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論述題
❶ 知識產權法的效力 論述題,謝謝了!~~
【摘要】長久以來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已審理判決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一個適用外國知識產權實體法的。出現這種不正常狀況的原因可能源於理論上的誤區,因沒有真正區分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所導致。
近幾年來,有關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的報道往往是各家媒體炒作的對象、關注的焦點,作為學人如果我們拋開輿論本身的喧囂,沉澱下來,從已公開的案例來看,我們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中國法院已審理判決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當中,幾乎沒有一個適用外國知識產權實體法的。是當應如此還是另有「隱情」?讓我們先從一經典的案例談起。
一、往事不得不提——從「北影錄音錄像訴北京電影學院」案說起
原告北影錄音錄像公司通過合同,依法取得的汪曾祺創作小說《受戒》的改編權和攝制權,被告電影學院從教學實際需要出發,挑選在校學生吳瓊的課堂練習作品,即根據汪曾祺的同名小學《受戒》改編的電影劇本組織應屆畢業生攝制畢業電影作品,用於評定學生學習成果。未徵得原告許可的情況下,在該作品攝制完成後在北京電影學院內進行了教學觀摩和教學評定,法律論文1994年11月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電影節放映該片時,觀眾除特定的學生、教師外,還有當地公民,且組委會還出售了少量門票。限於本文主題,筆者關注的是「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公映」這一行為如何進行法律適用的問題。
按照我國國際私法學定義,涉外民事案件應當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即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產生、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此案,毫無疑問當屬涉外民事案件。
本案一審法院海淀區法院認為,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公映違反了著作權法(著重符為筆者注)的規定,構成了對北影錄音錄像公司依法取得的小說《受戒》的改編權和攝制權侵犯。盡管北京電影學院不服一審提出了上訴,但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根據當時理論和法律規定來看,一、二審法院的判決無可挑剔:1993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其中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著作權案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國國內法與我國參加或締結的國際條約有不同規定,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以下簡稱《通知》)。該司法解釋時至今日依然有效。
無獨有偶,隨後發生的「欒述兵訴北京鴻鈦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日本JVC唱片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中,審理法院依然依據我國著作權法認為,被告在我國境外聯合發行CD唱片,沒有給原告署名和支付任何報酬,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表演者權。
中國入世,知識產權法一改再改,但《通知》第2條似乎具有了免疫力依然保持巍然不動,甚至有加強趨勢。2004年2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8條規定:「侵犯著作權、實施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為我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在我國均有住所,侵權行為發生在外國的,可以適用我國的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盡管措辭是「可以」而非「應當」,但明顯體現了一種傾向和引導。
是什麼讓我們如此堅持?我的答案是理論誤區和司法實務考察的缺失。眾所周知,我們是大陸法系,立法深深的受到法學理論的影響,法官不能「造法」,不能越雷池半步,而我們的理論卻沒有搞清什麼是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更沒有區分知識產權的域內效力和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至今仍分歧較大,司法實務也只得霧里看花,亦步亦趨。
二、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
(一)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的涵義。韓德培先生認為,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一國法律不僅適用於本國境內的一切人,而且還適用於居住在國外的本國人」。(1)肖永平先生認為,所謂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法律的屬人效力在國外的體現」。(2)趙相林先生認為,「法律的域外效力,亦稱屬人效力,是指一個國家的法律對本國的一切人,不論該人在境內還是境外都有效,都應該適用」。(3)盡管這些論述略有差異,但實質一致——本國法對境外的本國人有效。但這種效力是虛擬的,只有當別的國家根據主權原則和平等互利原則承認其域外效力時,這種虛擬的域外效力才變成現實的域外效力。因此可以這樣說,國際私法中的域外效力可分兩種,一種是本國法律虛擬的或自設的域外效力,即本國法對境外的本國人有效的,另一種是現實的域外效力,即內國法院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民商法律在內國的效力,如承認依外國法(引者注)建立的合同、婚姻關系等。(4)也就是說,只要受案法院在一定條件下適用了外國法就是該外國法現實的域外效力的體現。如果說上述分析能夠成立的話,那麼知識產權法在國際私法意義上的域外效力也應分兩種,虛擬的法律效力和現實的法律效力。縱觀世界各國私法領域,很少有法律(包括知識產權法)明確宣稱不適用於國外本國人的,即各國都積極主張本國法律虛擬的域外效力,知識產權法亦不例外,因為這樣做符合並且可能為本國獲取利益。至於知識產法律論文權法現實的域外效力——這也往往是人們爭議的焦點——則要取決於受案法院了,換句話說,只要受案法院適用了外國知識產權的實體法就是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的體現。
傳統觀點認為,知識產權嚴格的地域性決定了在一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具有域內效力,原則上不發生域外效力,因而根本不會產生法律沖突問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早先英美國家的法院在受理有關外國知識產權糾紛時認為,本國法院為不方便法院,從而拒絕行使管轄權,大陸法系的立法者認為依一國法產生的知識產權,其有效性、權利歸屬以及對侵權行為的救濟都由該國法規定,應屬專屬管轄。但隨著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發展,知識產權法的法律沖突也就產生了,其原因有:國際條約的締約國之間相互承認和保護知識產權,為法律沖突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各國法律在知識產權的取得、行使、保護范圍、期限等方面規定有所不同,法律沖突不可避免;即使在國際條約的締約國之間,因相互給予對方公民或法人的是「有限制的國民待遇」,在權利的原始國法律與被請求給予保護的國家法律之間,也會因各自的規定不同而產生法律沖突。(5)鑒於此,有關國家已開始知識產權的沖突立法,承認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1978年奧地利《國際私法法規》規定:「無形財產權(包括知識產權——引注)的創立、變更和消滅,依使用行為或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法律。」1987年《瑞士聯邦國際私法法規》第110條規定:「知識產權由在那裡請求保護知識財產的國家法律規定」。
