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所有權何時轉移
㈠ 依據什麼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辦結時限
《物權法》抄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具體的辦結時限,《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三條有明確規定,根據不同的登記,時限也不同。
㈡ 關於房屋拆遷中所有權與共有權疑問,在線等。
房屋拆遷補償,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即你媽媽,按照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一套房屋,不能分割登記,所以,這套房屋應該只是你媽媽一人的。你姐妹三人如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繳納相關稅費,成為房屋的共有權人,則你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房屋共有權人,只是你媽媽作為立百年後遺囑的一個證據而已。
因此,你們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房產共有權。在拆遷過程中,按照拆遷賠償「等價」原則,可以與拆遷人協商,以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如果拆遷人通情,可能按你們的意思調換幾套小戶型房子給你們,然後你們補齊面積差價,但如果拆遷人不同意這種分套的做法,則也沒辦法。
現在是和諧社會,國家在拆遷過程中都講求和諧人性,社會穩定,你們可以盡可能的與拆遷人協商。爭取到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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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有權證就好辦多了。按《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之規定,房屋共有權證與房屋所有權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意思是說,有了共有權,你家這四人都相當於房屋所有權人,拆遷補償的對象是你們有證的所有人,拆遷人應本著和諧、高效、共贏的原則與你們妥善協商拆遷補償安置。
拆遷人必須無條件承認你們的共有權。
但是你所說的要賠幾套房子的要求,拆遷人是否支持就不一定,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可以將一套房子拆分成幾套小戶型進行賠償。這些都是協商的結果。
還有一點你要曉得,城市房屋拆遷,即房地產徵收,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在特殊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經多次協商未果後,拆遷人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強拆行政裁決申請,或向法院提出強拆申請。辦理證據保全後,先行強拆。
㈢ 房屋所有權拆遷
你家是通過正當程序取得的房屋,因此應當與享有完全產權的房屋一樣得到補償。
㈣ 買拆遷房什麼時候可以過戶
一、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
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內過戶,辦理房容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後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
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託。
二、申辦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注銷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復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圖;
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提供的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私章;填寫的相關表格應按要求簽字蓋章。
㈤ 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該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何時轉移
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在市、縣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公告的同時,國內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容回,由區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的在5日內報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回收土地使用權決定。房屋的所有權由徵收人與被徵收人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生效後,房屋的所有權滅失。徵收後的安置房在產權登記時產生新的房屋所有權。
㈥ 拆遷人支付房屋補償款後,房屋的所有權是否轉移給拆遷人
一般情況下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後,拆遷人或者委託拆遷單位拿著被拆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去產權管理部門注銷的,所以被拆遷人不用擔心。
㈦ 房子拆遷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房子
正常情 況下:
1、交房以後三個月 內可以辦妥房產證。
2、持購房合同和安置協 議以及身份 證等要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辦房產證。
3、繳納房價1.5%的契稅和0.05%的印花稅,此外是小額的手續費和雜費。
4、按照辦證窗口的承諾領證,一般是一周左右,具體時間就在領證通知書上。 由於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所(也許現在有些地方的稱謂變了)所有。
那麼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裡的具體情況)繳納費用,然後辦理產權證,但是大都沒有分戶的土地使用證。
(7)拆遷房屋所有權何時轉移擴展閱讀: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㈧ 拆遷之後的房屋所有權是歸原來未拆遷的房產證持有者嗎
你的情況拆遷賠償不僅是賠了原來的房產,還考慮了人口否則不會分3套。所以爺爺奶奶也有,不過你的份額多,這是肯定的。明智的分配是一套讓老人住,百年後歸你。
㈨ 拆遷過程中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應該什麼時候移交急
給你點建議:現在的核心問題應該是追回你已經簽字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以下有幾個要點需要你了解
1、拆遷時管理條例中沒有明文規定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需要在什麼時候、什麼步驟進行交割(地方管理條例除外)大多地方的做法是在雙方簽訂《補償協議》時交給拆遷單位,有些地區有其他做法。如果雙發都簽字蓋章,交給他產權證我認為沒有什麼問題。
2、房屋產權人的變更在於當地房屋交易中心登記簿的變更,以你舉個例子,假設你沒和拆遷單位簽訂協議,但產權單位把你的房屋產權證原件收走,對拆遷單位來說沒有任何用處,因為交易中心的登記簿還是你的名字,拆遷單位沒有任何辦法變更產權人。
3、大多地區征拆一般分為兩塊,一是居民拆遷、二是土地收儲(企業拆遷)。從你上面的描述看你應該屬於居民拆遷的非住宅類(即人們常說的底商),操作方法與居民拆遷類似。
時間有限,只是幫你出出主意。很多事情都卡在溝通上,掌握政策,積極溝通。祝你好遠。
㈩ 關於房屋拆遷和所有權的問題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論地段是誰的,房屋的所有權是由房產證以及房屋注冊登記機關的內備案來決容定的。所以房屋的產權,即你們的權利毋庸置疑。接著說拆遷補償,單位的地段調換無非是地皮的歸屬,土地的所有權在國家,依照相關程序使單位企業個人有了使用權,而土地上層建築使用者所有者才是拆遷關系中的乙方。所以你要知道權利在自己手中而非國稅方。(房屋拆遷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房屋拆遷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拆遷補償和拆遷安置、拆遷人與房屋拆遷單位因委託拆遷而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在這種關系中當事人處於平等地位,進行平等協商。房屋拆遷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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