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
❶ 成交地價為什麼比基準地價多
1、基準地價即土地初始價,也稱城市基準地價,是指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內對現狀利容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業、居住、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並由市、縣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基準地價是平均價格,它的表現形式有級別價、區片價和路線價三種。2、土地稀缺,地價自然貴,成交低價眾人爭拍哄抬自然也就高了
❷ 什麼是土地基準地價
土地基準地價是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對不同級別的土地或者土地條件相當的均質地域,按照商業、居住、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的,並由市、縣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
基準地價不是具體的收費標准。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等宗地價格,是以基準地價為基礎,根據土地使用年限、地塊大小、形狀、容積率、微觀區位等因子,通過系統修正進行綜合評估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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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基準地價的評估的要求: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就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和《城鎮土地估價規程》做出相關政策說明。通知要求,基準地價每3年應全面更新一次。
已出讓土地因調整容積率需評估補繳地價款的,若調整前原容積率低於1,可按新容積率規劃條件下評估期日的樓面地價乘以新增建築面積確定應補繳的地價款。
嚴格執行出讓地價評估有關規定。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前,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程和《關於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組織對擬出讓宗地的地價進行評估,出具土地估價報告。
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應當在「估價結果」部分有明確底價決策建議及理由;涉及協議出讓最低價標准、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等最低限價的,還應同時列出相應的最低限價標准。
❸ 如何評估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價格
新的《城鎮土地估價規程》明確提出了「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的概念,在對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時最常用的是基準地價法。為了確切掌握劃撥土地的價值構成,首先需要了解基準地價的價值構成。根據國土資源部對城市基準地價內涵的統一規定,即各土地級別或均質區域內的,「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土地開發程度下,平均容積率下,同一用途完整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基準地價法是根據各個城市和地區確定的城市基準價格,通過對不同類別和級別的基準地價的修正,得到委估對象評估價值的方法。基準地價測算的土地價格可以分為樓面熟地價、地面熟地價、樓面毛地價、地面毛地價四種類型。基準地價的表達方式可以有級別基準地價、分區基準地價和路線價。在實際運用中,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基準地價一般是指具有級別的地面熟地價。對於地面熟地價而言,其價值構成基本由3大部分組成:土地取得成本、土地開發成本以及土地所有者權益。由於土地所有者權益一般通過出讓金的形式體現,所以劃撥用地的價值主要由前兩項構成,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開發成本,如果劃撥用地是生地,則其基本價值構成是土地取得成本。
對於劃撥用地的估價,同樣可以套用其他常用基本估價方法,例如在用成本法計算出讓土地價格時,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應為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平均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費、土地開發費、有關稅費、利息和利潤。 在用收益還原法估算劃撥用地的價值時,用土地純收益減去國有土地租賃的租金,可以得到劃撥土地的純收益。再經過區域因素、個別因素的比較修正,求得待估劃撥土地的純收益,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等於劃撥土地的純收益除以土地還原利率。在用市場比較法估算劃撥用地的價值時,可以通過劃撥土地交易案例進行交易情況、日期、區域及個別因素修正得出待估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出讓土地比較法是根據與委估對象類似的出讓土地價格,通過對扣減出讓金,得到委估對象評估價值的方法
綜上所述,劃撥土地使用權價值評估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在假設劃撥用地可以自由轉讓的前提下,遵循評估的一般原則,圍繞評估目的,充分考慮企業改制中的各方面因素,以保守性評估為指導思想測算得出的規劃土地用途下,以估價時點為起始日期的同用途法定最高出讓使用年限下的不包含土地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價格。
❹ 國有土地有償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拆遷時土地怎樣賠償土地市場價格與政府定的基準地價有何區別拆遷時土
基準地價不是具體的收費標准。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專等宗地價格,是屬以基準地價為基礎,根據土地使用年限、地塊大小、形狀、容積率、微觀區位等因子,通過系統修正進行綜合評估而確定。
土地市場價就是實際交易的價格。
一般市場價都會高於基準地價。
拆遷補償,政府一般會制訂一個補償標准,根據土地的權利(集體或國有,沒證已建的、劃撥的、出讓的)確定,一般會以基準地價作為參考,一般也不會高到和市場價相比(如果那樣直接從市場買就可以了)。具體計算時會有調整。碰到釘子戶(當然,當釘子戶必須有依據,否則法理上不過關)。政府則會另行評估。
❺ 基準地價和土地出讓金怎麼算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准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基本公式
利用級別或區域基準地價評估宗地地價時,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是通過對待估宗地地價影響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價修正系數,對各城鎮已公布的同類用途同級或同一區域土地基準地價進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觀價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V=V1b×(1±∑Ki) ×Kj(58)
式中:V:土地價格
V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級上的基準地價
∑Ki:宗地地價修正系數
Kj:估價期日、容積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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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復合體。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
