現在所謂版權收費的各個營業場所的「背景音樂」收費問題
商場按面積,賓館按床位,音著協負責人解釋:
北京今天消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曲景明怎麼也沒想到,媒體針對背景音樂收費的報道,會引起如此多的關注。昨天他就一些讀者關心的問題接受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的采訪。
知識產權收費就像是賣白菜
老百姓在計劃經濟下生活太久,對無形資產的這種處理方式不太習慣,這很正常。曲先生說,其實我們和賣白菜的商業行為一樣,都屬於民事權利。有的賓館老總問:「我買的CD已經是花了錢的,憑什麼還付費?」
「我們跟他說,你買到的是物權,但其中的知識產權你沒買。比方說買了一本書,可以自己看,但你不能將它復印了上街去賣,也不能將裡面的內容自行改編、出版或再拍成電影,這就是作品的復制權。」曲景明指出,人們對復制權都比較明白,因為我國一直在這么做。而對作品的表演權,包括唱片的使用權則比較陌生。
按國際公約規定,作品的保護期是指作者有生之年再加上50年。如超過這一時間,該作品就成了公有財產。如播放貝多芬原創作品,就不再支付使用費了。
早在2000年9月1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經國家版權局批復,就頒發了《使用音樂作品進行表演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標准》,標准規定,「未依法事先取得許可,構成侵權的,須按照本標準的2至5倍交納補償費」。
商場收費為何按面積賓館收費為何按床位
不同營利場所收費也不相同,它們分為6類,即夜總會、歌舞廳、迪斯科舞廳;酒吧、咖啡廳、餐廳;商場和超級市場;賓館、航空和鐵路各佔一類。
曲景明解釋說,歌舞廳就得靠音樂作品來經營攬客,而商場和賓館播放音樂是使經營環境得到美化,顯然它們對音樂的依賴性不同,所以制定的收費標准也就不能一樣。
「具體應該收多少,按什麼標准計算,我們都反復和這些行業商議過,最後達成雙方認可的標准。比如商場等行業不能透露營業額,就按營業面積計算;賓館說接待規模有多大,不如說床位更實在。」曲強調,「但背景音樂收費對普通百姓沒有影響。」
集體管理組織將有法律規范
據了解,我國加入國際公約要行使國與國互為代收費的義務,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集體管理組織」,其資料庫管理著中外1400多萬首音樂作品,數量與日本等國家的差不多。國際社會對音樂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已構成網路,各國都有 「中國音著協」這樣的「集體管理組織」,共同歸屬「國際詞曲作者聯合會」。
國家版權局人士昨天表示,正在起草相關法規文件,對如何審批「集體管理組織」、「集體管理組織」擁有何等權利義務及其監督等問題做出規定。該法規文件不久將由國務院頒布。
(蘇敏)
Ⅵ 什麼是版權背景音樂
版權背景製作音樂又可稱為製作音樂Proction Music 或背景音樂 Background Music,是廣播、影視、多媒體回、企業宣傳、通訊設備等不可答缺少的音頻素材,是公共場所背景環境渲染的重要元素。
版權背景製作音樂是音頻專業創作編輯人士的源泉。製作音樂是按照不同用途、類型、情緒、形式、時間等方式創作錄制的音樂。
版權背景製作音樂是版權的保障。音樂著作權利人或音樂著作權公司提供音樂的同時頒發音樂版權使用授權書。只有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授權方可合法使用。不同於唱片公司的欣賞音樂在商店銷售,版權背景製作音樂不在商店銷售須聯系音樂著作權利人或音樂著作權公司獲取版權使用許可。
Ⅶ 中國版權協會的成立背景
上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198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確定了版權保護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草案)》也於1989年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中,常委們認為這個法對促進科學文化的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都有重要作用,應當盡快制定。在立法過程中也提出了一些問題,值得進一步從理論上加以探討和研究。深入研究這些問題,對於版權立法和司法,對於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版權保護制度是必要的、有益的。適應這種需要,1990年3月9日成立了中國版權研究會。她是從事版權理論研究的全國性學術團體。
中國版權研究會緊密圍繞版權法的實施與修訂建言獻策,大力進行版權法的宣傳和培訓,努力組織對外學術交流,著力推動對外版權貿易,積極開展版權保護的社會服務,並認真做好專業書刊的編輯出版工作,也促進了版權立法、司法與行政管理。
