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全賣了
A. 版權可以同時賣給多個人嗎
關鍵看你賣的是什麼,如果是全部權利,那麼就不能賣給多個人,如果只是賣授權,比方說播放權,那麼就可以賣給多個人。山東省版權服務中心
B. 什麼是版權買斷
買斷版權就是著作權財產權完全轉讓不再屬於自己,只有署名權是屬於自己的,以後產生的所有收益都和原作者沒有關系,。
因為署名權是作者對公開其作者身份與作品關系的權利,所以作者可以選擇公開其作者身份或不公開作者身份。決定公開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為公眾所知的名字;決定不公開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
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並不是作者放棄署名權或沒有署名權,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權的一種方式,或者說是作者對署名權的一種處分行為。
(2)版權全賣了擴展閱讀:
1、署名方式決定權
即署其本名、筆名、別名或假名的選擇決定權。署名方式的選擇往往反映作者公開或隱瞞其作者身份及相應程度的選擇。
署其本名或筆名,則是將其作者身份公之於眾;署其他為人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則往往是部分隱瞞或完全隱瞞自己的作者身份。
2、署名排列方式決定權
主要指在數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協商決定。作者排名順序的不同,往往對作者的影響也很大。就一般情況而言,排名靠前的作者往往能得到人們較高的評價。如有的單位在評定職稱時,對合作作品,只承認排在首位的作者可以作為其著作成果來參評職稱。
3、署名指示權
如果作品署名發表,其他人在以後以出版、廣播或改編等各種形式公開利用時,應當說明其署名。也有人稱該項權利為姓名指示權,並強調在公開利用時須指明作者的姓名。筆者認為此說不妥。因為作者姓名也是個很復雜的問題。
一個人的姓名(廣義上的)可能很多,用某一作品署名的往往僅其中一個,使用作品時指出作者的其他姓名可能恰恰違背作者的本意。
因此,從署名權的本質出發,在公開利用其作品時,如事先未經作者特別同意,就只能准確指出在其作品上所署的姓名。
C. 二哈版權賣了多少錢
這個估計只有作者自己知道了,不過按知名度應該不會低於六位數
D. 賣掉版權是如何
賣掉版權即版權轉讓,軟體著作權轉讓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版括:合同登記申請權表、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明、原登記證書復印件、查詢結果各一式一份。
1、合同登記申請表
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線填寫並列印的申請表,申請表中的事項應當按要求填寫完整;申請人簽章應當是原件,並且應當與申請人名稱一致;
2、轉讓或專有許可合同
轉讓合同中應當明確轉讓的軟體名稱及版本號、轉讓權利范圍、轉讓地域范圍、合同生效日期等內容,合同應當符合著作權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專有許可合同中應當明確許可的軟體名稱及版本號、許可權利范圍、許可地域范圍、專有許可權利的期限等內容,合同應當符合著作權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身份證明文件
身份證件/營業執照等;
4、原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合同涉及已經辦理過著作權登記或其它登記的,提交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證明的復印件。
5、查詢結果
合同涉及軟體已進行著作權登記的,需先做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此類登記的申請文件之一。
希望能幫到你!
E. 將自己的作品版權賣給別人了,那買的人就可以隨便改作者名字嗎那樣算不算侵權
可以拿去宣傳,版權一旦轉讓便不再屬於自己,只擁有作品署名權,所以無權再賣給另一個人。
版權,又稱著作權,含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買賣雙方簽過著作權轉讓合同後,除甲方外,乙方此後除享有該作品的署名權外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並且不得再授權任何第三方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甲方除自己按照本合同項下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外,還有權自行決定許可第三方按照與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甲方有權根椐市場需求對作品的歌名及詞曲內容作適當修改。甲方發表該作品時,乙方享有作詞/作曲署名權。
(5)版權全賣了擴展閱讀:
契約責任
侵權行為責任與契約責任
侵權行為法調整的是一般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一般保護義務」),與契約法調整的是特定的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特別保護義務」)不同,因此在大陸法系(尤其是德國法)的發展過程中,
比起適用范圍不斷膨脹的契約責任(例如締約過失責任、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附隨義務與積極侵害債權理論),侵權責任做為一般保護義務一直以來都被嚴格限縮。
侵權行為法中義務人承擔的多為消極的不作為義務,而契約法中由於當事人的接觸因而其所承擔的往往是積極的義務。另外契約法中通常需要保護當事人之間的信任利益,而侵權法則無。
從現有的中國法律實踐來看,二者的區別還在於,契約法所引起的違約責任是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但是侵權可能會承擔精神賠償責任。
民事責任
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1)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徵
①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義責任;
②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行政責任;
③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④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
F. 他說是永久全版權獨家授權什麼意思
版權、著作權所來有者將其版權源中的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享有。版權轉讓的方式有繼承、贈與和有償出讓等。版權的有償轉讓是版權交易的基本內容,在中國又稱「賣版權」。版權轉讓可以是版權中部分財產權利的轉讓,也可以是版權中全部財產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在版權保護期中某一段時間內轉讓,也可以是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的轉讓。全部版權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有償轉讓,在中國又稱「版權賣絕」。
G. 版權賣了多少,版權是起點的
因為他簽得早,以前起點的合約並沒有那麼嚴。
H. 我想問一下什麼是全版權
所謂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亦稱著作權。按照《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可享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等17種權利。
早在2009年,就有公司開始對其旗下網路作家進行「全版權」運營機制的探索。這個機制的建立包括:將小說的電子版權、無線發布權、傳統文學版權也就是紙質書版權及動漫、影視改編權等統一運營包裝。
「『全版權』運營,類同於集約化經營,可以充分發揮作品資源的最大效益。如果真能做到,是件大好事。」中國出版集團副總裁潘凱雄對此表示認可,「在發達國家,但凡有些成就的著作權人都會將自己的『全版權』委託給一家機構全權運營。」
但潘凱雄亦直言,發達國家的版權經紀人制度比較健全、比較成熟,他們完全有條件、有可能從事名副其實的「全版權」運營,而國內當下實現「全版權」運營的環境還不夠完善;此外,「全版權」運營,在理論上可以做到,但在實踐中,卻未必所有的版權都具備運營的價值與可能。
因此,在他看來,現在大家所謂的「全版權」運營,其實很難真正做到「全」,而只稱得上「多」而已。
I. 電視劇版權賣了是賣斷嗎
賣版權行為著作權法上稱為轉讓。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所以,電視劇版權賣了不一定是賣斷,可能只是將電視劇的某些版權,比如在電視上的播放權賣了,而保留在網路上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J. 版權可以轉讓嗎版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呢
版權可以轉讓嗎?版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那麼,版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呢?版權可以轉讓嗎?版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呢?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後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俗稱賣斷或賣絕著作權。在允許轉讓著作權的國家,也只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版權轉讓必然是權能完整的財產權的轉讓,也就是說,無論轉讓出版權,還是轉讓改編權或其他任何一種財產權,都必須將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一並轉讓。如果受讓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許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轉讓他的權利,這種權能不完整的轉讓實際上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版權轉讓,而是作品許可使用。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可以分別進行轉讓。版權轉讓也可以是分地域的。從不同國家的情況來看,版權轉讓可以是永久的,即整個著作權保護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權保護期內若干年的。有期限轉讓與專有許可使用是有區別的。關於版權可以轉讓嗎?版權轉讓有哪些規定?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