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版權
1. 朋友分享了一首歌的評論給我,我回復說:「我還在找這首歌的版權。」他又說:「不用找,我就是版權!」我
打趣的問他一些關於這首歌的事,放鬆,別緊張。
2. 女孩說我侵犯她的版權我該怎麼回復
如果一個人說你侵犯到她的版權了的話,我覺得這個情況稍微有一點嚴重了,那麼就是最好你要看一下她的版權,你哪個地方侵犯掉了,然後把標明來處,或者是把那段給刪掉。
3. 開玩笑要版權費 該如何回復
你是星爺嗎?(星爺指周星馳)
4. 在「百度知道」所作的回答的版權由百度決定還是回答者決定
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
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 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活動,均不視為創作。
著作權法和本實施條例中下列作品的含義是:
(一)文字作品,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創作、未以任何物質載體固定的作品;
(三)音樂作品,指交響樂、歌曲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四)戲劇作品,指話劇、歌劇、地方戲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藝作品,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表現的作品;
(七)美術作品,指繪畫、書法、雕塑、建築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八)攝影作品,指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九)電影、電視、錄像作品,指攝制在一定物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指為施工和生產繪制的圖樣及對圖樣的文字說明;
(十一)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指地圖、線路圖、解剖圖等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圖形或者模型。
著作權的歸屬
只要在"網路知道"上回答問題,那麼我們就享有信息網路傳播權,發言人為權利人.
網路公司只是提供了一個平台,版權還是歸我們發言人的!
5. ACS 回復編輯關於版權的問題 求助
關於版權登記。在中國,版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版權登記不內是取得版權的前提條容件,但是版權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一種初步證明,可以作為主張權利或提出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訴訟的證明文件。計算機軟體,可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登記;其他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文字、美術、攝影、電影、音樂、建築作品及工程設計圖等,可由省版權登記部門負責登記。在某些國家,作品如未登記,將產生一些不利後果。
6. 朋友給我抖音評論說我的版權,小心我告你,怎麼回復呢
我們是朋友,你不能告我啊!你說抖音是你的版權,這個我們可以商量,你有什麼要求,盡管提出來,只要我能夠滿足你,我就不會打折扣。想好了再提,趕緊的,過期不侯,機會難得,多提一點。謝謝你不告我。
7. 你好,我有一個版權問題,看你2010年的回復,極像我現在的問題。
看到你的評論,我大腦一片空白,請問你我怎麼回答你的問題。
8. 論壇帖子及回復的版權問題
如果不是你創作的帖子和回復,假如你要整理成冊出版,你必須徵得發貼子的人及回復人的同意,並支付出稿酬,或者在其出版物上註明,和誰申領報酬,方可出版,否則,你就構成侵權,依法須承擔法律責任。
9. 請問軟體版權咨詢,回答全面,有法律依據,必重謝.
不為求賞,願意幫忙!
樓主所說的「軟體版權」,法律上稱為「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屬於著作權(知識產權)的一種。國家頒布有《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保護權益人的軟體著作權。根據樓主介紹的情況,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試探著給樓主解答,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1.「我和一個朋友在一家小的軟體單位合作開發一個軟體,沒有簽定任何協議」,「總是拖欠工資,而且沒有任何獎金」,從樓主的介紹來看,可以理解為「我(樓主)和一個朋友合作,為單位開發一個軟體」,「單位沒有按時支付工資和獎金」。因此,可以認為:樓主和朋友是為單位工作——軟體程序員的工作。這樣的話,樓主就是履行單位的職務工作、為單位設計開發軟體程序的。否則,就不會有「拖欠工資」、「沒有任何獎金」的提法了。
2.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開發軟體的自然人進行獎勵:
(一)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體;
(二)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
這樣看來,樓主所說的「開發完成的軟體」的著作權應屬於公司的。
不過,有一點,要提醒樓主注意以下第3方面的分析——
3.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受本條例保護的軟體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如果公司尚沒有將「軟體程序硬體化」——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話(例如,製作成主板、將含程序器件封裝硬化等等),則樓主可以試行先申請登記的方式,尋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法定辦理計算機軟體登記機構)的軟體著作權的確認!當然,如果公司已經完成了開發軟體「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話,就不能申請了。
4.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規定「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軟體著作權人所享有的著作權權益與(一般)著作權人的著作權權益相類似。樓主沒有該軟體的著作權(版權),未經著作權人(公司)的同意,當然不能銷售該軟體。否則,構成軟體著作權侵權(例如侵犯了發表權、復制權、發行權、有償許可權、有償轉讓權等)。會惹上官司的!
5.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和拒絕給予開發獎勵(獎金)的話,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和獎金(注意: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就不能同時主張自己是軟體著作權人,另,工作獎金屬於勞動報酬,軟體按開發獎勵則應按照民事權益爭議起訴。)。
6.順便說一句,《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本條例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既然如此,樓主可以根據以往開發該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自己另行開發軟體程序,只要自己另行開發的軟體程序所使用的源代碼、源程序、目標程序,與公司的軟體程序所使用的不一樣,就不構成侵權!這就好比,漢字都是一樣,用不同的漢字、不同的詞序、不同的語句、不同的段落,可以組成不同的文章。這就是軟體著作權人與(一般)著作權的不同,只要源代碼、源程序、目標程序不同,就不構成抄襲侵權!樓主會開發軟體,編寫不同的程序來完成相同的程序處理結果,不構成侵權!不妨與公司來一個合法競爭!
以上意見,供參考!
10. 文字作品申請著作權,郵寄過去一般多久給回復呀,急半個多月了怎麼還無回信呀
一般著作權1個月左右,你是郵寄,可能得加上路途時間。不過版權局或版權保護中心的網站都有相關說明,您可以具體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