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文集團合同版權後續
❶ 如何看待這次閱文的新合同
閱文的這次合同我覺得就是霸王條款,真的非常過分,雖然這次的合同事件和我沒有太大的關系,但是作為一個路人,我覺得閱文集團吃相真的非常難看。
1、閱文新合同惹眾怒,眾多網文作者連夜跑路。
今天一早,看到某乎熱榜中閱文上榜,網路上也有很多關於閱文集團的消息,主要內容就是說閱文集團的新合同是奴隸條款,壓榨作者,但是人家騰訊確實是有錢,很多熱搜剛沖上去就又下來了,幸好後買你很多閱文的大V作者也出面發聲了,讓我們得以知道真實情況是如何的,其中就包括我非常熟悉的一個作者: 天蠶土豆,直到天蠶土豆這次發聲,我才知道為什麼他的《斗破蒼穹》和《武動乾坤》會被改成那樣子,原因就是這兩本書的著作權根本不是他的,就算他想插手也沒有辦法,本來不是他的原因,但是卻讓他背斗氣化馬的鍋背了那麼久,確實是挺對不起人家的,畢竟當時自己也噴了,通過這個我們可以發現,天蠶土豆這種大V作者尚且如此,更別說底層的小作者了。
這次閱文的新合同,直接讓很多網文作者跑路了。以前的時候,網文作者和閱文集團基本是五五分成,雖然著作權不是自己的,但自己好歹還能拿到一部分收入,但是這次的合同直接說的是“如果當月的運營費用超過當月稿費“的話,那麼網文作者的收入就是負的,自己不僅賺不到錢,還要貼錢,這肯定是沒有辦法接受的,所以很多網文作者就跑路了,讓原作者自己寫文去了(原作者也就是閱文集團)。
通過閱文的這次事件,我希望網文平台能夠多注重下網文作者的權力,給予他們最基本的尊重,而不是把他們當作一種寫作機器,無休止的進行壓榨,雖然閱文想要推出免費閱讀的想法很好,但是如果這是建立在壓榨網文作者前提上的話,我寧願不要。如果這次閱文真的躲過一劫的話,下面其他幾個網文平台是不是也要這樣子去做了?甚至,我覺得漫畫都有可能受到影響。
❷ 閱文簽約上顯示電腦端完成後續簽約怎麼辦
這個你可以問問別的過來人,縱橫中文網好像條約不霸道,可以換平台
❸ 閱文霸王合同惹眾怒,眾多大神發聲怒斥閱文,此次事件我們讀者該怎麼做
我們讀者靜靜的關注這件事情就好了,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但是不要主動去為作者做什麼事情,因為這本質上是閱文和作者之間的商業上的利益糾紛,而不是什麼強者欺凌弱者。
01我一進去就看見常威在打來福
對於很多像我一樣的讀者來說,閱文的霸王合同事件,給我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進門就看見常威在打來福,而且最不能忍的是,這個“來福”並不是一個陌生人,而是一個曾經和現在都給我們帶來過樂趣的人,一個曾經我們也想成為的人,一個素未謀面但是相識已久的朋友。
閱文的合同過分嗎?很過分。
為什麼會這么過分呢?因為作者可以接受。
為什麼作者可以接受呢?因為他們是真的可以接受。
因為這次的合同雖然過分,但之前的合同也一樣的過分,因為版權這種東西,早在很多年前,他們就已經失去了,因為對大部分的作者來說,其實他們並不在乎版權。
畢竟,等級沒有LV5的作者吃到版權這碗飯的幾率不比中彩票,畢竟,不是每個人的合同都是這樣的,畢竟,大神和白金還是可以吃到版權這碗飯的,畢竟,撲街和大神的合同怎麼可能是一樣的?