英國、德國、義大利、荷蘭等國的立法均規定,對著作權的產生和存續問題適用作品首次發表並獲得著作權國法,而對權利的行使問題則適用作品被請求保護國法。(6)(二)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與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易混淆的是知識產權域外效力的問題。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它只在權利登記地或被請求保護國有效,談不上域外效力。即使在法語非洲國家、北美自由貿易區及歐盟國家,地域性也並未全面消失,只是部分減弱了。(7)乙國法院適用甲國知識產權法保護原告,依甲國知識產權法享有的知識產權——乙國法院保護的不是乙國法意義上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地域性並沒有變,知識產權法卻可以具有域外效力,兩者截然不同。
三、司法實踐的考察
早在1993年初,典型的大陸法系國家荷蘭的海牙地方法院在受理一起跨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時認為,一國法院不僅有權管轄在其地域內的侵權活動,而且有權管轄在其地域外的侵權活動。(8)1997年英國高等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原告建築物設計圖的版權分別在英國和荷蘭遭到侵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將該案中的所有侵權行為合並審理,法院同意了原告的請求,並針對侵權荷蘭版權的行為適用了荷蘭版權法。
回到國內,已有學者對我國法院的這種完全排斥外國知識產權法適用的做法產生微辭,就「北影錄音錄像公司訴北京電影學院侵害著作權案」,馮文生認為,涉案作品《受戒》在法國受其著作權法保護,「由於我國與法國著作權法在保護水平上的差異,也由於該作品在中國市場與法國市場上所具有的利益水平不同,如果依照中國法處理發生在法國的案件,勢必對權利人的利益造成損害。」(9)有趣的是,有人雖不承認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但也認為本案中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作品《受戒》在法國放映的行為應適用法國著作權法。(10)這不僅僅是個別學者的看法,被國際私法學界奉為經典的,由中國國際私法學會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私法示範法》第三章第七節專門規定了知識產權沖突規范,且並不排斥外國知識產權法的適用,例如《示範法》第95條:「著作權的成立、內容和效力,適用權利主張地法」;第99條:「知識產權侵權的法律救濟,適用請求保護地法。」(11)澄清了理論上的迷霧,找到了案例的支持,我們還在猶豫什麼?
注釋:
〔1〕韓德培。國際私法新論〔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132
〔2〕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0,154.
〔3〕趙相林。中國國際私法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4.
〔4〕黃 進。國際私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7.
〔5〕李雙元。國際私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307-309.
〔6〕鄭成思。知識產權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415.
〔7〕鄭成思。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與涉外保護〔J〕。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7.
〔8〕馮文生。知識產權國際私法基本問題研究〔A〕。鄭成思,知識產權文叢(第4卷)
❷ 請論述知識產權的性質和特點
《民法通則》已明確將知識產權包括在民事權利之中。《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規定:知識產權是私權。 在這一點上,已經達成了共識。知識產權與其他民事權利相比,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1.無形性。與動產、不動產這類有形財產不同,知識產權屬於無形財產。這一特點把它同一切有形財產及人們就有形財產享有的權利區分開。
2.專有性。知識產權的專有性與其無形性有內在聯系的,是指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知識產權具有獨占權。
3.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同國家主權密切相關,是指知識產權只在授予其權利的國家或者確認其權利的國家產生,並且只能在該國范圍內發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
4.時間性。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指的是知識產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法律保護,一旦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這一權利就自行消滅,或者說該知識產權就依法消失。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適當平衡問題,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財產,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受到保護,而如果無限期保護下去則不利於科技文化的進一步傳播與發展
❸ 知識產權論述題
你想把人家的手指打痛是嗎 而後你復制 粘貼
❹ 你好 我想向您請教一下知識產權的論述題。
在戰略措施中提出,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簡化救濟程序。研究設置統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專門知識產權法庭。研究適當集中專利等技術性較強案件的審理管轄權問題,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充實知識產權司法隊伍,提高審判和執行能力。 據介紹,目前我國法院系統已經在北京等地法院,試點知識產權案件統一由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審理。有專家認為,改變由行政庭、民事庭和刑事庭分別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現狀,估計會比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進程快。設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主要考慮是集中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一種意見建議在全國按大區劃分設立5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就在北京設立一個即可。
