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宅基地使用權怎麼算
Ⅰ 沒有宅基地證的蓋房子算不算違法
對於沒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據宅基地空閑的年限決定是否可以確權。
參考沛縣人民政府對宅基地確權政策的解讀:在宅基地確權登記過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確權:
宅基地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除繼承和分居立戶外,農戶一戶超過一處以上的;
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的住宅;
土地權屬有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
農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宅或舊宅納入土地置換項目規劃,未復墾的;
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集體供養的五保戶騰出的住宅;
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確權的情形。
同時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以上政策和解讀均體現出,當農村的宅基地空閑或者廢棄達到兩年時,村集體是有權對宅基地進行收回處理或者不給於確權的。所以建議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們及時修建住房,保障自己的宅基地權益。
Ⅱ 農村無證房屋怎麼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對於沒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據宅基地空閑的年限決定是否可以確權。
參考沛縣人民政府對宅基地確權政策的解讀:在宅基地確權登記過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確權: 1.宅基地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除繼承和分居立戶外,農戶一戶超過一處以上的; 3.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權屬有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 5.農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宅或舊宅納入土地置換項目規劃,未復墾的; 6.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8.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9.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10.集體供養的五保戶騰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確權的情形。
同時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
以上政策和解讀均體現出,當農村的宅基地空閑或者廢棄達到兩年時,村集體是有權對宅基地進行收回處理或者不給於確權的。所以建議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們及時修建住房,保障自己的宅基地權益。
Ⅲ 如何可以合法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走後門讓縣政府相關人員違規批准不是合法取得了,重點應該關心是不是符合規定
Ⅳ 無證宅基地確權要錢嗎,怎樣進行確權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指明了群眾使用宅基地需要符合的條件,另外宅基地應該符合村裡的宅基地規劃,確權不調查處理違規違法行為,只要政府覺得不是依法使用,就可以不確權
Ⅳ 沒有宅基地證,我們該如何獲取合法的補償
原則上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宅基地使用權證書進行補償。比如河北廊坊:
被徵收戶選擇按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的,以被徵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證載面積為補償依據,按每戶宅基地證載面積的85%補償相應的面積的樓房,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完成搬遷的,給予合法宅基地證載面積的15%獎勵,最終達到1:1。
被徵收戶願意以貨幣方式補償安置的,按應給被徵收人徵收補償面積每平方3000元的價格給予補償。被徵收戶願意以部分產權置換與部分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安置的,參照以上兩種方式綜合進行補償。
但是在實際處理中,有的地區也會考慮到由於宅基地管理問題而導致部分農民有地無證的情況。比如濟南:
在《關於進一步規范集體土地上住宅徵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通知》中就對沒有宅基地證的拆遷補償做出了新的要求:
在安置房方面,無合法宅基地證的,由各區政府依據《濟南市市區宅基地審批管理規定》(濟政發[2010]15號)組織認定,認定結果經公示後作為依據確定安置房屋建築面積,最高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在建築物補償方面,無合法房產證的,由各區政府依法組織認定房屋建築面積,最高不得超過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予補償。
由此可見,沒有宅基地證能否獲得拆遷補償還得依據當地政策來看。
但現實中也有很多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由於沒有宅基地證(非自身因素),遭遇「以拆違代拆遷」,住了幾十年的老宅變作一片廢墟而不得不艱難維權。
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維護自身權益,一方面農戶們應積極進行宅基地確權發證的申請。(流程: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另一方面避免宅基地不合法流轉也是維護我們自身合法權益的一大前提。
農戶作為拆遷中的弱勢群體,如果遇到問題不要行為過激也不可消極不作為,應搜集好證據後盡快尋求專業的遷律師的幫助來進行維權,幫助自己爭取公正合理補償。
Ⅵ 無證宅基地賣給他人後,使用權歸哪一方
你已經賣給他人了,他人去就可以去確認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或者是去辦理房產證,這樣使用權永遠都是別人的,你賣丟了,就沒有使用權了。
Ⅶ 2018農村無證宅基地政策
新農村建設為了美化鄉村環境,改善農民住房質量,國家正進行老房子拆遷和舊房改造,一些地區也在推進取消旱廁等。那麼房屋拆遷改造肯定也不會只讓農民承受這些費用,尤其是一些家庭困難的農戶國家肯定有補助的。那麼具體有哪些補貼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這幾類房子沒有證件也要賠償
為了彌補農村拆遷賠償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體現拆遷的人性化,從2018年起,以下4種無證的房屋也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賠償款了。
1.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的原因,雖然很多房屋都沒有辦理證件,但這些房屋也是合法合理的,所以拆遷戶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補償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護
在房屋進行建造時,房子必須要符合當地建房政策和相關規定才可以獲得賠付。
3.代代流傳下來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來的房屋,只要能夠證明是屬於自己家庭的祖業,拆遷時也是可以獲得相應價值的拆遷補償款。
4.城鎮化規劃的區域范圍
由於農村城鎮化速度的加快,有些地方需要重建,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獲得賠付。
二、新增拆遷過渡費
農民在拆遷時可以獲得較低約2萬元的拆遷過渡期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配套設施、租賃費、每戶約2萬元)等
三、雙向補償方法
房子被拆遷後,除可以領取房屋的相關補償,還可以領到宅基地的補償,如果家裡或朋友家被拆遷了,到時候一定要記得兩份補償都領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但是房屋所有權是屬於農民個人的,所以在之前的拆遷補償中,只有農村房屋的拆遷補償。
不過從2018年開始,農民不僅能領到農村房屋的補償,而且還能領到宅基地的補償,實行雙向的補償制度對農民好處大。
從明年開始拆遷補償范圍將不只限於農村房屋,將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農民的固定財產:農房以及房屋內的裝修;另一方面其他財產:地上附著物補償比如農民的果園菜園,或者水井呀廁所等。
Ⅷ 宅基地使用權侵權損失賠償如何計算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專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屬
第一條 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以下簡稱土地權利人)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第四條 土地使用權人或者實際使用人對行政機關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實際使用的集體土地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第五條 土地權利人認為土地儲備機構作出的行為侵犯其依法享有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以土地儲備機構所隸屬的土地管理部門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