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產品的所有權
A. OEM生產合同中產品歸屬權問題
OEM具體規定的只是加工方式。實際的貨物歸屬應該視生產企業和委託企業之間的版合同或者加工協議權規定的方式而定。
如果委託企業已經全款支付,那麼生產出來的產品當然就是委託企業的。
但是如果委託企業沒有付款,而且合同中也沒有規定貨物所有權,那麼實際上貨物所有權還在生產企業。
其中有一個要注意的問題,貼牌生產使用的商標和加工圖紙等是委託企業的知識產權,因此如果要處理產品,首先要處理好這部分問題。
理論上來說,出現你這樣的情況是最常出現的OEM合同糾紛,應該在簽署合同時對此做出明確規定,這樣才能更高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B. 請問OEM有自己的研發權嗎
可以。自有產品的OEM只是你沒有生產場地,其產品所屬權歸你。
C. OEM產品是什麼意思與原裝貨有什麼區別
OEM產品意思是生復產商通過合同訂購制的方式委託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生產。之後將所訂產品低價買斷,並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的產品。
OEM產品與原裝貨區別為:核心技術不同、生產廠家不同、品牌所有權不同。
一、核心技術不同
1、OEM產品:OEM的生產商有自己掌握的獨有的關鍵的核心技術。
2、原裝貨:原裝貨的生產商不一定有獨屬於該生產商的關鍵的核心技術,可能是二手製造者。
二、生產廠家不同
1、OEM產品:OEM產品是由生產商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託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生產。
2、原裝貨:原裝貨是由生產商通過自己的工廠生產。
三、品牌所有權不同
1、OEM產品:OEM產品的品牌所有權歸OEM生產商,不歸委託的廠家。
2、原裝貨:原裝貨的品牌所有權歸廠家也就是生產商自己。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原始設備製造商
網路——行貨
D. OEM的產品可以申請軟著嗎
軟著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版權類一種。咱們是有軟體運行都可以去申請軟著,需要提供代碼和說明書。 工業軟體,計算機軟體都可以
E. oem牽涉到那些法律規范
OEM是英文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縮寫,按照字面意思,應翻譯成原始設備製造商,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亦稱為定牌生產或授權貼牌生產。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轉包合同加工。國內習慣稱為協作生產、三來加工,俗稱加工貿易。
名詞解釋1:OEM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設備製造商)的縮寫,它是指一種"代工生產"方式,其含義是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交給別的企業去做的方式。這種方式是在電子產業大量發展起來以後才在世界范圍內逐步生成的一種普遍現象,微軟、IBM等國際上的主要大企業均採用這種方式。
名詞解釋2:OEM是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縮寫,按照字面意思,應翻譯稱原始設備製造商,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亦稱為定牌生產或授權貼牌生產.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轉包合同加工.國內習慣稱為協作生產,三來加工
OEM一詞在電腦硬體產品中簡直實在是太普遍了,像OEM光碟機、OEM顯示器、OEM滑鼠什麼的。有些人甚至以為它是一個有質量保證的品牌。那麼,你對OEM又有多少認識呢?說一件產品是OEM產品是否就代表信得過呢?
其實,OEM與現代工業社會有著密切的關系。一些著名的品牌商品製造商,常常因為自己的廠房不能達到大批量生產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件,因此向其他廠商求助。 這些伸出援手的廠商就被稱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設備生產商)。如將之引申到IT領域的話,則表示那些進行代工的生產商。例如CPU風扇,Intel或AMD公司本身並不生產,它們通常會找像日本三洋公司這樣的專業電機製造企業作風扇OEM生產。
ODM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某製造商設計出一種產品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另外一些品牌的製造商看中,要求配上後者的品牌名稱來進行生產,又或者稍微修改一些設計(如按鍵位置)來生產。這樣做的最大好處是其他廠商減少了自己研製的時間。有些人也習慣性稱這些產品是OEM,實際上應該稱之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設計製造商)。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筆記本電腦實際上就是由台灣廠商代工生產的。事後,台灣筆記本電腦製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設計細節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稱進行批量生產。原因在於它們為這些日本品牌作的是ODM而非OEM。當然,我們可以說它們都是從同一條生產線生產出來。 OEM和ODM兩者最大的區別不單單是名稱而已。OEM產品是為品牌廠商度身訂造的,生產後也只能使用該品牌名稱,絕對不能冠上生產者自己的名稱再進行生產。而ODM則要看品牌企業有沒有買斷該產品的版權。如果沒有的話,製造商有權自己組織生產,只要沒有企業公司的設計識別即可。
在工業社會中,OEM和ODM可謂司空見慣。因為出於製造成本、運輸方便性、節省開發時間等方面的考慮,知名品牌企業一般都願意找其他廠商OEM或ODM。在找別的企業進行OEM或ODM時,知名品牌企業也要承擔不少責任。畢竟產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產品質量不佳的話,少則有顧客找上門投訴,重則可能要上法庭。所以,品牌企業在委託加工期間肯定會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但代工結束後,質量不敢保證。故此,當有的商家告訴你某件產品的生產商是某大品牌的OEM或ODM產品時,絕不要相信其質量就等同於該品牌。你唯一能夠相信的,是這家製造商有一定的生產能力。
