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轉讓和所有權轉權區別
使用權是你可以使用這個物業,不一定可以經營。經營權是明確規定這個物業是經營性質,只要有經營權皆有使用權,有使用權不一定有經營權,建議一般的都是簽訂經營權,普通老百姓大部分不會較真。
『貳』 經營權轉讓和代理轉讓有什麼區別。求助!!很急···
經營權轉讓通常通過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人以被承包人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按照約定由承包者與被承包人分享。
代理權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代理人對外交易的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人只有權獲得代理傭金。代理權只有經過被代理人同意才可轉讓。
按照你的陳述,你從總代理商處盤一個櫃台及其商品,如果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銷售,可能既不涉及經營權也不涉及代理權,只是櫃台和產品的買賣合同,屬於資產轉讓關系。如果你以總代理的名義經營櫃台及相應產品,然後自主從供貨商那裡進貨。那麼類似於經營權轉讓,你需要審核總代理商與供貨商之間的相關產品供貨合同,另外對總代理商本身的主體資格的有效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包括其代理授權文件、工商登記資料以及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等。
如果你轉讓後是以供貨商的名義對外銷售的,那類似於代理權的轉讓,要經過供貨商的同意認可,並給你出具授權委託書才行。
『叄』 公司產權和經營權有何區別
企業原董事長說只轉讓了經營權,所有權還是工人的對嗎?——不對。回
所謂產權是指對企業財答產的擁有權,經營權是指利用企業的名義進行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權利。
如果大股東購買了股份,那麼就是購買了等於所購買股額的產權——不要被迷惑!產權雖然與經營權概念不同,但是股份(股額)與產權的概念差不多,即佔有多少股份或股額,就等於佔有多少產權。
『肆』 轉讓店鋪的經營權和承包權有什麼區別
商鋪出租只是單純的房屋出租,房屋裡面的東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裡面的,而房屋轉讓則是要把房屋裡面商品附帶轉讓,當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轉讓費的。
舉個例子說明:
出租:一般是房東租房給租戶,房東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但房東不一定經營鋪面,房東只按時收租金就行了。
轉讓:一般是某人XX找房東租房,用於經營自己的鋪面,有一天XX不想再續租了,這時候房東再將鋪面轉讓給租戶,這個鋪面口岸非常好,那麼轉給租戶得收取費用(轉讓內容包含不限於裝修、鋪面內所有物品、鋪面租金),某人XX是沒有該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只有經營權。
注意:租戶在承接鋪面時需要注意該店鋪是否交納租金、物管費用、口岸好壞、如果經營者擁有房屋所有權那麼房屋是否作為抵押!.
『伍』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和轉讓有什麼區別
當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主要有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這七種形式,其中轉包和轉讓在流轉決定權、法律後果和備案要求等方面有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根據這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和轉讓的區別如下:
1、流轉的決定權不同。轉包是在不變更原承包人與村裡承包合同的基礎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給第三方。由承包方自主決定,不必經發包方同意;而轉讓,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未經發包方同意,轉讓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2、法律後果不同。轉包的,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轉包期限屆滿後,原承包方仍享有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而轉讓則不同,轉讓後,原承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經營權終止,由受讓方與發包方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從轉讓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該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3、備案要求不同。轉讓的,因已經發包方同意,由受讓人與發包方重新簽訂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則無需再報發包方備案;而轉包及其他方式流轉的,因無需經發包方同意,須將流轉合同報發包方備案,但發包方僅以未報備案為由請求確認流轉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5)經營權轉讓和所有權轉權區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當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1、轉包: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並收取租金的行為。
3、互換: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5、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問題是在起草《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時爭論較為激烈的問題。最終通過的法律只允許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6、入股:《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入股流轉方式是指該法第42條規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陸』 所有權與經營權的法律關系和區別是什麼
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
經營權是指企業的經營者掌握對企業法人財產的佔有、使用和依法處置的權利。
所有權與所有權相比,經營權少了一個收益的權利。不變更生產資料的所有制性質,依法佔有、支配和使用所有者的生產資料和商品的權利。
經營權在通常的情況下,屬於所有者本人,但也可根據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轉移給他人,這種轉移是合法的,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因此,二者間既有相連性,又有不同性。
『柒』 當鋪轉讓和經營權轉讓有什麽區別
兩者有本質區別:
(一)當鋪轉讓:指的是轉讓這個當鋪。如果「當鋪」是房屋,就是將房屋轉讓;如果「當鋪」是大型經營場所里的櫃台,就是轉讓這個櫃台。轉讓後,不再具有該房屋或櫃台的所有權。
(二)經營權轉讓:指的是只轉讓房屋或者櫃台的經營使用權,不轉讓所有權。
『捌』 經營權與所有權有什麼區別
所謂使用抄經營權,是襲就非所有人可以根據
法律
或合同,直接經營或使用他人所有之物,並取得因經營或使用而獲取的利益之權利。
使用經營權有以下特徵:
1、使用經營權的基礎是佔有,它是一種戰佔有支配權,從本質上看,它是對物的直接支配權,是使用經營人和所有其他非使用經營人之間的財產關系。
2、其核心內容是從物本身獲取利益或收益,取得物的使用價值。但使用經營權人不能對物作最終的處分,如出賣、贈與或其他轉讓行為,以至將其消滅。
3、它可以依法律直接取得,也可以依合同取得。這里指的使用經營權只是合法的使用經營,並受法律保護。不包括非法的使用經營。
4、使用經營權人享有和所有權人一樣的對物的請求權。
總之,使用經營權是獨立於所有權的直接對物加以使用並獲取利益的權利
『玖』 商鋪經營權的轉讓與商鋪租賃有什麼區別
商鋪出租只是單純的房屋出租,房屋裡面的東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裡面的,而房屋內轉讓則是要把房屋裡容面商品附帶轉讓,當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轉讓費的。
舉個例子說明:
出租:一般是房東租房給租戶,房東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但房東不一定經營鋪面,房東只按時收租金就行了。
轉讓:一般是某人XX找房東租房,用於經營自己的鋪面,有一天XX不想再續租了,這時候房東再將鋪面轉讓給租戶,這個鋪面口岸非常好,那麼轉給租戶得收取費用(轉讓內容包含不限於裝修、鋪面內所有物品、鋪面租金),某人XX是沒有該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只有經營權。
注意:租戶在承接鋪面時需要注意該店鋪是否交納租金、物管費用、口岸好壞、如果經營者擁有房屋所有權那麼房屋是否作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