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房屋所有權登記
1. 請問 被告贈與行為未辦理房屋所有權權屬登記,與原告要求撤銷贈與行為的撤銷條件不成立有什麼關系急
其合理性在於你沒有證明被告的贈與行為導致侵權債務無法履行,如果被告可以回自行賠償侵權導答致的損失,你的撤銷權之訴必然被駁回;如果被告由於贈與使得財產減少而無法履行賠償義務,你就可以行使撤銷權。
法律首先保護的是交易安全,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提起撤銷權之訴。
2. 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房產證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有權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1、申報不實的;
2、塗改房屋權屬證書的;
3、房屋權利滅失,而權利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注銷登記的;
4、因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
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當事人,並收回原發放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原房屋權屬證書作廢。
第二十六條
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
第二十七條
登記機關應當對權利人(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30日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15日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2)公告撤銷房屋所有權登記擴展閱讀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機關依法直接代為登記,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1、依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房屋;
2、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權利人(申請人)申請可以准予暫緩登記:
1、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的;
2、按照規定需要補辦手續的;
3、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准予暫緩登記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1、屬於違章建築的;
2、屬於臨時建築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原房屋權屬證書、他項權利證書,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3. 已經登記的房屋權屬證明,因工作人員尋私,當事人造假取得的房屋權屬登記適用於那條法律可以予以撤銷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登記第一節所有權登記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4. 法院撤銷房產證後可以另行登記嗎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版之一的,房屋登權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一)房屋滅失的;(二)放棄所有權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5. 撤銷房產證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有證據證明乙的事實是虛構的,房產證就是無效的!
6. 個人能夠撤銷房產登記嗎
沒辦法全額給付,開發商那邊說是已經在房產局做了房產登記了,這是不可能的。轉成個人按揭貸款的具體做法,各地方不一樣,可向當地房產局咨詢。
7. 如何撤銷房屋抵押登記
一般辦理抵押注銷業務時首先您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同時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回》答和《房屋他項權證》(兩證同時交原件)或《抵押證明》,注意的是申請當事人應提交有效身份證明。如單獨委託代辦的,另提交單位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委託書上需委託人蓋單位公章;私有房產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有經公證生效的委託書。單位申請辦理的以申請表中經辦人為准,不用另交委託書。然後直接到房管局抵押辦辦理。
(7)公告撤銷房屋所有權登記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
8. 如何撤銷錯誤的房產所有權登記
能有些需要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朋友會疑問:房屋抵押貸款的金額和期限的限制回是多少呢?
房屋抵押貸答款的金額及期限: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70% ;
2、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60% ;
3、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50% ;
4、最長期限可達30年;抵押包括商鋪、辦公樓、住宅、別墅、廠房、倉庫等等
注意事項:
房屋抵押貸款期限屆滿的,房屋抵押貸款已還清的,要記得辦理撤銷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在辦理住房貸款時,銀行一般會對房產做一個抵押登記,而帶抵押登記標志的房產證,限制了房產的交易和再抵押,所以,還完貸款之後,房產持有人需要到銀行進行一個撤銷抵押登記的程序,購房者和銀行辦完結算手續之後,再到房管局撤銷抵押登記,這個時候房主才對房產擁有了完整的所有權。也有一部分購房者在辦理貸款時曾經辦理過擔保手續,這樣的客戶還需要到擔保公司去辦理撤銷擔保手續,然後才能到房管局辦理相關的產權手續。
9. 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以及 撤銷登記的問題
有重大誤解或抄顯失公平的協議屬於可撤銷的協議范圍,申請撤銷權應該在一年內行使。
不知10年交易的具體時間到現在是否超過一年,如果超過,基本上沒機會。
如果沒超過,理論上可以起訴,但能否成功,勝訴的機會有多大,還得看具體證據再分析。
如果法院判定撤銷協議或協議無效,能把登記變更回原來狀態。
10. 法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房產證詳細內容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專一的,房屋登記屬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