在版權法實施和我國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後,面對國內外版權保護發展狀況的變化,僅組織學術研究與交流已經不能適應我國不斷加強版權保護工作發展的要求。2001年修訂版權法後,我國版權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備。為了組織、協調版權界,尤其是版權產業界,支持、配合司法機關和版權行政管理機關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打擊侵權盜版,宣傳普及版權知識,開展專業培訓,社會團體的職能亦應相應調整。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國際版權關系和大量版權事務急需通過社會團體來處理。經中國版權研究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向新聞出版總署並民政部申請將中國版權研究會更名為中國版權協會,民政部於2002年4月19日批准。
Ⅷ 關於設計作品版權的問題
海報上的元素是他人的,版權也是他人的,這是匯編作品。你只有匯編的著作權,沒有作品使用權,因此你這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很微弱,你使用它要徵得原作品者的同意。
解釋: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由於匯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匯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所以購買你版權的人使用你的海報設計,也要徵得原作品人的同意,否則是侵權。
Ⅸ 背景音樂使用及版權問題
您所說問題所涉及的音樂作品的廣播權問題。電視台的該行為確實侵犯了權利人的廣播權,需要繳費或者許可以後才可以使用。
Ⅹ 出品公司和版權公司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出品公司是出錢將片子製成「特殊商品」的公司。
版權公司是用錢將電視劇、電影、科教片等等「特殊商品」的某一領域的版權購買過來,如音像市場的製作發行,再或者海外發行的版權。
2、工作方式不同
出品公司會在產品包裝的背面標有:
A-某某公司出品、B-某某公司製造/生產、C-某某公司製造出品、這里A的出品所指的是:該產品的相關權利屬於該公司所有,該產品是由此公司開發設計,按自己公司的意原所出的產品,但不一定會自己生產該產品。A項後面一般都有B項標注,A和B的公司可以不是相同一家,也可以是相同的。C項就不再復述。
版權公司是對計算機程序、文學著作、音樂作品、照片、電影等的復制權利的合法所有權。除非轉讓給另一方,版權通常被認為是屬於作者的。
大多數計算機程序不僅受到版權的保護,還受軟體許可證的保護。版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本身。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在版權的保護之列。
(10)版權市場背景擴展閱讀:
在出品公司中,除掉企鵝影視等背靠平台的公司之外,目前在網大市場中表現較為突出的影視公司,可以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入局較早、出品規模較大並且不乏爆款的頭部公司,包括奇樹有魚、淘夢、新片場和映美傳世文化。
第二類則是出品量已成規模,但相對而言缺乏爆款,作品類型化特徵明顯的公司,比如精鷹傳媒、藍藍藍藍影視、凡酷文化。
第三類則是出品規模較小、依靠「爆款」驅動的公司,比如傳影文化、完美建信和二友影業。本文就將以上述10傢具有代表性的公司作為研究對象,梳理其在去年網大市場中的廝殺戰況。
版權資產,是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業的核心資產,在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背景下,《指引》是從官方角度開展版權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推動力,對促進版權資產成為企業優質資產,幫助企業通過版權資產管理運營獲得競爭優勢和盈利能力,保障和提高國有版權資產效益,推動企業創新驅動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於無聲處聽驚雷,於無色處見繁花。《指引》的出台似春雷喚醒沉睡的版權資產「寶藏」,使其在沉默中爆發。相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業的版權資產管理工作將在《指引》的指導下全面展開,產業發展萬馬奔騰、萬物向榮局面可期,版權在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的重要作用將不斷得到證明和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