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版權費
① 一本書的版權費一般要多少錢
每本書的版權費都是不一定,這要看書的領域、內容、長度、質量、暢銷程度、作者的名氣等等。
一、出版書的版權費用
版權費俗稱版稅。是指使用某項電視節目或有關著作應付給權利所有人的一種費用。無論在電視發行和放映,都應注意版稅問題,否則可能出現商業糾紛。
一般的版權費有兩種演算法:
約定版稅:一般是5%~15%不等,按照標價*出版冊數*版稅比例支付作者。
買斷:一次性支付給作者一筆稿費,書本的收入就和作者沒有關系了。一般來說,買斷的價格會比較高,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
二、法律規定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1)網路小說版權費擴展閱讀
1、完成作品並錄入/排版,設計封面,做到稿件齊、清、定;
2、直接向出版社編輯部門投稿或者找代理人代理出版您的作品;
3、由出版社或者代理人初步審核選題、稿件,簽署出版合同或代理合同;
4、交納相關費用:出版管理費(書號費)、編審費(部分出版社不收取或者包含在管理費之中);
5、進入出版環節(若代理出版一般為一個月左右或者更短時間);
6、審稿完成後,由出版社發取書號、CIP、委印單等(部分有發行委託書);
7、印刷-發行。 至於出書的費用,可能需要2萬元以上一般說來出版發行一本書的相關費用可以分為:印前設計、出版、印刷,又具體分為: 印前設計:錄排(含出片)、封面設計(含出片) 出版:書號費(管理費)、編審費
印刷:封面印刷(含紙張、印刷、覆膜、後期)、內文紙張、內文印刷、裝訂 假設書為傳統的大32開,300頁,單本單號,單色、膠版紙印刷一萬冊。
② 網路小說版權分為幾種
網路小說版復權,現在基本可分為制游戲版權、影視版權,電子版權等。影視版權又分為電影版權,電視劇版權;電子版權又分為有聲書版權,電子書版權等。
版權買賣就像是以前去店裡租電影光碟回家看一樣。別人買你的版權,有使用期限,影視版權一般五年。五年到期後版權又回到自己手裡,接著繼續賣版權。各個版權的買賣是單獨分開的。還有,要注意,簽合同的時候要看清,版權轉讓期限。
一般合同里有一大堆自己看不懂的術語條文規定,那你就要特別注意了,小心被算計,一部小心,版權直接變成對方永久擁有了。
③ 網路小說游戲版權費作者拿多少
看你小說網路版權能賺多少錢了?賺錢多,你自然分得更多。如果覺得你是那種有潛力的。公司直接匯優待你,厚待你。能力吧。
④ 顧漫小說的版權能賣多少錢
以網路小說言情天後顧漫為例,她的代表作《杉杉來吃》、《何以笙簫默》、《微微一笑很傾城》全部賣出了影視版權,此中,《何以笙簫默》更被同時改編成電視劇和影戲兩個版本。據業內子士吐露,《何以笙簫默》的電視劇版權費達七位數,「在網路小說的電視作品版權費中,已屬天價。」然而,這一「身價」,放在影視圈,卻何足道哉。
縱然是網路小說作者中身價一線的桐華和顧漫,現在的影視版權費也僅過百萬元。
應該是過了100w,具體多少不知道
⑤ 買一本小說的版權大概要多少錢
這個不一定,有的五六十萬,有的幾百萬
⑥ 網路文學的版權問題
網路小說屬於文字作品的一種衍生方式,其版權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屬於作者,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關鍵在於如何界定「盜用」的性質,根據性質不同所侵犯的法律關系是不一樣的。
a.如果是未經作者的授權擅自修改文章的實質性內容則構成對作者修改權甚至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犯。這要視改動的內容性質和程度而定,看有否惡意歪曲。其保護期限不受時間限制
b.如果是將已經發表在網站或論壇上的文章轉載於其他的網路平台,這種行為是行駛「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一種外在形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信息網路傳播權由作者或作者授權的人來行使。但在這種情況下,將他人已經發表在媒體上的作品轉載到其他媒體上的行為屬於法定許可的情形,即允許轉載人不經作者同意轉載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一定的費用且必須註明作者的名稱。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保護期限從作品首次發表到作者死亡後50年。
c.如果是將別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再發表在論壇或網站上,在這種情況下,「盜用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作為人身權的署名權期保護期限也不受時間限制
⑦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⑧ 網路小說一年版權費幾千萬真的嗎
是真的,但是全國能有版權費幾千萬的作家只有不到五個人,三少,番茄等幾個人才超過千萬,多數的多數沒有這么多
⑨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問題……
可以用自己的網頁發表小說,但是會導致版權以外的另一個問題:閱讀量。
你光寫在那裡,是回不答會自然有人來看的。要是等搜索引擎收錄而帶來人流量,那要等很久很久。要有人讀,你需要把小說鏈接發到論壇或者朋友圈,或者做一些廣告。但效果怎樣很難說。
專業的文學平台已經積累了大量讀者,所以閱讀量來的明顯快。當然,也不排除他們會僱傭一些水軍製造虛假繁榮,但總體上,大的正規文學網站,肯定一開始的閱讀流量來的比個人網頁容易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