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公民財產所有權的專門法律
Ⅰ 國家法律對公民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保護有何規定
對公民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保護,國家法律主要有如下規定: 《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物財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對於侵犯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犯罪行為,《刑法》作了下列規定:「第一百五十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節嚴重的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三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逮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條搶劫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Ⅱ 財產所有權的法律
第七十一條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 國家財產屬於全民所有。
國家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截留、破壞。
第七十四條 勞動群眾集體組織的財產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包括:
(一) 法律規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
(二) 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
(三) 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水庫、農田水利設施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 集體所有的其他財產。
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農業生產合作社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可以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第七十六條 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第七十七條 社會團體包括宗教團體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
第七十八條 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
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第八十條 國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的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
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
土地不得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第八十一條 國家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均由人民共享。
國家所有的礦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開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採挖。國家保護合法的采礦權。
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
國家所有的礦藏、水流,國家所有的和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山嶺、草原,荒地、灘塗不得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第八十二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對國家授予它經營管理的財產依法享有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Ⅲ 國家是怎樣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的
對公民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保護,國家法律主要有如下規定:
《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物財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對於侵犯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犯罪行為,《刑法》作了下列規定:「第一百五十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節嚴重的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三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逮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條搶劫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Ⅳ 我國法律明確作出國家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規定有什麼重要意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直接關繫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衣、食、住、行。切實保護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及其所有權,對於維護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專心致志地從事生產、工作和學習,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國法律明確作出國家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規定。 |
Ⅳ 國家可以通過哪些法律手段來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
這怎麼答,問的太寬了哈
憲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
幾乎所有的涉及到公民版財產所有權的 都可以權回答
比如憲法13條,共鳴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刑法
盜竊罪,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故意毀壞財物罪 ...
侵佔罪
....
民法
民法的就更多了..
Ⅵ 如何維護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從國家社會個人的
是的
財產權是公民重要的經濟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對公民的財產權做了相關保護規定,2004年憲法修正案對憲法第13條進行了修改,將兩款改為了三款。
【憲法條文】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憲法第13條解讀】
財產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十分重要的經濟權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權利和自由的物質基礎,也是國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物質基礎。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制度以公有制為基礎,憲法在保護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公共財產的同時,也十分注重保護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權。根據本條的規定,國家保護的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權包括合法的財產所有權和財產繼承權。
繼承權是繼承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取得死者生前財產的權利,是公民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必然延伸。目前,我國已有民法通則和繼承法,對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製度作出了規定。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公民財產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儲蓄、房屋、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著作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徵收和徵用,是國家強行取得公民和法人的財產權或者強行使用公民和法人的財產的制度,屬於一種例外規則。正像強制締約制度是合同自由原則的例外、無過錯責任制度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例外一樣,徵收和徵用制度就是物權絕對性原則的例外規則。修改後的憲法第13條在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第1 款)的同時,規定「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第3款),是符合現代法治精神和共同經驗的。
徵收和徵用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項法律制度。其共同點在於強行性。依法實施的徵收和徵用,均僅依政府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徵收命令、徵用命令)而發生效力,無須徵得被徵收、被徵用的公民和法人的同意,被徵收、被徵用的公民和法人必須服從、不得抗拒。徵收和徵用的不同點是:徵收的實質是強制收買,徵收的對象限於不動產,主要是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且徵收不發生返還問題,只發生徵收補償問題;徵用的實質是強制使用,徵用的對象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使用完畢後應當將原物返還於權利人,如果因使用導致原物毀損不能返還的,應當照價賠償。
財產權是公民重要的經濟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對公民的財產權做了相關保護規定,2004年憲法修正案對憲法第13條進行了修改,將兩款改為了三款。
【憲法條文】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憲法第13條解讀】
財產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十分重要的經濟權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權利和自由的物質基礎,也是國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物質基礎。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制度以公有制為基礎,憲法在保護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公共財產的同時,也十分注重保護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權。根據本條的規定,國家保護的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權包括合法的財產所有權和財產繼承權。
繼承權是繼承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取得死者生前財產的權利,是公民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必然延伸。目前,我國已有民法通則和繼承法,對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製度作出了規定。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公民財產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儲蓄、房屋、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著作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徵收和徵用,是國家強行取得公民和法人的財產權或者強行使用公民和法人的財產的制度,屬於一種例外規則。正像強制締約制度是合同自由原則的例外、無過錯責任制度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例外一樣,徵收和徵用制度就是物權絕對性原則的例外規則。修改後的憲法第13條在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第1 款)的同時,規定「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第3款),是符合現代法治精神和共同經驗的。
徵收和徵用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項法律制度。其共同點在於強行性。依法實施的徵收和徵用,均僅依政府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徵收命令、徵用命令)而發生效力,無須徵得被徵收、被徵用的公民和法人的同意,被徵收、被徵用的公民和法人必須服從、不得抗拒。徵收和徵用的不同點是:徵收的實質是強制收買,徵收的對象限於不動產,主要是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且徵收不發生返還問題,只發生徵收補償問題;徵用的實質是強制使用,徵用的對象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使用完畢後應當將原物返還於權利人,如果因使用導致原物毀損不能返還的,應當照價賠償。
Ⅶ 公民可以通過什麼方法來保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
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抄有權受法律保襲護,一旦公民的財產所有權被他人侵害,公民可以向侵害人提出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害人承擔責任或者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所有人的權利。公民的財產因他人的犯罪行為而遭侵害時,所有人則有權在刑事訴訟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1、以向法院請求確認自己的所有權的方法來保護所有權。2、請求他人返還原物。3、請求侵權人排除妨害。4、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5、請求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
Ⅷ 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下列屬於公民合法財產...
【答案】C
【答案解析】試題分析:此題旨在考查學生對合法財產的認識。根據教材知識,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但是,施工發現的不明的埋藏物、撿拾到的他人的遺失物、採用非法手段獲得的財產,不屬於個人所有。所有屬於公民合法財產的是C。
考點:合法財產
Ⅸ 公民可以通過什麼方法來保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
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一旦公民的財產所有權被他人侵害,公民可以向侵害人提出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害人承擔責任或者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所有人的權利。公民的財產因他人的犯罪行為而遭侵害時,所有人則有權在刑事訴訟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
1、以向法院請求確認自己的所有權的方法來保護所有權。
2、請求他人返還原物。
3、請求侵權人排除妨害。
4、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
5、請求恢復原狀。
6、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