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地所有權可以流轉嗎
1. 農村集體林地村上可以隨便賣給他人嗎
不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四十五條 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許可權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准許可權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2. 農村集體林地可以承包給個人嗎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第四十八條:發包方(集體組織,一般為村委會)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不知道你的情況是怎樣的,承包人有依法轉讓承包經營權的自主權,發包人發包本村以外的人要經過法定程序。
3. 地方政府對林地有管理許可權、受益權和流轉權嗎
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在保持林地集體所有制不變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權、林木的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交給農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保持林地集體所有制不變
4. 林地是否可以流轉,流轉後能否改變土地性質
林地也可以流轉,但流轉後不能改變林地性質。
5. 個人擁有使用權的林地(農村集體所有權),能否將部分土地有償轉讓給他人
你的使用權是多少年?
A與B簽訂林地有償轉讓流轉合同,因為該林地所有權歸C所有。A必須要經過C同意,才能與B簽署流轉合同。
6. 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作了哪些規定
《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權,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權可依法轉讓。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目前國家尚未制定具體的流轉辦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可按照地方性法規進行流轉。 國家尊重森林經營者的經營目標,保障森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但在林木採伐上有具體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按照《森林法》的規定,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採伐;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申請採伐林木者,需向當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交包括採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申請文件,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的發證許可權,在批準的採伐限額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內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
7. 集體林地承包合同與集體林權流轉合同有什麼區別
這兩個之間區別很大。
集體林承包合同,是指通過採取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將集內體林地承包經營權容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在此過程中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只存在於村(組)與本村(組)農戶之間。
集體林地流轉合同,是指集體林權所有人(集體或個人),將林地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抵押)與他人(組織或個人)過程中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存在於村(組)、農戶與其他經營主體之間。
兩種合同在簽訂的主體、目的、依據、條款等方面,都存在明顯區別。
8. 林地如何流轉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提出,加快推進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專理流轉。在明確權屬的基屬礎上,國家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流轉。
集體森林、林木、林地流轉的一般程序如下:
1、公示並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
2、確定流轉基準價:是否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由集體會議決定;
3、訂立流轉合同或協議;
4、辦理林權變更合同;
9. 什麼是林地的流轉
集體林地流轉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點工藝林等性質的林地不能流轉。同時回,集體林地的流答轉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後方可流轉。 個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經營權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形式流轉。林木、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下列原則:1、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和阻礙承包經營權的流轉;2、不得改變林地所有權的性質和林地的林業用途。3、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4、受讓方必須有林業經營能力;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10.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流轉有哪些限制條件
對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森林法》、《土地承包法》等規定了幾個限內制:(容1)用途限制,即轉讓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後不得改變林地的用途,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防止森林資源因轉讓而減少。(2)經營限制,即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關於森林、林木採伐管理制度,防止在轉讓過程中森林資源受到破壞。(3)期限限制,流轉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proinsight-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