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登記補正
1. 軟體著作權申請文件的補正是僅限一次,仍不符合則作廢,還是可以多次補正直至符合要求
一般情況是補正都讓通過,沒有明確說只能補正一次,如果著作權問題特別大,發現抄襲等可能就會不予受理,一般情況下都能給過,特殊的少。按照要求補正就可以。以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文件為准。
2. 軟體著作權申請出了補正 怎麼補啊
很明顯,該軟體被審查員核實後,存在抄襲的情況。因為直接說明了,該軟體屬於其他公司回。你需要答做的是,說明申請人與該軟體公司的關系。當然,前提是你跟這家公司不是陌生的。這樣做一份說明就行。比如:該公司與申請人是子母公司關系?或者該軟體是與這家公司合作開發(需要補充合作開發協議),另外還有修改申請表的開發方式為「合作開發」,選擇這種方式申請,書面文件就不需要了。
說白了,出現此問題,通常是說明書中顯現了其他權利人信息。當然,沒有實際看到申請文件,也不能一概而論。如果還是不知道解決方法,咨詢代理或者跟老師再次溝通下吧。
3. 軟體著作權登記補正的規定是什麼
軟體著作權登記補正的規定1、 軟體全稱一般以「軟體」、「系統」、「平台」、「插件」、「中間件」等詞作為全稱結尾,不使用「工具」、「計算」、「系列」等結尾。2、軟體簡稱不要比全稱更為復雜或超出全稱所描述的功能范圍。即,一般應當摘選自軟體全稱,不能出現全稱中未出現的字詞。一、申請表(1)有特別需要,必須要填對在簡稱中出現而全稱中未出現的字詞,應當對使用該字詞的含義及原因等進行解釋說明,並保證其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稱、商標或標識。如果該字詞是注冊商標,則須提交商標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2)無特別需要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候某些申請人其實對於自己軟體的簡稱並無特別需求,往往是為了填表才臨時想一個簡稱。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本身對於軟體簡稱沒有特別要求,在遇到補正時,可以將「不填寫簡稱」作為一個補正選項告知申請人。在某些時候,可能會節省客戶時間,提高補正效率。在此種情況下,應同時檢查源代碼和技術文檔中是否存在該軟體簡稱中出現而軟體全稱中未出現的字詞,包括源代碼和技術文檔中的文字和圖片,如存在,應當刪去(文字中出現)或隱去(圖片中出現)。3、開發完成時間(申請人常為公司)(1)申請人自己開發一般應當晚於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2)其他人/公司開發可以早於、晚於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此時常見的,申請人是通過受讓方式取得擬登記的軟體著作權,則在補正時應當完成以下事項:①提交申請人受讓該軟體著作權的轉讓協議書;②提交轉讓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公司的需加蓋公章);③在申請表的「權利取得方式」項目選擇「繼受取得-受讓」。註:在補正中,如有其他必須說明的問題,須加以說明。鑒於其他著作權取得方式較鮮見,因此如果上述情況不符合,須根據實際發生的情況說明/證明(加蓋公章確認以及說明的日期等),並在申請表中做相應調整。二、源代碼(常選擇一般交存)1、頁眉應當調整為統一的格式,即,左邊為「軟體全程 版本號」,右邊為頁碼。2、正文只接受文本程序語言,不接受圖形語言。源程序應提交前、後各連續30頁,每頁程序不少於50行(後30頁末頁可少於50行),總計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源程序應當有較為明顯的開始和結束代碼。源代碼中不能出現「作者」、「Author」等明顯涉及權利歸屬的詞。三、技術文檔1、格式包括封皮、目錄、正文三部分,頁眉應當和源代碼部分一致。封皮包括技術文檔名稱、申請人名稱、軟體首次發表日期(精確到月)。2、內容所有出現的時間節點應當和申請表中的各個時間節點一致。3、篇幅整體上應當和軟體總行數相適應,應包含軟體的詳細使用說明或設計開發文檔,不能出現軟體行數很大而技術文檔很簡略的情況。
4. 軟體著作權沒有收到補正郵件是怎麼回事
版權中心的郵件發送是系統發送,發到申請表第三頁的郵箱中,填錯或者網路阻塞都有可能出現問題。我們可以幫忙代查,咨詢可以網路 星光智庫,能做加急。謝謝 (^_^)
5. 軟體著作權登記要求補正,是把申請登記時的所有資料修改後全部重新郵寄嗎還是只郵寄補正部分謝謝!
只要郵寄補正的部分就行了 如果有章的地方還是要蓋章的。這個主要是看老師給你發的郵件裡面說的是哪些問題了 根據問題准備材料 准備好郵寄 就OK
6. 軟體著作權補正通知書材料
你好,補證的話,其他文件都不需要重新提交了。申請書最後一頁的清單,我們沒有見過。
郵寄地址您可以把補證通知書上的地址抄一遍。
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著作權加急等問題,您還可以詢問我們:
7. 軟體著作權補正通知書,應當如何回復材料
建議軟體全稱以來系統或軟源件結尾——是您的軟體名稱有問題,軟體名稱結尾必須是系統、平台、軟體結尾,比如OA辦公管理系統或者OA辦公管理軟體等等,您這種情況應該是先在申報系統里修改申請表,審查員已經給您放權了,您把版權局給指出來的錯誤改了,保存,重新提交,列印出來,要在第三頁蓋企業公章,個人的話是在第三頁簽字,把這個紙質的材料快遞給版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