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紛爭
① 物權和著作權發生沖突如何解決
物權和著作權權利沖突問題,是非常重要的著作權理論和實踐問題!簡單解答如下:
物權和著作權發生沖突,原則是著作權讓渡於物權,即作品作為物品的所有人發生變更,其享有對該作品物件的佔有、使用(如展示權)、收益、處分的權利;但是,著作權本身固有的人身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修改權)屬於著作權人,不會隨作品物權轉移而發生轉移;其他財產性著作權(如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等等)也是屬於著作權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第十八條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本身固有的人身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修改權)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② 著作權糾紛處理方法
一、調解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三、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
③ 著作權糾紛案
出版社的行為侵犯了周某的著作權.首先它更改了名字,侵犯了著作權中的"保護作品內完整權".其次,沒有容給周某的繼承人酬勞,也沒有經過繼承人同意,侵犯了繼承人的發表權和獲得收益權.
著作權屬於民事權利,並非政治權利.所以應當得到保護.
④ 著作權糾紛是什麼著作權糾紛有哪些
著作權糾紛是什麼?著作權糾紛有哪些?著作權是對作品享有的法律權利,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的權利有很多,而在司法實踐中因著作權產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主要的糾紛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那麼著作權糾紛是什麼?著作權糾紛有哪些?著作權糾紛有哪些?著作權糾紛有哪些:(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⑤ 著作權糾紛問題如何解決
著作來權糾紛問題如何解決源?解決著作權糾紛方法有哪些? 著作權糾紛問題如何解決?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管理法規,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著作權糾紛問題如何解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法律規定的幾種侵犯著作權行為,如下:中國《著作權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了15種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但是根據本條規定,只有下列四種侵權行為可以構成侵犯著作權罪: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行為出版是指把作品編輯加工後,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的行為。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行為這是一種侵犯錄音錄像製作者著作鄰接權的行為。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這是一種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為。
⑥ 哪些著作權紛爭人民法院會受理著作權維權該怎麼進行舉證
哪些著作權紛爭人民法院會受理?著作權維權該怎麼進行舉證?著作權維權回該怎麼進行舉證?答 哪些著作權紛爭法院會受理呢?著作權遭到侵權該怎麼去進行維權舉證呢?今天小編就整理一些知識為大家解答:哪些著作權紛爭人民法院會受理哪些著作權紛爭人民法院會受理?1、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屬糾紛案件;2、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侵權糾紛案件;3、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合同糾紛案件;4、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5、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6、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⑦ 求幾件關於著作權糾紛的事件
(1)於正《宮鎖連城》與瓊瑤的《梅花烙》,最終於正敗訴,被判實質性相似(即通俗說的抄襲)。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思想。如果只是某類主題相似,是不構成抄襲的,但如果情節設計,人物關系,語言表達高度相似,那就會構成抄襲。
瓊瑤方面,上訴時概括了於正抄襲的21個主要情節。最終法院判決確認了其中的9個主要情節,存在實質性相似,並認定劇本《宮鎖連城》作品涉案情節與原告作品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的整體情節具有創作來源關系,構成對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改編的事實。用通俗的話來說,抄襲情況屬實,於正方面需向瓊瑤方面賠償500萬並公開道歉。
情節1——偷龍轉鳳,是法院認定為抄襲的情節之一。讓我們以此為例,來探索著作權法中思想和表達的界限。
(1)偷龍轉鳳,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偷龍轉鳳」這一標題時,屬於思想
(2)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福晉無子,側房施壓,為保住地位偷龍轉鳳」,仍然屬於思想
★(3)但對於原審判決所認定的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等細節的情節,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且不屬於唯一或有限表達以及公知領域的素材。
陳喆(瓊瑤本名)對於情節1中的設計足夠具體,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具體是福晉連生三女無子,王爺納側福晉地位受到威脅後,計劃偷龍轉鳳,生產當日又產一女,計劃實施,棄女肩頭帶有印記,成為日後相認的憑據,該情節設計實現了男女主人公身份的調換,為男女主人公長大後的相識進行了鋪墊,同時該情節也是整個故事情節發展脈絡的起因,上述細節的設計已經體現了獨創性的選擇、安排。
(4)雖然與余征抽象概括的第4、5層級相比,原審判決中對於情節的認定未概括某些細節,如如眉挑釁映月、將軍親臨佛堂施壓等,但並未影響該情節屬於表達的判斷。
(2)
從大熱的網路小說,到精裝出版的實體書,再到去年年尾的電視劇,2013年至今,《錦綉未央》始終陷於「抄襲」風波。2017年1月,11名作者聯合起訴原著作者秦簡抄襲。現在還沒有最終判決結果。
(3)唐三公子《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襲大風刮過《桃花債》,這在晉江網上是一段傳了很久,很多粉絲熱議的事件。因為三生三世 改編成影視劇,又被重新推上風口浪尖。雙方粉絲各執一詞,各自有很多的舉證,但作者大風刮過本人沒有提起訴訟,所以這個爭議始終在民間,還沒有走上法庭。
(4)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圈裡圈外》,這是國內最早被法庭判決抄襲成立的案件之一。但事後,郭敬明始終沒有道歉,商業影響力依然要高出原作者很多。
⑧ 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都有哪些
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在信息高度公開的互聯網時代,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權是每一個創作者在創作成作品後首先應該考慮的事。一般我們應該到國家版權局提交著作權申請登記,在申請成功後創作者的作品權益將終生受到法律保護,那麼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都有哪些?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一:自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二:調解指雙方當事人在第三人的協助下協商解決糾紛調解人的范圍十分廣泛,雙方可以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雙方信任的機關或者個人來主持調解。但調解必須建立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願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強行調解。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三:仲裁依《著作權法》第54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往往僅限於合同糾紛,而且提請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當事人之間有效的仲裁協議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著作權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促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會受理。仲裁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方法四:民事訴訟發生著作權糾紛後,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不願意調解協議或是調解後反悔的;而且當事人沒有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或是雖經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是解決民事爭端的終極途徑。民事訴訟既適用於侵權糾紛,也適用於合同糾紛。
⑨ 什麼是著作權糾紛
著作權糾紛是發生在著作權擁有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間,有關著作權行使權的糾紛。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下什麼是著作權糾紛,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什麼是著作權糾紛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爭執。著作權糾紛包括著作權侵權糾紛和著作權合同糾紛兩大類。前者是指爭議各方就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何種責任以及由誰承擔等問題而發生的爭議。後者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的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