所以,他們沉默的坐在原地觀望著出頭鳥,所以,他們沒有斷更,所以,他們其實早就默默的接受了新合同,所以,我們讀者真的當了一隻多管閑事的狗。
也許,我們真的該長大了,不要再幼稚了,就讓那個少年活在回憶里吧。
下一次,在遇上這種事情,安靜的看戲,我們這些花錢看書的讀者才應該是爸爸,靜靜的看他們表演,不要再天真的上場了。
❹ 閱文集團合同事件是怎麼回事
建議去知乎吧。去知乎自己看看吧。
請搜索閱文。網文界。五五斷更節等等搜索關鍵詞就能看到。
❺ 閱文集團這次修改合同怎麼回事
摘自:花貓說平台-剛開始是,集團的管理層發生了極大的變動,不僅相關創始人吳文輝所在的核心團隊被開除,還將有一大波的高管將會離職,而接手管理的將會是騰訊互娛的團隊,接任CEO的將會是騰訊集團的副總裁。
就目前來看的消息,這場離職風波並不如表面上看的怎麼簡單,相反背後潛藏著的還事關諸多寫手和用戶的利益,網路文學在將來的模式究竟是免費還是付費,都與這次閱文集團的內部決議息息相關。
本質上來看,就是在「以作者為中心」和「以流量為中心」這兩方面做選擇。在之前,閱文集團的定位一直都很明確,是付費網文的模式,格局也一直比較穩定。而且有了騰訊的加持,接入其內容同樣很成熟。
到現在為止,該集團旗下擁有著1220萬部的作品儲備,810萬名創作者寫手,觸達的用戶更是超數億。同時利用這些小說而進行的IP改編代表作也有許多,其中涉及影視、動畫、游戲等多個領域。
但在管理層大換血事件發生沒多久,閱文與旗下作者的簽約合同又開始引發了新一輪的矛盾,合同也被噴作「霸權合同」。大致原因是因為在條款中有太多的不合理要求以及爭議性條款,這件事情甚至引發了多位知名網文作家的發聲,如唐家三少、天蠶土豆、夢入神機等人為代表的作者群體。
作者的擔憂其實我們大多數人都能理解,就是不僅賺不到錢,自己的著作權還不能控制。這樣的事情其實往小來說,也就是寫手的利益受到了損失,但從更長遠的方面來看,這是對優質內容創作者的傷害,同時更是嚴重破壞了網文生態圈,讓越來越多的高質量作品失去了應有的生存空間。
目前呢,閱文集團雖然也對這份合同進行了說明,澄清這不是新推出的合同,但一面推出免費閱讀平台,一面又繼續靠著付費閱讀打天下的模式還是讓很多作者有些寒心,閱文對此表示會繼續和作家們溝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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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如何看待騰訊旗下閱文集團的霸王合同事件
文化壟斷,太惡心了,不把版權法放在眼裡
❼ 與閱文簽了合同以後,所有版權都不是作者的了嗎
除了人身權。也就是閱文無恥的一點,它是拿走所有的財產權,像發行、改編、復制、攝制等等權利,其實閱文這樣做實質上等同於委託,也就是槍手,但是約定署名權等人身權是作者的,但它們卻不用給委託的費用,白嫖,美其名曰:「不是勞動僱傭關系」。
令人感覺惡心的在於,它只是一個平台,並非僱傭槍手的出版商(雖然實質上是這個性質),卻做著這樣的事,本應是它求作家去它的平台發表文章,可是現在卻反了過來,反而是平台拋出霸王合同,雖然在中國沒有壟斷,但我還是想說,實質其實已經是壟斷了。先不說作品質量的問題,如果它直接改變自欺欺人的說法,簽訂委託合同,可能並不會有這樣的討論(當然,這樣它要出錢,就無法白嫖了)。就目前了解來說,並沒有其他的選項,都是強制性的、「被自願」(畢竟合同簽了就認為你是自願的意思表達)。個人認為,不應出現如此的「霸王條款」,假如有選擇說授予這些權利之後作者會在期間有什麼利益,自己保留這些權利又會怎樣,才是一份」正經」合同。當前在我看來就像去某雜志發表自己的研究論文,雜志社非但不給你稿費,還和你說好你的研究成果都屬於雜志社,當然,作者是你,一樣可笑。(除非雜志社委託你研究,給你經費)
希望廣大作家能忍一時之痛,一起站出來抵制,如果沒有工人階級斗爭與革命,現在還是18小時工作時間,資本家只會剝削你到死。
❽ 請問閱文集團旗下起點中文網的霸王條款是否具有對應的法律效力。
霸王條款抄是否合法需要看是襲否違反法律的具體規定。如違反則無效;若不違反的可以認定為有效的,在這個有效中,如果還涉及了欺詐、脅迫等原因,受害方可以在一年內內行駛撤銷權,過期同樣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合同無效情況】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免責條款無效情況】
1 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可變更或者撤銷情況】
1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❾ 如何看待閱文高層變動後,作者合同大改,版權歸屬不明
公司內部高層變動,作者合同大改,版權歸屬不明,不管怎麼改,版權問題都不該由一個公司來決定,而是有法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