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寫手版權
① 網路小說 作者有版權嗎
我的書就是起點中文的網路簽約作品,不介意的話請到我的空間裡面看看!
簽約之後你的專網路(屬電子)版權 就沒有了!
不過實體書的版權還在你手上!
實體書包括繁體(台灣地區發行!容易出版)
簡體(大陸發行,審核很嚴)
外文(大神才行!)
還有問題給我留言或者發信息都可以!
② 關於網路原創文章的版權問題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麼你作為文章的原創者,是擁有版權的,在文章發表的時候,也應該保留你的署名。
但前提是作品不屬於「委託創作」。什麼是「委託創作」呢,就是提出需求的人是權利人,你是被委託寫作的人,作品完成之後版權歸提出需求的人所有,但即便是這種情況,你仍然可以要求在發表的時候要署自己的名字(根據你們雙方的具體約定而定)。
但還有一個問題是,你是否有證據證明你是原創者呢?因為如果你認為對方侵權了,想要維權,你首先就要證明你自己創作這篇文章在先。
因此,有2點建議:
之後創作的文章,特別是這種應別人需要創作的文章,要跟對方明確一下,這篇文章版權屬於誰?之後會不會署你的名字發表。
在作品創作完成後,交付給他人之前,第一時間做一個版權存證,這是為了證明你是原創者,防止對方騙稿或者發表時不履行約定。原創寶的網站就可以做版權存證。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③ 網路小說的版權到底歸誰
首先版權歸作者個人,作者的作品與一個文學網站簽約後,這個作品就授權給了這個網站,VIP章節只有這個網站有權刊登,其它網站都是盜版,作者只能從這一個網站拿稿費,現在的問題是盜版不好禁啊,你以為正版文學網站不想禁止盜版啊,關鍵是禁不了。。。。。。
就像以前盜版操作系統,盜版游戲一樣,沒有政策支持,沒有強力執行機構執行一樣。
④ 網路寫手對於自己寫的小說都有哪些版權
在起點是歸起點,新人沒有太多的自主權。
⑤ 網路寫手怎樣保護自己的著作權
90年代以來,由於國際互連網技術的發展,信息的傳播得到快速發展,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和內容也不斷擴大和深化。隨著互聯網為代表的新經濟成為一個利益巨大的經濟部門,傳統的著作權人希望將其對傳統作品的權利自然延伸到網路上,網路上的既得利益者則希望網路上的權益能得到傳統著作權的擴大保護。網路著作權的糾紛也隨之而起,大量出現。 編輯本段網路著作權的概念 網路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網路環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權權利。基於此,網路著作權包含了兩層含義:第一層,相對與傳統作品,指傳統作品被上傳至網路時著作權人所享有的權利,這里特指「信息網路傳播權」。我國 2001年修改的《著作權法》根據實踐中產生的新問題,在第10條關於著作權的具體權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項規定,其中第12項是關於「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規定,承認了傳統著作權在網路等電子環境下所享有的受保護地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號)第2條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在網路環境下無法歸於著作權法第三條列舉的作品范圍,但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其他智力創作成果,人民法院應當予以保護。」 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作品的數字化形式和新的數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媒體,不論是傳統媒體,還是網路媒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也不符合法定許可的條件,擅自復制、轉載、傳播他人作品的,均構成侵犯著作權,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編輯本段網路著作權的特徵 編輯本段(一) 法定性 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 編輯本段(二) 地域性 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3]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著作權法也沒有域外效力。但是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電子商務的拓展也使人們可以打破地域進行圖書訂購,利用版權的地域性對抗「平行進口」等做法受到挑戰,著作權的地域性受到動搖。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 編輯本段(三)專有性 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5]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數字化的拷貝不僅和原件一樣完美,甚至經過特殊處理,比原件更好。這不僅為盜版產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更使版權人的經濟權利無法實現。從這一方面講,網路著作權沒有了專有性。 編輯本段(四) 表現性 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 、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不管結果如何,總的說網路著作權的表現形式顛覆了傳統的區分著作權類型的意義。
⑥ 網路作者版權如何維護
網路著作權的保護規定: 1、傳統著作權適用法律保護的范圍對網路著作權依然適內用。 2、對網路著作權,我國容法律新增了著作權中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擴大了以往傳統著作權的保護范圍。 3、針對計算機信息方面我國加大了對網路著作權的監管力度和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網路作品可以向網路著作權相關登記中心進行登記,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於著作權的保護。 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認定: 1、未經網路著作權人許可,隨意在網上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網上的; 3、私自篡改他人網路作品,添加或更改作品署名的; 4、剽竊他人網路作品的; 5、未經網路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網路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⑦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⑧ 做網路寫手,的版權問題怎麼解決
一般網站是有簽約的抄,不同的約種是有不同的版權規劃。這要看你簽的什麼約了,版權的話,簽約上是有規定的,按多少比例得到約金,你可以把你的書的電子版權給你簽約的網站,實體的也有你簽約的出版社等等。具體的看具體情況了。
⑨ 問一下在起點發表網路小說版權問題
只要寫小說的人,賺錢的方法有:1加入文學網站的VIP;2出版實體書,分簡體繁體兩種;3少數人會被游戲公司或者是劇組看中,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
對於以上的問題,這都說明樓主你是個寫書方面的新人!
第一,每天在起點發文的作者有幾十,幾百,幾千人,起點不可能每一個都審核好,所以,一般都是選擇專屬作品。
在你沒和起點中文網簽約網路電子版權書的時候,你的小說,就算不和起點中文網簽約,也是可以和其他網站簽約的,因為站大了,根本就不會管那麼多人!
如果你簽約了,那麼只要你的書成績還可以,就可以在上架VIP,至於出版的稿費,是出版社和起點雙方指定的,一般的稿費都會給你的,不可能不給!不給的話,你可以起訴他們!
最後,你的書如果簽約了,你的錢,第一,可以在網路電子權的銷售上得錢,就是VIP稿費,第二,就是出版小說,經過起點推薦的出版社,審核通過後,給的每千字幾十元的稿費,至於你說的你自由尋找出版社,也是可以的,只要和你的負責編輯談好就OK了!
我轉載的內容,你可以看看
http://read.2200book.com/files/article/html/102/102063/4028886.html
⑩ 那些個網路作家是怎麼保護小說版權的
目前還是很難來的,盜文源屢禁屢厲,除非真的採取非常嚴厲的措施打擊,否則還是很難保障原創作者的權益的,但好在國家已經初步開始進行版權保護的行動,例如幾大音樂播放器的版權問題,說到底,還是網友的自我意識過於無所拘束,以及對法律法規的不了解,當然,我國對於版權的法律法規也不夠完善,但至少,已經有了保護作者權益的希望,剩下的已經可以循出痕跡