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四至所有權
⑴ 宅基地四至范圍使用權
土地政策去國土局網站找吧,也可以參照國家標准,地方的政策都是要符合國家標準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有說非農戶不得買宅基
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發證面積指的是政府批准多少地給你建房。你起的房子的面積只能小於或者等於發證面積。
宅基地面積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應該是一樣的,都是同個意思。現在地籍調查一般會有兩個面積:實際土地面積和使用權面積。使用權面積指的也是政府批准給你的面積。
⑵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擁有權應該歸誰所有
農村集體土來地擁有權屬自於農民集體所有。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1、國家征地發放補償款應該給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2、農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不能轉讓。
3、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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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查詢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制,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保存。
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注。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1、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注意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現在的出讓金標准較高。國土資源部發過一個文,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2、系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權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證中心,申請調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相關內容即可。
⑶ 宅基地的使用面積與四至范圍哪個是戶主使用權范圍
宅基地有規劃,必須實實現橫成排豎成列的視覺效果,非常明顯只要提某一塊宅基地,內那麼位置就是確定的容,尺寸是制定規劃時確定的,這用不著糾纏。事實上面積和四至根本不值一提。怎麼成為本地戶口各地政策不一樣,買賣宅基地是違法行為,新中國成立的時候就明確了。
⑷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至是什麼意思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中,「四至」是一種用於確定所承包的土地的具版體位置的表述方法,權即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分別相鄰或到達什麼地方,這樣就確定了中間一塊具體的區域,這塊所確定的區域就是合同所指的承包經營的土地范圍。
⑸ 農村房屋四至范圍的土地屬於房主的擁有嗎
四至范圍之內屬於房屋主人,注意是「之內」,不要搞混了。
⑹ 如何寫農村土地所有權證明
農村土地所有權證明(即土地證)不是個人有權利寫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門登記,自己寫的無效。
土地證作為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據了解,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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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所有權證明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如下:
1、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2、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3、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⑺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四至以內的范圍使用權路東鄰居可以搶占使用嗎
宅基地甲種樹五十多年,現在乙說宅基地是乙的,使用權該是誰的?
⑻ 土地確權中的四至需要四鄰簽字嗎
是的,其實大部分時候所謂的四鄰只有兩鄰,一般前後都是道路,屬於集體共有使用權。
其實也看鄰居的位置和你房屋的距離,遠的話就不一定需要,但是盡量有簽字為好。
這主要是因為土地登記條例規定,確權登記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權屬明確、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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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權意義
首先是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有利於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
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楊在明認為。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台,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最後,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⑼ 農村土地確權提取四至怎麼操作
面積不準、四至不清」是有些時候農村土地確權要「妥善解決」的首要問題,面積不準的成因有很多,但問題好理解,就是面積不一樣。但四至不清問題怎麼理解卻成了一個事兒,仔細分析發現,對這個問題的不同理解直接會導致不同的做法,自然也會有不同的結果。四至,自然是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至」。
2007年《物權法》頒布實施之後,中央提出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隨後,中央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並開展試點。2013年,中央明確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2014年的中央1號文件又進一步強調這項工作。應該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護農民土地權益、促進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以及完善農村治理體系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做好此項工作意義重大。按照現行法律政策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方式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對兩種承包的登記、確認程序均有不同。家庭承包方式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登記,其他承包方式要依當事人申請登記。這次中央提出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主要是妥善解決家庭承包地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把承包地塊、面積、合同、權屬證書全面落實到戶,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於開荒地、河灘地的確權,主要涉及其他方式承包。由於開荒地、河灘地的形成和利用區域間差異較大、情況復雜,其確權宜按照地方負責的原則,由各地根據實際探索開展。
⑽ 農村宅基地四周(四至之外)種的樹,樹權歸誰所有依據的是什麼法那個條款
你好!
樹跟地走,地屬於集體?還是住家戶?樹的歸屬就明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