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證變更
⑴ 房屋所有權證如何更改姓名
需要辦理過戶,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變更擴展閱讀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護。如是買的一手房,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來保證利益,如是二手房,則基本不可以買賣,不然利益得不到保障。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如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⑵ 房屋產權變更產權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房屋產權變更產權人即房產過戶,需要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專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屬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⑶ 房屋所有權可以變更嗎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是針對房屋權利人改換姓名、名稱,或房屋狀況發生變化所進行的登記。比如說你結婚了,要將你愛人的名字加入,就要進行變更登記。
又如,由於城市改建等原因,經原來的路名改變了,你的房屋也要從新登記。再如,你依法改建或者擴建了原來的房屋,改變了房屋狀況,也要從新登記。
所有權變更:是指房屋所有權主體轉移所進行的登記。如房屋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劃撥、分割、合並,以及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等等,因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就要從新登記。
(3)房屋所有權證變更擴展閱讀:
變更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對經過初始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發生變動而進行的登記,包括土地權利設定登記,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土地權利人名稱、土地用途、地址變更登記,注銷土地登記等。
變更登記也是指權利人名稱變更或服務現狀發生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1、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發生變更;
2、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定義
企業變更是指企業成立後,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登記事項的變化。引起企業變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種:企業合並、企業分立和公司組織變更。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載明了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因此,上述事項變更都被視為「企業變更」。
變更條件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應辦理變更登記:改變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改變住所、經營地點;改變登記類型;改變核算方式;改變生產經營方式;改變生產經營范圍;改變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改變生產經營期限、;改變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網址)。
登記地點
原地方稅務登記機關。
登記期限及申報辦理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4、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5、其他有關資料。
(二)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3、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
稅務機關審核及辦理時限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資料、資料齊全、合法、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給《稅務登記變更表》;納稅人應如實填寫並交回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審核,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理。
對提交證件、資料不齊全或登記變更表填寫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予以說明並一次性告知補正內容,從資料接收到資料退回、證件發放,25日內完成。稅務部門信息輸出工作於核准稅務登記當月最後1日前完成。
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
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稅務機關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件,並按變更後的內容,即時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⑷ 如何變更房產證上產權人的名字
1. 身份證名字更改的情況下:先向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地產證》的注銷抵押登記,然後再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時須提交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兩個身份證姓名同為一人的證明。
2. 如果沒有繳稅情況下:先去開發商那裡咨詢一下 最好能找開發商改合同直接改成你母親的名字 這樣能直接辦理你母親的房產證 如果你的房子契稅已經交了改不了合同或者房產證已經拿到了 這樣就要去你那的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了 提醒你一下 過戶一定要按正常的買賣過戶 不要以贈與等其他方式。
3.房產屬於家庭共有財產的情況下,所以不是房產證上面的所有權人是誰就是誰的,還要看是否登記的有其他共有人。有些房產證上面註明的有共有人,有些證上沒有寫,但是房管局底冊上面登記的有。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取得的財產應當夫妻共有的原則,因此即便房產沒有登記其他共有人,其配偶一般也要作為共有人,在處分房產時,需要所有權人和共有人共同做出意思表示才可以。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第二款「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上述兩處房產如果沒有其他共有人的話,就是你父母兩人共有。你母親去世,其所佔的50%份額作為遺產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即你目前健在的外公、外婆、父親、兄弟姐妹)繼承。如果要將該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需要除你之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放棄各自對於該房產的繼承權,你父親以及其他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的話)到公證處辦理《房產贈與書》公證。由於除你之外的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再加上你父親以及其他共有人將其擁有的房產份額贈與於你,那麼你就擁有了上述兩處房產的100%的所有權。你需持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贈與公證書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就一起OK了。
辦理公證是需要交納相應的公證費的,這個是有標準的,一般是按收益額的2%收取。
⑸ 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可以變更嗎
當然可以,發生新的買賣,贈予或者繼承等,所有權人都可能會變
⑹ 房屋所有權證怎麼換不動產證
形式抄上肯定是有很大區別,但是其實對於老百姓來說,區別意義不大
對於個人來說,兩個證都是證明房屋權屬的文件
沒有特殊情況,個人無需申請證件換發。但是發生了權屬等變更情況,會收回舊《房產證》換發新的《不動產產權證》
《不動產產權證》其實就是根據我國2016年新出台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而調整的
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為未來房產稅的開征提供信息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