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使用權面積
❶ 為什麼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權面積和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建築面積不一樣
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權面積和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建築面積是兩個概念,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面積是表示你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而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建築面積表示的是你所擁有的房屋所有權建築面積,兩者當然是不一樣的。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當事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1)房子使用權面積擴展閱讀: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
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第十九條按套(單元)計價的現售房屋,當事人對現售房屋實地勘察後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約定總價款。
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范圍。
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
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❷ 在一套房產中,房子的建築面積、用地面積、使用權面積有什麼區別
一、土地使用面積是指該物業所佔的土地面積平攤到每家每戶的面積,是指房屋所佔土地面積的平均系數,其計算公式為:土地面積/總建築面積*每套房屋的實際建築面積。
二、建築面積是指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腳以上外牆圍水平截面計算。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❸ 土地使用權面積和共有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你的房子所支撐的土地,也是使用權完全屬於你的土地面積.
共有使用權面積是由小區業主集體共同使用的,你作為該集體中的一員,也有權共同使用.
❹ 關於房屋建築面積和使用權面積
我們一般意義上的復使用面積指的制是房屋內可使用的凈面積,而建築面積則包括了樓宇內公攤面積,小區公共建築面積和道路、綠化面積,也就是說只要是小區圍牆內的土地都要分攤到業主頭上。
一般使用面積和建築面積的比例在70-80%
❺ 什麼是房子的使用面積和產權面積
住宅的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使用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也就是說是建築面積減去房屋混凝土、磚砌體結構等結構構件所佔面積,再減去廚房、衛生間等輔助用房所佔凈面積所剩下的面積。
房屋的產權面積系指產權主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築面積。產權面積,也就是房產證上的面積。實際就是最終的實際的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外圍線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
(5)房子使用權面積擴展閱讀:
產權面積計算方式
就是實際使用面積,住宅的使用面積,指住宅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計算住宅使用面積,可以比較直觀地反應住宅的使用狀況,但在住宅買賣中一般不採用使用面積來計算價格。
計算使用面積時有一些特殊規定:躍層式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不包含在結構面積內的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計入使用面積;內牆面裝修厚度計入使用面積。計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
一般計算公式:建築面積/1.33(板樓)或1.44(塔樓)=使用面積!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❻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面積包括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居住面積。一般來說,徒弟使用面積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佔地面積,即建築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
2、建築面積,僅指建築物的建築面積。
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
(6)房子使用權面積擴展閱讀:
一、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1990年出台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基礎上,建立了以出讓、轉讓、抵押等為主要方式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權設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權的重要內容,《不動產權證書》就應該記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
同時,在證書上設置「使用期限」,能夠讓權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便於保障轉讓、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夠方便權利人在權利到期時及時辦理續期,保障合法權利。
❼ 使用權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
你的房產證上使用權面積是21.68平米,指的是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築面積76.07 平方米,指的是房屋面積,這個年紀也是產權證的確認登記面積
❽ 房屋使用權面積與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房屋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權屬面積,分攤到的公共建築面積,以及套內陽檯面積。
國有土地證上的面積是指房屋所佔土地的面積,一般按房屋一層的面積計算,在按這幢樓的所有戶的建築面積分攤所得。
❾ 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和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
使用權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住宅買賣中即套內面積減去套內牆體面積是屋中的凈使用面積,有效面積是建築面積減去房屋混凝土、磚砌體結構等結構構件所佔面積,這包含廚房、衛生間所佔面積。所以房子真正能使用面積的小於建築面積。
分攤面積指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公攤建築面積、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9)房子使用權面積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實際使用面積的計算規則:
計算使用面積時有一些特殊規定:躍層式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煙囪、通風道、管井等均不應計入套內使用面積;內牆面裝修厚度計入使用面積。計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及其附件定義: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有效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