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使用權類型只有國有

使用權類型只有國有

發布時間: 2021-03-01 17:43:40

A.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面,<使用權類型>一欄,有幾種類型其中<劃撥>類是何意思

使用權類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租賃土地使用權;作回價出資(入股)土地答使用權。
其中出讓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類型較多,作價出資(入股)在國有企業改制中常有,而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很少(幾乎沒有)。
出讓土地使用權:
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為有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其范圍主要限於機關團體、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等。
出讓土地使用權在法定的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年限內)其權利內容是相對完整的,是一種獨立的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人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處置行為。
而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當地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不得轉讓、出租、抵押等。
劃撥土地在補繳相關土地出讓金之後,可以變更為出讓土地。
如有什麼問題,可以繼續問我!

B. 國有土地使用權分類

[重點解析]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分類需要掌握。

(一)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原始取得的,並有出讓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但是,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重點解析]

1.掌握土地使用權的三種出讓方式。

2.理解「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這句話。

因為根據《合同法》,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無效的合同。來源:www.examda.com

2.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年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重點解析]

此處數據必須掌握。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土地使用權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使用土地,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變更協議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重點解析]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與土地的用途相對應的,用途改變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隨之調整。

2.改變土地用途,不僅需要出讓方同意,也需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因為變更用途後的土地的使用未必符合城市規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4-07-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搜狐焦點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裝信息

C. 「使用權類型」的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指能有土地行使權的方式,分別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

1、劃撥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2、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3)使用權類型只有國有擴展閱讀:

出讓土地使用權這一類型的特點:

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

D. 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1、劃撥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2、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

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准許可權,並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後,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徵收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理由,強製取得民事主體土地所有權的行為。我國土地徵收的前提是為公共利益。

(4)使用權類型只有國有擴展閱讀:

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七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

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出售是指轉讓人以土地使用權作為交易條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為。

交換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間互相轉移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贈與是指轉讓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為。

E. 國有土地證上使用權類型是空白

土地使用證分為農村集體使用證(包括宅基地),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國有出讓土地使用證。劃撥土地只是給原用地的單位進行了土地和安置補償,沒有向國家繳納出讓金等費用,屬於政府無償劃撥給你使用。主要特點是無期限使用。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國有土地證上使用權類型一般是指土地劃撥類型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F. 集體土地的使用權類型是什麼

集體土地所有權是農村的基本土地所有制形式,即土地屬於一個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共同所有,不可能是行政劃撥,只有國有土地才有有能劃撥。

G. 國有土地 使用權類型:劃撥地是什麼意思

劃撥地是指國家對某些主要涉及國防、公益等用地單位給予土地的一種方式,它與出讓地主要區別在於是否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劃撥地轉為出讓地,必須經有審批權的機關批准。

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依法轉讓,但要依法報批並按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對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應依法處理。

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 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

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拓展資料: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H. 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土地屬於國有資產么

一般出讓土地在出讓年限內土地資產屬於使用者的。因劃撥土地取得時沒有交納出版讓金,權僅僅是出了由集體土地徵用為國有土地時,給農村集體的征地補償費,有的還是國家出的,使用者取得時分文未出,所以劃撥土地土地資產屬於國家,使用者僅有劃撥權益價等量資產。往往在企業改制時,這部分土地資產由企業補齊,或者轉為國有控股。

I. 我國土地證上面的使用權類型分哪幾種

土地使用證分為農村集體使用證(包括宅基地),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國有出讓土地使用內證。劃容撥土地只是給原用地的單位進行了土地和安置補償,沒有向國家繳納出讓金等費用,屬於政府無償劃撥給你使用。主要特點是無期限使用。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J. 我的房屋《國有土地使用證》上使用權類型是:「出讓」是什麼意思

使用權類型一般是出讓或者劃撥
出讓是你向政府繳納一定數額的錢 政府一次性將土地給予你使用XX年(40-70)
劃撥是你沒有一次性繳納出讓金 但是政府為了公益或者民生等需求 將土地給你使用 有可能每年收取一些地租 民宅一般都是劃撥形式的 但是開發商開發的樓盤一般都是出讓的

拆遷的時候 劃撥土地只補償房屋補償 土地沒有補償 出讓土地 應當給予土地補償 並且當房主不願意出售的時候 必須由政府或政府轄管的國土資源局協商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