此外,《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對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墨甚少,只提到「深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管理體制長期存在「多龍治水」的問題,社會對改變現狀寄予希望。據悉,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包括的20個專題研究中,對這一問題有所觸及,但目前不便對外公布。」
第一個問題,就是設立上訴法院,有點像美國12個上訴法院一樣。不過值得期待。至少統一司法意見。 第二問題,難啊。就是部門合並,比如知識產權局 管不了
商標、版權這些。
正如地方局遇到的尷尬一樣。因為地方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版權局往往三局和一,一套班子,三個牌。與老外交流,遞名片和介紹的老外,老外常常糊塗,難道版權不屬於知識產權??期待解決。
據介紹,目前我國法院系統已經在北京等地法院,試點知識產權案件統一由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審理。有專家認為,改變由行政庭、民事庭和刑事庭分別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現狀,估計會比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進程快。設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主要考慮是集中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一種意見建議在全國按大區劃分設立5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就在北京設立一個即可。
此外,《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對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墨甚少,只提到「深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管理體制長期存在「多龍治水」的問題,社會對改變現狀寄予希望。據悉,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包括的20個專題研究中,對這一問題有所觸及,但目前不便對外公布。」
第一個問題,就是設立上訴法院,有點像美國12個上訴法院一樣。不過值得期待。至少統一司法意見。 第二問題,難啊。就是部門合並,比如知識產權局 管不了
商標、版權這些。
正如地方局遇到的尷尬一樣。因為地方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版權局往往三局和一,一套班子,三個牌。與老外交流,遞名片和介紹的老外,老外常常糊塗,難道版權不屬於知識產權??期待解決。
❺ 詢知識產權法論述題答案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因此該作品自然屬於受託人——李剛!
❻ 知識產權論述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
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是: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也俗稱「三性」。
(1)新穎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與現有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2)創造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比較同類型的現有技術,具有進步性,先進性。
(3)實用性是指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須是可被應用與實際目的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❼ 關於知識產權的一道論述題 急
人生如竹,松鶴延年,梅開二度
❽ 《知識產權》論述題
甲公司的加工行為屬於加工承攬,沒有侵犯M國的A公司權利.A公司向中國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甲公司假冒、侵權、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能勝訴,因為M國不是巴黎公約的成員.
❾ 知識產權私權性有什麼特點,考試論述題注意回答精要謝謝~~~
知識產權私權性的體現:
1.其調整的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這是區內別與公權的主要特容征
2.私權性的核心就是意思自治,知識產權是知識產權人行使自由意志的體現
3.知識產權包涵了人身權,就表明了公民的基本人權在內的私權神聖不可侵犯
❿ 電大作業_知識產權法論述題
代理意見書
我受某某律師事務所委託,擔任原告故宮博物館的代理人,現根據《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准繩,發表以下代理意見:
1、故宮博物館將900多套珍貴文物進行攝影、測量,編寫文字形成作品並經過「兩家出版社」出版,從而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理由:(1)被告非法使用的原告790張圖片是經過原告故宮博物館對文物進行攝影、編寫文字而成,原告對每一張圖片享有攝影作品的著作權。(2)原告對900多張圖片配以文字,予以整理編輯,擁有對900套圖片文字匯編而成的匯編作品即出版物的著作權。
2、出版社侵犯了故宮博物館的著作權,構成了權利的侵犯,應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理由:(1)出版社未經原告許可,擅自使用其圖片,不僅是一種剽竊抄襲的侵權行為,而且是一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原告作品的侵權行為。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使用權,不屬於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情形。 (2)被告未經原告同意,擅自匯編790張圖片,侵犯了原告的復制權和演繹權中的匯編權。(3)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作品完整權,原告擅自使用790張圖片,編寫《宋清瓷器圖錄》一書,是對包含900張圖片的原告出版作品的篡改。(4)被告侵犯了原告取得報酬權。原告向社會出租圖片資料版權費400遠,加工製作費400元,被告擅自使用圖片,造成原告巨大的經濟損失。
3、根據《著作權法》等法規的規定,被告應當立即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原告的作品系珍貴文物,因此被告應按每張800遠乘2予以賠償,應賠償共計1264000.00元。
辯護意見書
我接受某某律師事務所,作為被告出版社的辯護人,就故宮博物館訴出版社侵犯著作權一案,答辯如下:
1、出版人未侵犯故宮的著作權,不付賠償責任,原告的理由有漏洞。
2、該書有作者,出版社只是出版了他人的作品,出版社沒有侵權圖書的著作權。作者非法使用原告圖片790張,是作者天津某教授具有侵犯原告著作權行為,應為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應由出版社承擔。原告應起訴作者的侵權行為
3、故宮博物館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但原告故宮博物館提出的按每張800元乘2方式予以賠償,沒有法律依據,賠償額顯然跟我國法律規定相違背。作為被告的辯護人認為這種賠償方式是不應該成立的。就賠償問題來說,這個價格不應該這樣計算,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翻兩倍的演算法,對於賠償損失范圍,《著作權法》規定,以被害人的實際損失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