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已所有權登記
㈠ 剛買的二手房,過戶後的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是不是不包括土地證
有些地區已經兩證抄合一了,具體你到你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咨詢。
你看下你的「房屋所有權證」登記頁有沒有關於土地的欄目,上面是怎麼寫的?
如果有,並且填寫了內容,一般會填寫「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土地使用權性質、土地使用權期限」等項目中的幾個。如果有,那就是房產、土地兩證合一的。
如果沒有,那就需要另外辦理土地證。
就算沒有土地證,拆遷費也能拿,但是只能拿房屋部分的,而且是按照建造成本來計算,不是按照市場價計算(市場價一般都是包含土地價值的)。
如何辦理,各地區具體環節不同,最好的辦法是咨詢你當地土地管理部門。
㈡ 二手房已過戶,房屋使用權歸誰
1,從過戶登記辦理的那一刻開始,你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
2,登記在你名下之版後,房屋的租金就是應該屬權於你的孳息,由你所有。
3,若承租人與賣方發生糾紛,應由賣方負責。
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㈢ 什麼是二手房,房屋的初始登記和總登記是什麼意思
二手房是相對於新建商品房而言,開發商新建商品房需要辦理總的房屋所有權證,之後購房者版才能依據權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要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這之前的房屋就稱之為一手房。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後的房屋就稱為二手房;
依法新建的房屋辦理房屋登記就稱為房屋初始登記;
總登記是1985年我國第一次時房屋普查時的一個登記類型。2008年新的《房屋登記辦法》中,已經取消了房屋總登記的登記類型。
㈣ 二手房產權登記日期是指哪天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三、北京:二手房買賣可找銀行做付款中間人
首次做生意的兩個人由於相互之間不了解,對交錢付貨的安全沒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資金,或者出現問題後捲款逃跑的風險。如果這筆錢的收和付都由銀行來做,似乎買賣雙方都能安下心來談交易。浦發銀行日前推出了這種專門為個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務的業務,從房產、汽車,到郵幣卡、工藝品及古董交易的個人客戶都可以申請由銀行來「管理」錢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為例,買賣雙方達成購買協議後,買房者可先到銀行開通「保付通」賬戶存入資金,並約定初期付款、房屋產權過戶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時間。買房者可以根據需要將保付通賬戶內全部或部分資金設定委託銀行監管,等到交易完成後,銀行將根據雙方的交易憑證把資金直接劃撥給賣方。
傳統二手房交易 銀行「監管」賬戶二二房交易
交易費用 流程 交易費用 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買賣雙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續費
●其它費用 通過中介公司辦理,手續繁瑣 ●按房屋交易金額的2.5‰收取手續費
●申請貸款所繳納的首付款免收手續費 雙方達成買賣協議後直接銀行辦理
㈤ 二手房只有房屋所有權證,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能買嗎
可以進行買賣。如果是國有劃撥土地建設的房屋,在房屋出售時,土地的收益應當予以繳納。
在購買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幾部分就不太會有大問題出現。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即可。
2、核實房屋狀況: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築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於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
3、明確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餘款幾大步驟。這幾個步驟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證據、過戶是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過戶、在交房時要查看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費、水電煤氣費。
4、明確違約責任:和賣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有的買方簽約後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致使賣方交房後無法及時收到餘款;有的賣方發現房價飆升,則稱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
㈥ 二手房買賣房產登記應當如何申請辦理
居民個人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一般需要經過四個程序。
1、申報。回
房屋所答有人(包括共有人)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所有人申報時應當填寫申請書並按規定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等有關證件。
2、調查。
房屋管理登記機關在接到申請後會對房屋的權屬、性質、房屋坐落、四至、面積等進行具體調查。
3、審核、公告。
房產管理登記機關依據房屋權屬調查的結果,對房屋的權屬、面積,用途等進行全面審核,並將審核的結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內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項權利擁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記的房屋的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當事人提出異議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機關;其他事項。
4、注冊登記、頒發房產所有權證。
公告期滿,如果沒有人對房產申請登記提出異議,房管機關就會進行注冊登記並發給房屋所有權證,對共有房屋除發給共同推舉的執證人一份房屋所有權證外,對其他共有人會同時頒發房產共有權保持證。
㈦ 二手房買賣房產登記是什麼流程
您好!
居民個人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一般需要經過四個程序。內
1、申報。房容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所有人申報時應當填寫申請書並按規定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等有關證件。
2、調查。房屋管理登記機關在接到申請後會對房屋的權屬、性質、房屋坐落、四至、面積等進行具體調查。
3、審核、公告。房產管理登記機關依據房屋權屬調查的結果,對房屋的權屬、面積,用途等進行全面審核,並將審核的結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內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項權利擁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記的房屋的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當事人提出異議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機關;其他事項。
4、注冊登記、頒發房產所有權證。公告期滿,如果沒有人對房產申請登記提出異議,房管機關就會進行注冊登記並發給房屋所有權證,對共有房屋除發給共同推舉的執證人一份房屋所有權證外,對其他共有人會同時頒發房產共有權保持證。
望採納
㈧ 怎麼查詢房屋已經過戶
可以到當地房管局查檔窗查冊或查檔。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章 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第二十七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第二十八條 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8)二手房已所有權登記擴展閱讀:
為了防止房子過不了戶的情況發生,大家要警惕出現以下五種情況。
1、違法亂建
北京有一些老房子,被賣房人改建或擴建,導致房屋實際面積與房產證上登記面積並不相符。這種情況屬於違法亂建,房子將無法過戶。只有賣房人將改建或擴建的房屋恢復原狀,才能過戶。
2、房產有抵押
在實際交易中,有些賣房人需要借用買房人的首付款去辦理解抵押手續。這個時候,買房人要注意防範資金風險。一旦買房人將首付款私下給了賣房人,賣房人沒有把錢用於解抵押,將會給買房人造成資金損失。
3、政策變動失去購房的資格
如果買房人與賣房人簽訂定金協議,但尚未辦理網簽程序,因為樓市政策變化的原因,導致買房人失去購房資格,買房人可以根據《合同法》上的情勢變更原則,要求無責解約,並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4、共有產權人不知情
房屋有多個共有人,如果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房屋,與買房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效的。過戶時沒有所有共有產權人到場簽字,是無法完成過戶的。
5、房子被查封
買房人購房前要通過中介仔細核實清楚房屋產權情況。簽訂購房合同時,買房人可以明確如遇到房屋被查封的情況,買房人可以無責解約,賣房人要返還首付款。
㈨ 我購買了二手房,已經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並將房款全額打入賣方的銀行資金監管帳戶戶。
你的房款已經付清,如果超過 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時間,那麼對方就構成違約,你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