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可使用權分為
提問者問題應該是著作權許可使用中協議許可的常用方式?
基本分兩種方式:
一、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視為許可使用的權利為非專有使用權。
二、合同中約定許可使用的方式是專有使用權,但對專有使用權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
除了協議許可方式之外,著作權許可使用還有法定許可,
即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B. 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都包括什麼呢
我國著作權法中將著作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分為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但法律並未對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的內涵和外延做出明確界定。作為下位法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按照該規定並套用商標法中許可使用的分類概念,著作權法中專有使用的概念相當於商標法中的獨占使用許可和排他使用許可,究竟是獨占抑或是排他,要根據許可使用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明確約定著作權人可以同樣方式使用作品,則為排他;如未做出約定或約定不明,則為獨占,被許可人可以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做同樣方式的使用。
相關知識:
1.獨占許可
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版權所有人授予引進方使用該版權的專有權利,版權所有人不能在此范圍內使用該版權,更不能將該版權再授予第三方使用。
2.排他許可
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版權所有人授權引進方使用其版權的同時,自己仍然保留繼續在同一范圍內使用該版權的權利,但不能將該版權授予第三方使用。
C. 什麼是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
專有使用指權利人僅允許一個主體以某種方式使用權利人的作品,在合同期限內既不能另行授權,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非專有使用指權利人在對某一主體進行授權後,仍可以向其他主體進行授權使用自己的作品。
非專有使用權是基於合同產生的權利,具有相對性,屬於債權的范疇。即僅取得對人權而非對世權。所以當出現非專有使用權受到侵犯時,非專有使用權人無法對侵權人主張權利。對於非專有使用權的權利主張只能由授權人本身發起。
D. 著作權專有使用權是什麼
著作權專有使用權,我國著作權法中將著作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分為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但法律並未對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的內涵和外延做出明確界定。那麼著作權專有使用權是什麼?著作權專有使用權著作權專有使用權:我國著作權法中將著作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分為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但法律並未對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的內涵和外延做出明確界定。作為下位法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按照該規定並套用商標法中許可使用的分類概念,著作權法中專有使用的概念相當於商標法中的獨占使用許可和排他使用許可,究竟是獨占抑或是排他,要根據許可使用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明確約定著作權人可以同樣方式使用作品,則為排他;如未做出約定或約定不明,則為獨占,被許可人可以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做同樣方式的使用。1.獨占許可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版權所有人授予引進方使用該版權的專有權利,版權所有人不能在此范圍內使用該版權,更不能將該版權再授予第三方使用。2.排他許可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版權所有人授權引進方使用其版權的同時,自己仍然保留繼續在同一范圍內使用該版權的權利,但不能將該版權授予第三方使用。
E. 著作權法中有關使用權的規定
著作權歸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故著作權的使用權亦歸作者、公民、法人或者組織所有。著作權的使用權指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使用權可以通過許可使用、繼承和贈與及轉讓的方式取得,使用權人無論用何種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權,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對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對使用人經許可取得使用權作了如下規定:著作權法中有關使用權的規定一、著作權法在有關章節和條款中規定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依著作權法和合同取得著作權使用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並獲取報酬的權利。二、使用人通過許可獲得著作權的專有許可權,使用人如果允許第三人使用該使用權,必須徵得著作權人同意;三、出版社取得使用權,享有專有出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出版社取得的專有出版使用權,是指出版社在合同中約定的有效期間內和使用范圍內,獨占享有使用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縮印版的方式出版圖書的權利,盡管如此,出版社仍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作者)對作品享有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取報酬的權利。
F. 軟體著作許可權制的分類有哪些
1、時間限制。對軟體著作權規定了一定的保護期。
2、表達方式的限制。軟體開發者開發的軟體,由於可供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體相似的,不構成對已經存在軟體著作權的侵犯。
3、保護范圍的限制。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等都不屬於軟體保護范圍。
4、合理使用。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的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5、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的限制。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極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軟體是合作開發的,其保護期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內沒有發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護。
G. 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是什麼
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是什麼,我國著作權法中將著作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分為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但法律並未對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的內涵和外延做出明確界定。那麼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是什麼?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是什麼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按照該規定並套用商標法中許可使用的分類概念,著作權法中專有使用的概念相當於商標法中的獨占使用許可和排他使用許可,究竟是獨占抑或是排他,要根據許可使用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明確約定著作權人可以同樣方式使用作品,則為排他;如未做出約定或約定不明,則為獨占,被許可人可以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做同樣方式的使用。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是什麼?
H. 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分類
由於作品的種類不同,使用作品的方式不同,因而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可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按照作品的使用方式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出版合同。即由著作權人同圖書出版者訂立的關於出版作品的協議。
②表演合同。即由著作權人與表演者訂立的合同,例如某劇本作者同某話劇團訂立的表演合同。
③錄制合同(錄音錄像合同)。即由著作權人與音像製作者訂立的合同。著作權人將自己的作品(如音樂作品、曲藝作品等)交由音像製作者使用,由其製作錄音錄像製品並公開發行,而音像製作者則向著作權人支付一定的報酬。
④改編合同。即由著作權人許可他人對其作品予以改編而與改編者簽定的協議。改編的形式通常是將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或電視劇本、戲劇劇本改編成連環畫、科學專著改編成科普讀物等。
⑤播放合同。即由著作權人同廣播電台、電視台訂立的製作廣播、電視節目合同。
⑥製片合同。即由著作權人同電影製片廠訂立的攝制電影合同。
⑦翻譯合同。即由著作權人同翻譯者訂立的合同等。
(2)按照著作權人授權使用范圍不同,可分為專有使用合同和非專有使用合同。依照《著作權法)規定,圖書出版合同為專有使用合同,除圖書出版合同外,其他的合同都可以是非專有使用合同。
(3)按照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轉移的性質不同,可分為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和著作權轉讓合同。前者轉移的是著作權的使用權,後者轉移的是著作權的財產權。
(4)按照著作權的財產權能是否全部轉讓,可分為著作權全部轉讓合同和著作權部分轉讓合同。前者是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能全部轉讓,後者是轉讓著作權的部分財產權能。
(5)按照訂立著作權合同的方式,可分為書面的著作權合同和口頭的著作權合同。
I. 關於作品的著作權與使用權
這都是你簽訂的抄和約中襲的細節問題,你如果簽訂只買使用權,那麼他只能使用,而著作權是你的,還可以簽訂年限。
上面的問題主要是你給他們買著作權了嗎?如果沒有,你繼續買你新作品的使用權,因為他們知識「在同等條件下有絕對的優先購買權」,所以著作權還是你的。
J. 關於作品的著作權和使用權
a部門獲利,應與b部門分享利益。a有肖像權,b有著作權。所以a部門不能獨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