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為集體
❶ 原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為甲所有,現甲要把房屋所有權讓出給集體,土地使用權人不變,要怎麼寫
既有「房隨地走」的情況,也有「地隨房走」的情況。具體情況要看法條,並沒有普遍規律的。但按照羅馬法的法理,應該是「房隨地走」即土地上的建築物附著在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即是房屋的所有人。
❷ 房屋是集體產權是怎麼回事
集體產權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不能繼承?實際上等於只有居住、使用權。
對個人來說回,你沒有獨答立的產權,你也不能使用集體的產權證去辦理各種與產權相關的事(如抵押,貸款等).
但房產仍可以買賣,只是價格不能與獨立產權房一樣. 買這種房子一是合同要規范,二是產權過戶手續完畢以後付款.其他都無關緊要了.
過戶手續在房產交易中心(房管局)辦理,實行一條龍服務,一到大廳便知.
要繳納契稅(房價的1.5%)和印花稅(0.05%).辦理土地證時,還要繳納土地轉讓金(一般集體產權房的土地都是劃撥的).
可以辦理二手房貸款,首付30%.這種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俗名叫「鄉產權」,具體情況可以向當地區級政府咨詢
❸ 權利類型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買賣嗎可以辦按揭嗎可以辦抵押貸款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內並依法取容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據《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另,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房屋的轉讓僅限於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
因此,不可以抵押、按揭。
❹ 房屋集體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的區別
1集體所有權也就是屬於集體人.很多人共有的一個產權.\
個人怕有權也就是產權只回屬於自己一個人的.
2集體答產權的房子怎麼過戶.因為產權都是集體的.你買其中的一部分那肯定是過不了戶的.只能做公證.且公證風險具大.對你合法權益無法保障,
是無法變為個人產權的.\
如果有需要給我網路發信息好了.
❺ 房屋產權性質為全民 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性質為全民,意思是那個房產是國有的。
❻ 房屋國有和集體產權區別有什麼
房屋國有"大產權"和集體產權"小產權"區別如下:
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之為「小產權」,或者說「大產權」是指整棟樓的產權,而「小產權」是指大產權分割後過戶到業主手中的產權,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是沒有質的區別。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政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買房後如想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在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對這個區別購房人可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房地產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里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里所說的「大產權」。
❼ 集體產權房屋是怎麼回事
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當地政府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出售的商品房。
一、享受的一系列權力不同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
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布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擁有以上所說的全部權利。
二、產生基礎不同
國家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城市開發房地產均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農村則是集體土地所有與使用一體。農民申請修房均是在其范圍內審批的宅基地上修建,這種房屋是不納入城鎮房屋交易的范圍,其交易行為和結果不受保護!
三、沒有產權證
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在這類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法律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外來者如果購買了這類房屋,並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而通常的商品房,購買者享受的是完全獨立產權,有自己的房屋產權證。
❽ 房產證是集體的還是個人的
1、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當地政府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出售的商品房。
2、個人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區別如下: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
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布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擁有以上所說的全部權利。
產生基礎不同
國家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城市開發房地產均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農村則是集體土地所有與使用一體。農民申請修房均是在其范圍內審批的宅基地上修建,這種房屋是不納入城鎮房屋交易的范圍,其交易行為和結果不受保護!
沒有產權證
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在這類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法律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外來者如果購買了這類房屋,並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
而通常的商品房,購買者享受的是完全獨立產權,有自己的房屋產權證。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❾ 居民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權屬性質寫集體是什麼意思
土地是集體所有的,應該是農村的
❿ 房產證所有權為私人,土地使用性質為集體的可以過戶嗎
不能直接過戶到購房者個人名下。
首先,想要過戶到購房者個人名下,必須要知道原房主是否有房權證,如果沒有,需要必須辦好原房主的房屋產權證,並且經單位同意後才能通過過戶轉到購房者名下。
集體房屋主要有以下限制:
1、辦好原房主房權證、必須經單位同意後過戶;
2、購房者以後賣房須經單位同意;
3、小產權只能經單位同意後在一定范圍內轉讓,土地使用權屬於集體,受限制,而其他土地使用權屬於個人的則不受其限制。
其次,如果是在農村,按照我們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必須是本村村民才可以享受的權利,規定是:如果你要過戶,只能把戶口遷入該村,生活若干年,依法行使該村村民的義務(比方說承包責任田等)後,取得村委或村集體的認可,認同你是本村人口,同意為你開具使用宅基地的證明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這種房屋沒有真正的產權,也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可以進行交易,但具有較大的法律風險。
集體房產證如何變更成個人房產證?
集體房產證變更個人房產證的住戶,需要購房時與單位簽訂的買賣協議書和單位開具的房產證明、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證明原來是集體房產證用戶,現在單位同意辦理個人房產證),房地產管理所辦理相關手續。
建議:
未下證前買此種情況的房屋風險很大,即使簽訂再完善的合同也不能保證(因違反法律規定不受保護),房地產法37條(6)款明確規定不準交易,因而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