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專利入股所有權
㈠ 知識產權入股後專利權是否歸公司所有,如果公司被並購,專利權是否歸並購公司
是的,知識產權必須辦理專利權人變更,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
公司被並購,可以評估這部分資產作價。再辦理權屬轉移到新公司。
㈡ 請問以無形資產專有技術出資入股的,其技術所有權的判斷依據有哪些
謝謝軍座的回答,現在涉及到這樣一個問題:公司創建時其中一股東公司是以無形資產(專業技術,非專利)入股的,但該資產未評估。目前公司想IPO便涉及到如何補救而不影響IPO的問題我自己找了搜索整理了幾個方法1、無論是何種出資瑕疵,首先要確保此出資確實到位、資本確實是充足的,需要相關股東補足的,要以後續投入或股權轉讓等方式使資本到位。2、要經驗資報告確認,或經申報會計師事務所對出資情況進行復核並出具復核報告。3、盡管《公司法》對出資不到位的情況已有明確的責任歸屬,即責任股東要負補繳義務、其他股東負連帶責任,為進一步明確責任避免擬上市企業的不必要糾紛,責任股東或相關股東要出具對該出資瑕疵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包括軍座的建議,請問軍座還有什麼更好的建議么?
㈢ 以專利技術入股的問題
價值評估,只是對專利價值做一個估算。既然專利對公司至關重要,那麼可以多佔些股份的。具體佔多少股份要看雙方協商。
㈣ 我與別人合夥創辦了家公司,我以專利技術方式入股,專利歸公司所有。請問,如果公司倒閉了,專利技術是不
問:我與別人合夥創辦了家公司,我以專利技術方式入股,專利歸公司所有。請問,如果公司倒閉了,專利技術是不是仍然歸我所有?我與別人合夥創辦了家公司,我以專利技術方式入股,專利歸公司所有。請問,如果公司倒閉了,專利技術是不是仍然歸我所有?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合夥企業注冊與個人公司注冊程序一樣嗎?
合夥企業注冊程序
一、辦理機構: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冊登記處(科)。
二、登記管轄:
工商局各分局負責登記管轄本轄區內的合夥企業。
三、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四、注冊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五、注冊證件:
1.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合夥人身份證明;
3.合夥協議,出資權屬證明與經營場所證明;
4.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的委託書;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名稱核准通知書;
6.合夥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決定,全體合夥人的委託書;
7.法律規定須報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
六、辦理程序:
辦事程序:咨詢→領表→登記→領照;
登記程序:受理→審查→核准→發照。
七、登記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個人注冊公司的程序
登記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登記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出資設立。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並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三)股東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㈤ 可否以專利使用權入股
無論是專利的使用權還是所有權,均可以作價入股,只不過使用權入股(即,專利實施許可費用)的價值會低一些,只要各方協商同意即可。
㈥ 專利使用權入股,怎樣進行利益分配
以專利使用權入股的,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內。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容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定。一般按照所持股份的多少分配。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㈦ 專利技術入股是否要轉移專利所有權
股指的是股票持有或員工持股,即員工成為所服務企業的股東。那麼在專利方面的入股指的又是什麼呢?專利入股後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首先,我們了解一下專利技術入股的定義:
專利技術入股是指以專利技術成果作為財產作價後,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其他形式的財產(如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相結合;就是說入股、融資的手段不只是說只要金錢房產,可抵押的物品,也可以通過技術,確切的說是專利,但是前提條件是這項專利能為企業帶來市場的價值,或者是本身就具備價值憑證。
以下是專利入股需要了解的一些事項,這些事項關繫到該專利是否能夠成為技術項目的重點,以及獲取專利需要怎樣進行公司融資入股的方式。希望可以幫到大家:第一,首先須對專利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後專利權人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辦理專利權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專利權轉移的手續確定以專利技術入股的股東的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第二,注意專利入股的必須是專利的合法權利人。並且在我國法律對能進行股權投資的主體是有規定的,無論是國有企業,法人內設職能機構還是個人進行專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第三,在使用專利技術入股時,還必須注意技術資料的交接和權利的移交;專利入股方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後續改進成果的權屬和各方的違約責任。第四,對於專利入股需要特別注意專利技術的可靠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一旦被宣告無效就不具備財產權的屬性,就不能作為入股的技術。所以對專利進行必要的審查檢索及在合同中約定無效後的處理辦法是非常必要的。第五,還有一個特別需要強調的問題,就是入股後涉及到的公司治理問題,我國原有的《公司法》規定無形資產的出資金額不能超過注冊資本的20%,但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對無形資產的比例可提高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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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以專利技術入股,公司清算時專利歸誰
無論以專利還是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進行「技術入股」的,您所持有的「知識產權」份額已專經換算成了公司股份,對屬此您只有所有權但無經營權,除非您在公司清算前等額贖回,否則在公司清算過程中,應視同其他抵押資產一並納入清算范圍。在進行技術入股時,專利權從法律角度已經轉讓給了公司。因此,公司清算過程中,應視同其他抵押資產一並納入清算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