另外,不知大家是否遇到過這樣的情形:到電腦城購買產品(如LCD顯示器)時,商家向你介紹某個台灣品牌的LCD顯示器的液晶面板是某某日本大廠OEM的。其實這種說法是一個頗為錯誤的概念。首先,為保障品牌的質量和信譽,ODM或OEM公司的名稱是保密的。如果說穿了A牌子筆記本電腦是B牌子生產的話,那人家還會買價格更貴的A牌子產品嗎?因此上述LCD顯示器的例子,實際上只是該台灣品牌購買了日本品牌的液晶面板配件來進行生產。質量好或不好,並不能完全相信。那我們該如何識別是否代工廠商採用了知名廠商的配件呢?以LCD顯示器為例,目前其核心技術仍然控制在日本和韓國幾家大廠商手中。消費者可以從技術指標來進行鑒別。如對比度為400:1的液晶顯示器只有日本的日立(Hitachi)和富士通(Fujitsu)等公司生產,而對比度為350:1的產品則主要由韓國三星公司和日本NEC公司生產。
OEM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二年第9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二年第10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二年第12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二年第11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二年第8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年第8號公告
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海關總署2002年第6號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年第4號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年第3號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年第2號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二年第1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http://www.tiepai.com/Chinese/Help/
F. OEM產品是什麼
OEM是指生產抄代工。
舉個例子,甲工廠是可以提供OEM,或者說OEM產品,乙公司向甲工廠買產品,那麼表示甲工廠生產的產品上不打本工廠即甲工廠的任何標志或資料,而打上乙公司的標志,在外人看來產品是乙公司生產的。
比如著名的NIKE、ADIDAS等等,他們的鞋子基本上都不是他們自己生產的,而是有一些勞動力密集或者說勞動力成本低的地區的工廠來生產,然後他們按照他們協議的價格給NIKE等,NIKE等再轉出來賣,當然生產商的產品質量標准要按照NIKE的規定執行。
以上只是簡單介紹,OEM實際操作中有很多的條款和協議,以確保生產商和銷售商的雙方利益。
OEM產品和原裝貨沒有概念上的區別。
G. OEM產品是什麼意思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是在社會化分工、專業化利益驅動下產生的,其基本含義是:按原單位(品牌單位)委託合同進行產品開發和製造,用原單位商標,由原單位銷售或經營的合作經營生產方式。
經濟學鼻祖亞當斯的《國富論》(經濟學第一本專著)第一篇第一章第一節開宗明義的就是講專業化,古典經濟學認為專業化可以促使邊際收益的遞增和邊際成本的遞減,從而達成社會資源的合理化配置。如果概念稍顯枯燥,讓我們舉例說明:假設甲、乙、丙三人同時加工綉花針,加工一根針從截料到打磨到穿孔,每人每天最多各生產10根,總計為30根。三人特長不同,如果只讓甲截料,每天可截50根,乙每天可打磨50根,丙每天可穿孔50根,顯而易見,三人組合每人只做一件事,三人每天就可生產50根針,這就是專業化的一種優勢。
OEM可簡稱為"代工生產"或貼牌生產,這種經營模式在國際上已運作多年幷行之有效。企業為了加大其擁有資源在創新能力方面的配置,盡可能地減少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入,企業不直接進行生產,通過讓別的企業代為生產的方式來完成產品的生產任務。這樣,只需支付材料成本費和加工費,而不必承擔設備折舊和自建工廠的負擔,可隨時根據市場變化靈活的按需下單。由此可促進成品業務形成新的經營優勢,培養和壯大企業內在的擴張力,提高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從而為更高層次的資本運營創造條件和積累經驗
H. 請問OEM產品是否違法
銷售的品牌都沒有聽說過。
從網站看沒有傳銷的證據。
是否傳銷你可以參看下文,如果符合則是傳銷。
為了積極推動打擊非法傳銷的行動,提高社會公眾識別傳銷、預防傳銷的意識和能力,中國反商業欺詐網在全國整規辦的支持下,聯合中國普法網、法制網、人民網、央視國際、中國網、中青網、新浪財經於7月17日下午舉辦了「揭穿快速致富謊言 嚴厲打擊非法傳銷」網上論壇。做客本次論壇的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副處長劉敏就如何識別傳銷與網友進行了交流:
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生的人員數量,或者以銷售業績為依據,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我們辨別或者認定一個傳銷行為,主要掌握兩個基本條件。
一個就是介紹加入隱性網路,只要傳銷者交了錢以後就要發展人員,這就是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人員的網路,也是傳銷的人員鏈。
第二,我們通稱復式計酬,包括兩種形式。
一種是以參加本人直接發展下線人數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再一種根據參加的本人和間接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和給付報酬,這就是傳銷發展的金錢鏈,大家主要要把握三個特徵。一個是發展人員;二是組成人際網路;三是復式計酬,只要是具備這三個特徵,基本可以認定是傳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