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宅基地所有權
『壹』 關於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
答復樓主:
我不太明白宅基地所有權不在你們家這句話的意思,如果可以,請你說明情況
如果是農村的,宅基地在申請前都是屬於村集體的
沒有住房的當地家庭可以按照一戶一地的政策申請,經過村委和上級建管部門審批,是可以建造只有住房,需要繳納相關開發費用,能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也由戶主取得
所以,理論上,只要你們是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的批建,那土地使用權和房產使用權是沒有疑問的,也是必須補償的
但是如果你們沒有經過批建,可能會被認為不具有產權,僅有實際居住權的,可能只能取得一部分補償
希望對你有幫助
『貳』 宅基地所有權問題
你的問題,不應該涉及宅基地的權利。
『叄』 宅基地所有權
合法有效
『肆』 有關農民宅基地所有權
住宅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又稱適宜或充分住房權,是指公民有權獲得可負擔得起的適宜於人類居住的,回有良好的物質設備和答基礎服務設施的,具有安全、健康和尊嚴,並不受歧視的住房權利。
我國《憲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根據《憲法》精神,也作了相同規定。據此,村民人不享有對宅基地的所有權,而只享有使用權。
按照你說的情況,土地所有權是集體的,但是房屋所有權是你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是他們說拆遷就可以拆遷的,國家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可以非法租用佔用或者挪用農民集體土地做房地產開發,那麼多釘子戶就是證明。
左翼你不要怕,我們家就遇到過這種情況,如果他們告訴你這是什麼什麼法律的,那你就叫他拿出正規的國家法律出來。
『伍』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問題
屬於變相買賣土地的行為,合同無效。一旦發生糾紛,土地使用權屬於您的,但你版需要償還權對方的出資。
法律依據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陸』 宅基地所有權問題
國有國法家有家來規,你源們說你們的,你們干涉不了政府依法工作,這個買賣需要事實證明,否則就當做沒有發生,但是一旦形成事實,那麼政府就要依法處理,買賣宅基地是違法行為,任何人不要胡攪蠻纏,政府能夠分清楚是買賣什麼,現實中可能存在單純買賣房子的事,但是在法律上不是為了居住,是拆除拉走建築材料,否則就是買賣宅基地,按照規定政府可以依法取消賣方使用權,收回宅基地,從一開始政府就不承認是買方的,收回的事與其無關。當然收回以後政府再次審查該土地仍然可以安排為宅基地,就要重新安排審批,買方可以成為審批對象,符合規定即可批准使用權,但是這時候只是履行程序,批准使用權表示可以成為補償對象
『柒』 所有制和所有權的區別請講的通俗點。為什麼說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又說土地所有權為公,二者不矛盾嗎
當然不矛盾。「抄所有制襲」是基於「所有權」產生的一個經濟概念,「所有制」的全稱是「所有權制度」。土地所有制包括國有制與集體所有制,城鎮土地一般是國有制,由國土資源部門管理;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制,歸全體村民所有,根據用途,農村土地分宅基地和農用地,宅基地由村集體根據本村每戶的情況分配,村民也可主動申請,生產用地通過承包制承包給村民,村集體會余留一部分。但是歸根結底,不管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土地都是公有的,即「全民所有」,土地資源不可能為個人所有,包括宅基地,宅基地是該村集體所有的,住在上面的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得隨意處分、轉賣。如果使用該宅基地的人將戶籍遷出本村,該宅基地將由村集體收回,可能會分給本村的其他人。
『捌』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誰的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全體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對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權;
如果你的戶口遷到陝西,就可以直接以你或你妻子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不用你丈哥的名義。
『玖』 宅基地的所有權
如果土地使用權是你的 別說你三哥 其他的兄弟也沒有
還句話來說 就算你父母健在 都跟他們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