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東西的所有權
A. 我撿到別人的東西並且扔了犯法嗎
撿到的抄東西又丟是否犯法襲還要區分具體情況。
《民法通則》和《物權法》里有明確規定,拾到他人遺失財物必須歸還,如果在保管過程中產生了交通費等可以與失主協商賠償。如果造成東西丟失還要賠償。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佔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後,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B. 丟棄了的東西,被他人檢到,所有權歸誰
1、丟棄了的東西,所有權還是不變的;
2、如果丟的東西價值5000元以上被他人檢到,內所有人要時候,還容是不換,就涉嫌侵佔罪。
3、犯侵佔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C. 已被拋棄的東西,自然人是否還享有其所有權
我認為這個世界上是不是有錢了,你就不想是說你先把它放棄了,這個時候怎麼只可能是真的是太小了?
D. 自己扔掉的東西後來被別人撿走,有權要回嗎
樓上瞎答~遺來棄物品後原自物主喪失所有權,物品為無主物,後被人拾得後基於先佔拾得人成為所有人,原物主不能要求返還。但是雙方各自需要舉證證明,如拾得人能證明物品確為遺棄物(例如在垃圾堆里拾得或原物主明確要丟棄等)則獲得所有權,如原物主能證明該物品為遺失物(是其無意中隨其他物品扔掉的遺失物)則可以要求拾得人返還。
注意:關鍵在於證明此物品到底是遺失物還是遺棄物(純手打求採納)
E. 從法律角度上講,如果別人把東西扔了,然後被人我撿了,東西應該屬於誰的
如果撿的人有證據證明是原物主已經丟棄的,那麼撿的人撿到棄置物後,棄置物的所有權就是撿到的人的。
F. 丟失物誰有最終所有權
根據物權法10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說明,所有權人並不因遺失而喪失所有權,但是如果通過拍賣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權利人請求返還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原權利人的損失,只能向無權處分人追償。(根據物權法107條)並且有時間限制,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主張請求返還原物。
G. 別人扔掉一件不要的東西後,你把它撿起來,所有權歸誰
你怎麼證明那人是扔掉不要的,
要是那人自己承認不要的,那肯定歸改造的那人了
另外這個也得分東西。
H. 物品的所有權歸屬及我將受到什麼法律保護
既然是你祖父母生前就把物品就給了你父母,說明他們自己行使了對物品的處分權,從給了你父母那天起,它的所有權就已經屬於你父母,你祖父母去世後,此物也不再是你祖父母的遺產,所以,你父親的兄弟姐妹們對此物沒有繼承權,他們未經你允許帶領一夥人來你家抄家和恐嚇 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情節輕微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如果情節嚴重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I. 對自己丟棄的垃圾是否擁有所有權
你好,所有權的取得方式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可以分為:內1.先佔(需針對無主物,或容者拋棄物。A選項即為此類)。2.拾得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3.添附。特針對於勞動成果的善意附和。4.善意取得。物權法規定,不動產已經登記,第三人屬於善意取得的,發生物權轉移效力。選項D即屬於此類,也是基於公示公信原則取得物權。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可以分為:1.合同取得。(包括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等。選項B,C即為此類)。2.繼承取得(發生在遺產繼承過程中)。3. 遺贈取得。
希望能幫助到你。
J. 丟失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歸甲所有。
根據物權法10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說明,所有回權人並不因遺失而喪失所答有權,但是如果通過拍賣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權利人請求返還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原權利人的損失,只能向無權處分人追償。(根據物權法107條)並且有時間限制,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主張請求返還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