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復合體。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
基準地價
基準地價即土地初始價,包含城鎮土地基準價格和農地基準價格。城市基準地價,是指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對現狀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業、居住、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並由市、縣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
❻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如何計算
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管理,規范土地出讓價格,促進高新區的建設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我市市區基準地價和地價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工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凡符合高新區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用地出讓基準地價16萬元/畝。
為支持工業項目,採取以下政策予以優惠:
1、投資額在4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金在200萬美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和經省主管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其土地出讓價格在基準地價基礎上優惠10%;投資額在400萬美元以下,注冊資本在200萬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業項目,執行基準地價。
2、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後3日內交齊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的,出讓金再優惠10%。
3、對全市產業結構調整有較大影響,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價格由高新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出讓地價原則不低於土地徵用價格,差額部分由高新區財政補貼。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業項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術項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滿後逐年繳納。
5、土地交易契稅以基準地價計征。
二、商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商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為38.6萬元/畝。
1、商服業用地採取招標拍賣方式供應土地。
2、沿建設北路兩側商業用地地價幅度在40-42.7萬元/畝。
3、沿龍澤北路等城市其它主幹道路兩側的商業用地地價幅度在38.6-40萬元/畝。
4、在高新區內其它的商業用地根據土地的坐落、配套等條件,地價按38.6萬元/畝執行。
5、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自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逐年繳納。
三、住宅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住宅用地基準地價28萬元/畝。採取招標、拍賣方式供應土地,土地出讓價格以最後竟價為准。
1、一般性住宅用地28-30萬元/畝。
2、公寓等高檔住宅用地31-33萬元/畝。
3、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開發建設單位繳納,分戶確權後由受讓方按分攤土地面積和使用年限一次性繳納。
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符合土地劃撥條件的項目或用地項目代征的土地,過有土地劃撥費為10萬元/畝,如征地地價高於國有土地劃撥標準的,則按征地地價標准交納。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文件執行前高新區出台的有關土地出讓價格 的文件即行廢止。
六、本規定由高新技術開發區土地分局負責解釋。
信息來源: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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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某地的政策,具體還要結合你本地的政策才可以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❼ 土地市場評估價是如何評估的,與基準地價的有什麼關系
1、基本估價法
由分為收益還原法、市場比較法、剩餘法和成本逼近法
2、應用估價法
又稱大量估價法,是在應用基本估價方法基礎上的大范圍分析評估,該類方法的關鍵在於建立評估標准,多適用於政府管理需要而進行的政策性大量估價。此類方法包括路線價估價法、標准宗地估價法、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等。
土地的評估價格是可以低於基準地價的
1、根據基準地價的解釋「基準地價即土地初始價,是由市、縣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既然是平均價格,則對單宗土地而言,自然有高於此價格的情況,也有低於此價格的情況。
2、按現行的土地評估辦法中也可以看出,土地評估價格受影響的因素很多,與基準地價有聯系,但並沒有規定其不能低於基準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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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地價的主要作用
1、顯示中國城鎮土地在已有利用過程中所能產生的各類經濟收益,同時也按價格標准顯示城市土地質量的優劣程度。
2、為各級政府在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時提供依據,同時也可為土地使用權在土地使用者之間轉讓時提供參考依據。
3、各地價區段及不同用途的基準地價水平,也對國家加強土地市場的管理、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城市土地發揮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用創造了條件。
二、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
1、一般因素。指影響城鎮地價總體水平的自然、社會、經濟和行政因素等,主要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條件、人口、行政區劃、城鎮性質、城鎮發展過程、社會經濟狀況、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土地利用規劃及計劃、社會及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等。
2、區域因素。指影響城鎮內部區域之間地價水平的商服繁華程度及區域在城鎮中的位置、交通條件、公用設施及基礎設施水平、區域環境條件、土地使用限制和自然條件等。
3、個別因素。指宗地自身的地價影響因素,包括宗地自身的自然條件、開發程度、形狀、長度、寬度、面積、土地使用限制和宗地臨街條件等。
❽ 哈爾濱市市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基準地價表
有到是有 不敢給你 哈哈
❾ 土地出讓價能不能低於基準地價與標定地價
土地出讓金是由市場決定的,是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過程中,由競買人通過競價最終確定的土地價格。 基準地價是指政府按土地級別、用地類型或區段位置評估確定的平均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